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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处置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谈一谈我的认识和体会,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深刻认识《处置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党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不相符合的现象,如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处置办法》的出台,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可以纯洁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同时,也可以对广大党员起到教育、警示和激励作用,促使他们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党纪处分的区别,发挥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自的功能作用,《办法》明确规定,违犯党纪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对于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改正错误机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以及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各党支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季度作一次分析,针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办法》注重对党员权利的保障,专门对申诉和纠正作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需要纠正的处置决议,应当重新作出决定,由重新作出决定的党组织报其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书面通知本人不再受理申诉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三、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搞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
(一)强化教育培训,推动执行规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突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要抓好理论教育学习,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突出抓好党员入党培训、集中培训,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记在心、学到手要搭建党性教育载体,发挥革命旧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用,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在亲眼看、亲耳听、亲身悟中弘扬光荣传统、践行初心使命要注重业务教育培训,围绕基层治理、乡村全面振兴、项目建设等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特点,依托党员集中轮训、固定学习日等载体平台,因人制宜组织党员“充电赋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处要精准《办法》涉及的具体表现多,容易在认定标准、程序步骤、具体处置上出现问题,要防止执行《办法》具体规定时悬空、缩水、跑偏、走形、变样,就需要科学、精准、有效把控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支部管到人头”优势,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健全组织生活纪实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旁听列席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要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新兴领域等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坚持惩前宓后、治病救人,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严格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对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落实专人帮教措施,督促按期改正
(三)注重作用发挥,推动督促落实督促检查是推动《办法》落实的重要手段,既要督任务、督进度,又要督成效、督反馈,只有督促检查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办法》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根据“就近、就熟、就便”原则,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参与小区治理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健全党员应急动员、平战结合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成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先锋队“,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迅速集结下派、彰显先锋本色大力培树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加强对身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更为千千万万党员敲响了警钟、标出了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领会《办法》精神,以“不合格”的反面典型为镜鉴,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用心为民服务、慎独慎行慎微,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鲜红底色永不褪色红色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最鲜亮的底色,凸显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一颗红心永向党”的传承回望百余年党史,多少壮怀激烈的牺牲,多少千难万险的跋涉,多少箪路蓝缕的奋斗,凝结成我们党廖续传承的红色基因擦亮先锋底色,始终是共产党员终身践行的必修课题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党史中康续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时刻铭记“对党忠诚、永不叛党”的庄严誓词,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将“鲜红”底色刻录在灵魂深处、贯穿于各项工作,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底色”也是“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广大党员干部须对照《办法》划定的红线和底线,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要时刻以党性为“镜”,自觉同英雄先烈比境界、同先锋模范比担当,经常性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把党员意识全部融入到灵魂、血脉之中,深入到精神、信仰之中,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鲜红底色不仅“不能淡”,还要“更加浓”“合格”二字不仅在内容上覆盖了党员的一言一行,在时间上也持续了党员的一生一世,需要一辈子坚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须争当干事创业的“红色尖兵”,接过“接力棒”,挑起肩上“担”,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做到思路有创新、工作有突破,对接手的工作全力以赴,对出手的工作精益求精,以先锋之姿不断赋予“鲜红”新的时代内涵用初心之真保证党性之纯,将群众的新需求、新问题作为行动的方向,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交出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合格考卷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发扬优良传统、鹿续红色血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如何保护、管理、运用好这些资源学历史、知古今、传精神,是各地开展新时代青年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国家有历史,民族有记忆;时代在发展,情怀须传承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历史视角、高远的战略眼光,对我们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引着我们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把握时代大势、走好中国道路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教育好、培养好青少年,必须“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浙江嘉兴作为红船启航地,一直致力于聚焦红色革命文化和传统历史文化传承,重点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教育引导全市青年党员、青年教师、大学生康续红色血脉、守好红色根脉,为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而不断努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而不合格党员,不仅会严重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突出“法理性”,在“规范制定”中坚持“严的标准”,核查“党员问题”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活动的主体、活力的源泉,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而不合格党员其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难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为了加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我们要切实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而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则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评定过程中要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原则,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统一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并且通过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全覆盖排查党员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客观准确突出“教育性”,在“治病救人”中强化“党性原则”,增强“党员意识惩前慰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管党治党一贯的方针对待核查出问题、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我们不要搞“一刀切”,要明白“惩”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各地要懂得区分“因公”和“为私”、“失误”和“失职”、“无心”和“故意”等,对那些影响不是很恶劣的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确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又有整改决心和行动的,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限同时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并与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人物结成“思想交流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突出“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中完善“退出机制”,纯洁“党员队伍”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
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
114.4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我们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不合格党员的清退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为加强组织纯洁建设,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实现正本清源的目标指明了方向但是我们要明白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处置过程中,除了认真排查摸底,健全工作机制,更要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靠退出机制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疏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渠道和清理“出口”,保证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党委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来自党员作为基层党委副书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思考,我对《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及贯彻落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办法》出台彰显了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一)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全会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出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背景《办法》的制定正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回应基层党建工作现实需求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往往存在认识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办法》的出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提高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
(三)彰显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办法》的出台,正是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自我革命的生动体现通过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机制,我们党进一步织密了党员管理的制度之网,体现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的政治定力这表明我们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办法》核心要义体现了严格规范与人性关怀的统
(一)明确处置方式与适用情形,规范了工作流程《办法》明确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组织处置方式,并详细列举了15种适用情形这些规定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弓I,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同时,《办法》还对处置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包括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环节,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维护党员权益
(二)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体现了组织温度《办法》贯彻“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将教育贯穿组织处置工作始终对于限期改正的党员,要求党组织加强教育帮助,促其转变对于劝其退党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主动退党这些规定体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目的是教育挽救党员,而非简单惩戒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申诉和纠正程序,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彰显了党内民主和人文关怀
(三)区分不同情况,体现了政策灵活性《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同情况作出区别对待如规定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的,可以不予处置;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处置,也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灵活处理的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在严格管理中体现组织关怀,确保处置工作既不失之于宽、也不失之于严
三、贯彻落实《办法》需要把握好“严”与“实”的辩证统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办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作为基层党委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工作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坚持严格规范,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好《办法》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处置决定有充分依据要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贯彻落实《办法》,既要抓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更要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要把组织处置与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处置一批、教育一片,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好存量问题,更要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关要把《办法》学习贯彻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坚决把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才能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处置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处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这些表现涵盖了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为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具体标准二是规范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处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主要包括调查核实、提出处置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批等环节在处置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是确定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处置办法》根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三种处置方式对于情节较轻、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可以给予限期改正的处置;对于经教育仍无转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可以劝其退党;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丧失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应当予以除名
三、认真落实《处置办法》的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处置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通过组织集中合起来,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海浪不休,人人都是奔涌的浪花;火炬不息,人人都是飞动的火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而不合格党员,不仅会严重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突出“法理性”,在“规范制定”中坚持“产的标准”,核查“党员问题”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活动的主体、活力的源泉,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而不合格党员其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难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为了加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我们要切实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而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则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评定过程中要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原则,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统一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并且通过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全覆董排查党员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客观准确突出“教育性”,在“治病救人”中强化“党性原则”,增强“党员意识”惩前影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管党治党一贯的方针对待核查出问题、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我们不要搞“一刀切”,要明白“惩“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各地要慢得区分“因公”和“为私”、“失误”和“失职”、“无心”和“故意”等,对那些影响不是很恶劣的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贝I,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确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又有整改决心和行动的,绐予一定的改正期限同时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并与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人物结成“思想交流对子”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突出“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中完善“退出机制”,纯洁“党员队伍”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
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
114.4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我们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不合格党员的清退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为加强组织纯洁建设,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实现正本清源的目标指明了方向但是我们要明白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处置过程中,除了认真排查摸底,健全工作机制,更要耒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靠退出机制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疏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渠道和清理“出口”,保证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纯洁党的组织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也是永葆党的政治本色的重要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办法》的制定和出台,犹如一把“利剑”,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略方针,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加强学习《办法》,准确把握核心内容和要求一是明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情形要仔细研读办法中列举的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如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等,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识别不合格党员二是熟悉处置方式与程序要详细了解办法中规定的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三种处置方式及其适用情形,并熟悉处置程序,确保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能够规范操作三是注重党员权利保障要认识到办法在强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同时,也注重保障党员的申诉权利在处置过程中,要确保党员能够按照规定提出申诉,并得到公正的复议和复查认真研读《办法》,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原则一是突出从严要求要领会到办法中体现的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精神实质,即在党员队伍建设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不合格党员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强调教育转化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注重教育转化的作用,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帮助不合格党员认识问题、改正错误,重新焕发党员的光彩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查核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置决定,确保处置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加强宣传《办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和执行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要求,提高认识水平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如党员考核评价机制、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等,为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级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党在自我建设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是抓好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确保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贯彻落实对改善党群关系和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提供了制度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措施对基层党支部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日趋规范化和精细化我们坚信,在《办法》的有力指引下,党的队伍将更加坚强有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了规定,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准确领会精神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学习班,设计差异化的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党务工作者深入解读《办法》的背景、意义、核心条款及其实践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视频教学等多样化形式,使学习内容更加生动具体,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以举办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方式,鼓励党员干部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就《办法》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建立学习社群,分享学习体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办法》精神入脑入心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结合《办法》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细则和标准,确保对不合格党员的识别、处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在查核问题、作出处置决定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始终坚持“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思想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不合格党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力求实现教育转化和纪律约束的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办法》与相关党纪法规的衔接,确保《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与其他制度相互补充、相互支持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执行《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推动建立执行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积极挖掘和推广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确保《办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把准处置的“刻度”,提高处置的“透度”,保持处置的“温度”,真正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突出实率求是,明辨表现情形,把准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刻度”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共27条,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4个方面作了规定各级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应注意区分界限,找准表现情形要注意把巳丧失信仰立场、抵制党的方针政策,同政治学习不认真、消极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党员本人主观不愿履行义务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年老体弱多病等客观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的情形区别开来,做到既不“矫枉过正”,又不“失之于软”突出客观公正,严格工作程序,提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透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对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精准写实“画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讨论,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等程序进行,充分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党员本人的意见,严格按照政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突出宽严相济,注重教育转化,保持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温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要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走向“深渊”对存在问题、认定不合格的党员,不能“一棒子打死”,要通过教育和转化,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对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可按照政策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给党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已经过会议同意、上级批复进行处置的党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耐心做好思想上的疏导、行为上的引导,防止发生“不稳定”因素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各级党组织要把稳“目标方向”之舵、深化“严查厚爱”之举、提升“以案醒人”之效,在常学不怠、常抓不懈、常行不辍中,让不合格党员“合格”,切实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把稳“目标方向”之能,在常学不怠中确保《办法》学习更有“精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是终身课题,需要常修常练,要信一辈子、守一辈子各级党组织要将《办法》的学习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组织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来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心不旁鹫地读懂、吃透《办法》所包括的27条、4方面内容,讲明来龙去脉、讲选要求规定、讲清适用情形,让广大党员“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做到分类教育分层管理,根据党员学习情况、接受程度、思想认识等情况,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跟踪回访教育方案,适时以送教上门、网络辅导、“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帮助不合格党员“回炉”“补课”,让每一名党员“不漏学”“不掉队”深化“严有厚爱”之举,在常抓不像中确保《办法》执行更有“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的标准、实的措施,以“无禁区”的决心、“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举措,将思想上的“糊涂虫”、政治上的“墙头草”、行动上的“两面派”拒之门外,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勿搞“一锤子买卖”“一棒子打死对于有挽救余地、愿意配合改正错误的,要结合本人特点长欠和工作需要,帮助其斧正错误倾向、重葆敬畏担当、重拾干事信心,真正营造惩前慰后、治病救人的向上氛围提升“以案醒人”之效,在常行不辍中确保《办法》转化更有“实度”“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办法》的颁布实施,并不仅仅单纯为了处置部分不合格党员,更多是要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坚定入党初心、砥砺为民恒心各级党组织要在《办法》成效转化上下功夫,深挖细握不合格党员问题产生的“病灶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划细党员责任区、建强党员先锋岗、用好党员突击队,动员广大党员主动到工作地、居住地报到,竭尽所能参与矛盾纠给调解、人居环境整治、全民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在“照着学”“比着做”“争着干”中,逐步将《办法》要求转化为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的行为规范和行动自觉,真正实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学习、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使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处置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同时,要利用微信公众号、0A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处置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处置公正在处置不合格党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处置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做好调查核实、提出处置意见、党委研究决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合理确定处置方式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申辩和申诉,确保处置结果公正合理同时,我们也要注重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关怀帮扶工作,对于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同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缺点、重新焕发活力三是加强教育管理,防止新的不合格党员产生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要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产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监督制度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新的不合格党员产生U1!、以《处置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处置工作有序进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党组织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处置办法》,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践行党的宗旨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加强对经济工作、政治工作、文化工作、社会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领导,推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最后,我强调一下,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各位党员、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
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宓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己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
(二)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
(三)明确规定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一方面是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2年以内等方面劝其退党,主要包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等方面除名,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已经丧失党员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受到劝其退党处置、本人坚持不退等方面另一方面,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因党员所在党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以及党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在短期内或者某项工作中不能发挥作用的,可以不予处置
二、明确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一名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帜,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唯有用一生的奋斗来珍惜“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合格是个无尽的过程,做合格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只有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产党员才成其为共产党员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每个人的先进保证集体的纯洁,以每个人的忠诚铸就集体的信仰,以每个人的奋斗支撑集体的未来
(一)注重尺度得当《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组织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与督促落实,定期对组织处置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把“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党性意识淡漠、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不端”等六大具体表现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初步认定过程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五个区别开”把思想存在局限性,同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支持党组织工作区别开;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和屡教不改区别开;把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参加党的正常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长期消极落后,不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别开;把因为党组织软弱涣散、制度不健全,使党员不能经常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把由于缺乏经验、能力不足,以致工作上发生某些失误或错误,同工作不负责任、损害人民的利益区别开
(二)注重程序规范《办法》明确规定,党员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事前备案后,按照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5个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办法》还对退党除名、自行脱党除名程序,以及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程序作了规定始终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民主集中、客观公正、依规依纪”的原则,慎重认定不合格党员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过程严格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五个程序进行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个人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处置措施
(三)注重教育转化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办法》依据党章,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规定了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鉴于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为厘清组织处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