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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寻找受益者出具证明并无不可月日下午,在辽宁大连救人的柳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寻找被救者,“大连公安正在为我申报见义勇为奖,我现在需要被救者给我出具一份证明”柳某表示,他一开始没有819准备申报见义勇为奖,但是在了解到这一奖项对女儿上学、工作有帮助后,决定站出来争取这份荣誉可以说,柳某申报见义勇为的理由说得很实诚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实诚,引起了一些人的质疑,认为他有违见义勇为的初心这样对见义勇为的苛刻质疑,显得毫无道理,任何时候,都应对舍己救人,大公无私的救人行为报以宽宏之心,而非毫无缘由的猜疑苛责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在紧急情况下的施救行为,救人者往往来不及预想危险的场景和后果,这正是见义勇为应值得褒扬和肯定的关键之处要是救人者施救之前都先仔细考虑危险程度和救人后果,或者与受益者“谈判”收益,要求受益者向其出具证明再行施救的话见义勇为之举也就不复存在了而且,褒扬见义勇为行为是现行的法律政策,是弘扬向善向上社会风气的应有之义一般来说,只要人们实施了见义勇为行为,无论其本心与结果如何,都应获得相应的褒扬、奖励和抚慰强求救人者无私奉献,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本就与社会常识和人之常情违背,是强人所难现实中,只要有施救行为,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相关部门也会肯定见义勇为事迹并予以褒扬退而言之,哪怕见义勇为者就是冲着奖励来的,只要其实施了善行,也应予以肯定只有真真正正地褒扬见义勇为,而不苛求救人者的本心和救人结果,才是对见义勇为的尊重那么,在见义勇为有相关优待政策的情况下,救人者事后要求受益者出具证明无可厚非,没有任何可以苛责之处因为,这是其本就应该获得的褒扬和奖励,其寻找受益人出具证明也算不得非分要求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有关部门要求受益者出具证言的做法,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认定见义勇为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充足的证据仅仅凭借一段视频未必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只有按照规定和流程将见义勇为认定得扎扎实实,方可服众并消除疑虑正常的社会中,“好人可以不要求有好报”,但一定要“让好人有好报”满足见义勇为者的正当合理诉求,就是给见义勇为撑腰,是鼓励更多人积极见义勇为如果过于苛责和指摘见义勇为,只会让见义勇为者寒心,或者发生救人前先要求受益者出具证明的奇葩现象当然,相关部门也有必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帮助和指导,协助其搜集证据,进而还原事实真相,推进形成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