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聘用单位:学校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代课(聘用)教师,担任受聘人员:
一、合同期限聘期日起至日止学科教学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3、受聘人员要完全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否则学校可以自动解聘
三、受聘人员工资每月元,(未满一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实行压月工资发放制,即次月发上月工资
四、受聘人员不享受在职教师同等的一切待遇
五、在合同期间,受聘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疾病)由本人负责
六、受聘人员所代课程的教学成绩,纳入学区奖罚之列,按学区奖罚制度执行
七、受聘人员最后一月工资待学区奖罚完后清算结账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学校和受聘人员各存一份
九、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聘用单位(签章)受聘人员(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