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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借款人(甲方)学号身份证号码住所邮政编码住所电话首次就业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常用邮箱原籍地址原籍邮编原籍电话:联系人有效证件名称号码住所固定电话与借款人关系:工作单位单位邮编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以上学生本人必填)学院研究生或本科生就业负责人确认(签名、学院公章)贷款人(乙方)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年月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二甲方于年月日因原因,正式离开(所在学校)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方式按月口季口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口(-)等额本金还款法口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账户号为;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