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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目的为维护公司基本的安全生产秩序,杜绝各类恶性、典型违章行为,培养全员基本安全习惯,减少直至消灭员工中违章和事故频发倾向性人群,切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项目部
三、管理内容工程项目应针对软弱围岩和不良地质隧道、地铁车站和暗挖工程及盾构施工、深水、高墩、大跨度梁、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和大型设备铺运架梁、爆破作业、营业线施工等高危、高风险作业项目,实施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
四、管理要求第一条、营业线施工
1.
(一)营业线施工实行安全责任包保制度项目经理是本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指定的责任包保领导负责组织相关资源履行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职责,项目经理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直接负责,通过项目班子成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责任包保,进一步向管理终端传递责任和压力,提高工程项目制度措施执行力,确保营业线施工依法合规、平稳有序进行
2.
(二)营业线开工审批实行“双轨制”即按施工项目建设、监理单位规定流程遂行开工报告审查批准的同时,涉及营业线施工的部分,由项目总工按照规定格式报公司组织专项审查、批准,施工现场涉及营业线施工部分必须收到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可开工作业
(三)营业线施工实施分级监控管理制度凡营业线施工项目均作为一级风险作业实施分级监控管理,并要求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开工前21天,由安质部填报建档登记信息,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内容包括
(二十)横隔板焊接、横向张拉、压浆、湿接缝施工时,应安设安全可靠的吊篮或工作平台,并有足够的作业空间第六条、悬灌连续梁施工
1.
(一)挂篮拼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2.挂篮杆件及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道、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挂篮拼装应对称进行,构件及时稳固,联为一体,防止倾倒伤人
4.挂篮作业平台应挂安全网,四周设围栏,上下应有专用扶梯
5.如需在挂篮上增加设施(如防雨棚、防寒棚、立井架等)时,必须对挂篮的整体稳定性进行检算,不得损害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6.挂篮拼装过程中,严禁随意对螺栓孔进行切割扩孔,确需扩孔时,必须征得挂篮设计单位同意o严禁在精轧螺纹钢筋吊杆上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轧螺纹钢筋吊杆必须使用双螺母锁紧
7.挂篮现场组拼后,应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并进行载荷试验,以测定挂篮变形量,消除非弹性变形预压过程中如发现局部位置变形过大,应立即停止加载,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8.挂篮拆除应按要求顺序对称拆除
1.
(二)悬臂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2.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挂篮的锚固系统、吊挂系统和限位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
3.梁段应对称浇筑,不平衡重不得大于设计容许值
4.合龙段、体系转换施工应按设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横向预应力张拉应设吊篮工作平台
1.
(四)挂篮移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2.滑道应铺设平顺,并按要求做好锚固
3.挂篮行走前检查走行系统、吊挂系统、模板系统墩两侧挂篮应对称移位,尾部设制动装置,移动速度应控制在
0.lm/min以内挂篮移动到位后应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应调试均匀,前端限位装置应设置牢固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移动挂篮
1.
(五)拆除临时支座时,除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2.设置环墩工作平台及安全爬梯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并应佩戴护目镜、罩等安全防护用品桥下应有人员警戒,严禁人、车、船等通过警戒区
(六)跨越电气化营业线施工时,必须制定挂篮防电安全方案并由专业防电公司实施
(七)挂篮悬臂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滑道、主桁节点、锚固和吊挂和模板等系统的日常检查,并注意不平衡力矩的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八)高处作业应设围栏和安全网,滑道应保持清洁在墩台顶的下滑道边,应设置工作平台、栏杆、上下梯子、人行走道等防护设施
(九)上下桥墩和在梁上作业时,应配好扶梯,拴好安全带并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使用的料具设备等应吊运传递,不得向下抛掷第七条、起重装吊作业
1.起重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吊具、吊索及吊钩要经常检查损耗情况不超过相关规定,吊钩防脱绳装置完好同时,要满足以下要求
2.司机和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做到专机专人指挥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所指挥机车的性能和了解所吊构件重量、现场周围环境
3.操作人员对起吊的构件重量不明时要进行核实,不能盲目起吊起吊连接在固定物上的物件,或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构件,及与地面冻结的构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后再起吊
4.起重机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值
5.起重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在发现有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可以拒绝执行,要问清后再执行操作在一般情况下起重机司机设二个人,一个人在机上进行操作,一个在机车周围进行监护在构件安装时可设高空和地面两个指挥人员
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要符合该机型的要求,卷筒的钢丝绳要连接牢固,排列整齐当钢丝绳全部放出时,卷筒上至少要留三圈以上
7.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允许带载自由下降
8.模板吊装时应缓慢提升和移动,严禁作业人员攀附在模板上或者模板侧的工作平台上
9.严禁在制动不良的情况下起吊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超载起吊吊物悬空时,严禁起重司机离开操作台第八条、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工程爆破和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搬运)、贮存、使用、销毁应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9)和《关于加强工程爆破和火工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中铁三工
(2012)242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卡控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三安12013)183号)相关规定
1.爆破作业开工前,由项目部依据法规、规范、当地公安机关强制性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指导性施工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专项方案”、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和关键工序安全卡控措施,把监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
2.各项目部是施工现场民爆物品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重要涉爆作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现场涉爆作业的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巡守员、押运员、爆破器材运输车辆驾驶员经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民爆物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监炮等涉爆重要岗位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确保施工现场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处于可控状态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管理情况,适时配备或调整必要的资源,按规定配齐现场爆破作业的管理和作业人员,承担本单位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项目部代表企业对项目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抽查监督
3.爆破作业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施工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既有线附近等进行爆破作业时,按照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编制报批大型爆破作业方案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后方可实施
4.分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分包单位的爆破资质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由分包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发包单位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重要项目、关键部位不得使用分包队伍实施爆破
5.爆破作业单位、项目必须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有关行政许可及资质等级规定炸药库的设置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方案和地点修建,经公安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核准备案的专用车辆和人员;保管员在运输车辆出发后必须立即向本单位现场爆破负责人报告;运输爆破器材必须由专人押运,炸药、雷管必须用专用车辆分开运输,严禁和其它易燃物品混装;无关人员严禁搭乘运送车辆;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途中因故障停留必须立即向本单位爆破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由运输车司机和押运员负责看守,严禁擅自施焊修理;行驶路线穿越村镇、集市等人员稠密场所时,运输方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备案现场运输和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雷管和炸药必须使用公安机关备案核准的专用防爆箱,搬运人员之间必须保证足够安全距离,不得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遇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运输和装卸作业
7.炸药、雷管必须现用现领,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立即退库,禁止在现场过夜存放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严禁双层和双工序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装药、边导线连接等同时、交叉作业民用爆破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的审批、检查、登记制度发料手续完备,交接班手续齐全,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当班安全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火工品消耗记录,发现火工品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包括购买、发放、领取和使用各环节的原始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管2年以上
8.必须坚决杜绝火工品外流严禁火工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或做其它处理;严禁将爆炸物品交由协作队伍保管、使用;凡撤场、返乡、返程涉及火工品使用的人员,必要时要请地方公安部门派员参加对其进行开包检查,杜绝火工品流失事件的发生
9.公司在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把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作为检查重点,重点项目实施专项检查公司对本单位涉爆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项目部对管内涉爆作业进行经常性检查各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应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严格实现闭环管理
10.
11.1工程概况、营业线侵限范围及影响行车安全的风险描述、计划开竣工日期、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2项目部班子成员带班盯岗责任分工、姓名和联系方式;技术、安检人员跟班值守责任分工、姓名和联系方式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现场作业“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接受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的情况;项目部对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实施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4与营业线设备管理相关单位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报批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和备案情况5确保该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控措施;项目部履行安全协议、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主要制度措施
3.开工后,按照一级风险作业监控信息报送要求,每周一次上报公司建立《营业线施工安全档案》安全档案实现动态管理,纸质版原件存项目部安质部门,电子版每月15日前报公司安质部主要内容包括1《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并备案登记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和预案完善记录2项目安全监督部长组织对本项目履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等程序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记录3公司安全责任包保领导的现场检查指导记录4项目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带班盯岗的现场工作记录5技术、安检人员进行跟班值守的工作记录6各级检查及整改回复记录7其他必须记录的资料
4.建立施工方案、制度措施核查机制由项目经理牵头,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施工方案现场核查小组,进行开工前、施工中的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及时消除现场指挥和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确保程序合法、工序合规,施工方案和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如实载入《营业线施工安全档案》四营业线施工实施安全卡控红线制度凡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执行集团公司设定的7条21项安全卡控红线
1.营业线施工项目没有开工前专项检查、未签批开工报告的,不准开工未与营业线相关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未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按时限要求向营业线设备管理相关单位书面呈报开工作业计划、营业线设备管理相关单位未指派专人到达现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准开工、并严禁以任何方式侵入营业线红线范围
2.以下人员必须接受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质部长、项目部现场带班盯岗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及工班长和有关带班人员
3.本条款规定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它现场作业人员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I,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
5.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从事营业线施工作业
6.涉及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项目必须采用“自建型架子队”施工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不准单独使用各类轨行设备和车辆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7.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合格有效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备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建筑限界外设置刚性物理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材料机具严禁侵限大型机械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人随机动”和“来车停机避让”制度,在营业线范围内停靠或作业时,必须采取反坡停靠、支垫牢固和系拉揽风绳等多重保证措施,严防设备倾覆,影响行车和作业安全各项施工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要点”施工的作业工序,必须在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点”作业,严禁超前、超范围施工准备和作业根据不同项目的施工特点,营业线施工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编制实施本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红线及奖惩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项目位置予以公示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实际,分别制定现场安全防护、防止挖断地下电缆、明挖基础施工、挖孔灌注桩或钻孔灌注桩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防高处坠落和安全用电等作业内容的红线卡控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作业现场公示第二条、隧道施工
8.隧道施工“未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方案不准开工”、“安全步距不得超标”和“按设计规定的工法进行开挖”三条强制性安全卡控红线,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及地下工程项目,严禁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10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预测、预报,项目部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必须配置地质工程师对HI、IV级围岩必须进行地质素描,应特别重视判断围岩块体结构非稳定体的状态,防止突发性崩塌事故11必须建立完备的监控量测系统,否则不准施工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2小时内读取初始数据,必须保证量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数据分析的及时性,必须用量测数据指导施工,应特别注意仰拱开挖过程中的量测变形情况12必须做到隧道开挖步距符合相关要求及时支护,快速封闭成环13根据围岩变化情况,及时联系建设、设计单位,采取“动态设计”方式,保证支护结构与围岩特性相匹配14所有隧道施工,必须建立严格的外来检查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出洞登记管理制度,确保随时掌握洞内人员的准确数量和工种、姓名,满足应急管理需要;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在初期支护未封闭成环段,除开挖工序外,其他工序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15必须保证锁脚锚杆(管)的施工质量,并保证锁脚锚杆(管)布设与围岩情况相匹配必须保证钢拱架纵向连接的施工质量,防止结构失稳16双线高风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的喷锚作业必须采用湿喷工艺
17.
9.III级围岩开挖120米必须完成洞工程,V级以上围岩(含)开挖90米必须完成洞工程
18.隧道施工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必须按安全步长施作到位,必须做到对掌子面进行封闭;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复工,必须强化复工时的监控量测
19.隧道工程已发生塌方地段施工必须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特殊设计,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冒险作业第三条、桥梁墩台施工
1.深水施工、桥梁墩台高大模板及支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设计、制作、检查验收、支立搭设、安全防护、碎浇筑值班看守及拆除等各风险作业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
2.墩台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3.墩台身混凝土施工前,必须对模板及其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4.墩身钢筋安装应搭设支架临时加固,防止钢筋骨架倾覆
5.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联结平台、步梯应设围栏,周边应张挂密目安全网
6.墩台施工靠近既有道路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7.当墩台位于陡坡处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工边坡支护及排水工程
8.承重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进行受力检算脚手架的地基应坚实,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四周排水应通畅
9.当脚手架搭设较高或风力较大时,应增设缆风绳并锚固牢靠,必要时与桥墩拉结
10.搭拆脚手架时,施工区域应设警戒标志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或悬挂在塔吊设备上
1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松动或拆除任何受力杆件作业平台上不得超载,四周设安全网,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
12.塔吊的安装、拆除和检验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等有关规定塔吊基础应满足塔吊抗倾翻稳定性的要
13.求,四周应排水通畅塔吊与桥墩之间的固定连接应牢固可靠
14.风力在4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塔身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4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吊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小于2m
15.模板采用分段连接整体吊装时,应连接牢固起吊安装过程中,应拴溜绳,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16.模板拆除应遵循自上而下、分节分块、先挂后拆的原则进行
17.水上作业平台必须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救生圈、救生衣及足够的照明设施;在通航水域的作业平台前后按照海事局要求设置浮动航标
18.水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和做好附近水域防护工作第四条、预应力简支箱梁运架施工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安装和箱梁运、架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一)箱梁搬(提)运架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必须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等规定工地安装完成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进行载荷试验,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应定期对箱梁搬(提)运架设备进行检查,重要部件(如轮、吊杆、吊钩等)应进行探伤检查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1.
(三)对箱梁搬(提)运架等大型设备,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2.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资料
3.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5.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保养记录
6.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四)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必须有自锁、互锁、联锁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
(五)架梁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架桥机的特点,制定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制度架梁作业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
[26]181号)的有关规定
(六)运架设备所经过路线的净空、坡度和转弯半径必须满足设备的性能要求
(七)装梁、架梁过程中应采取“四点起吊,三点平衡”的方式,避免梁体受扭
(八)运梁车重载在已架好的梁上通过时,必须通过检算确认
1.
(九)运、架梁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2.架桥机、运梁车司操人员应经过技能培训,同时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持证上岗
3.所有运、架梁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安全培训,熟悉运、架梁工艺过程
4.运梁作业时,每班至少配备两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一名指挥引导员和一名了望看护员,同时应明确各自岗位责任架梁作业时,每班应配备四名设备操作人员,一名指挥员(过孔作业指挥)、二名设备运行监护员和一名司机,同时应明确各自岗位责任(+)运梁路面遇有冰雪或路面湿滑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运梁车重载运行时应匀速前进,严禁突然加速或急刹车,走行速度必须严格控制5km h以内运梁车通过曲线、坡道地段,运行速度应控制在3km/h以内
(十二)运梁时应设专人在运梁车前方引导和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十三)运梁车接近架桥机时应一度停车,检查净空、侧面间隙等能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通过架桥机支腿时,行车速度应严格控制在3m/min以内禁止运梁车碰撞架桥机的任何部位
(十四)运梁车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禁止操作司机离开驾驶室
(十五)施工现场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装、运、架梁作业
(十六)架桥机每日作业前,应对卷扬机、吊点、吊具、钢丝绳及绳卡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七)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时,安全距离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对架桥机和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架桥机应按规定进行接地
(十八)架梁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防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必要时在墩台拴挂安全网水上架梁时,还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防护用品
1.
(十九)预应力混凝土简支丁梁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风险源
2.架梁设备不按操作规程安装、使用
3.起落梁时,梁体两侧无支护措施
4.使用千斤顶起落梁时违章操作
5.两台吊机吊梁时,指挥不统一,起落不同步
6.梁体存放时支垫不牢固
7.架梁作业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8.架梁时,墩台未安装吊栏、步板、梯子等安全防护设施
9.架梁前线路未压道,桥头未加固
10.架梁线路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
11.架桥机主机对位后,未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12.下坡道架梁时运梁车没有可靠的防溜措施
13.架桥机过孔前,梁片未按规定进行横向连接
14.横向连接、湿接缝施工无可靠的工作平台或吊篮
15.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
16.跨越公路、河道施工时无防护措施;水卜.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
17.架梁作业无防风措施;雨季施工无防雷击措施;冬季施工无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