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答通过法律手段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管理,是最有效的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手段之一,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安全而实施的管理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许可证管理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管理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手段
(二)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是国家对商品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消费者安全的重要途径
(三)产品安全认证产品安全认证是产品质量认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认证是依据安全标准和生产标准中的安全性能项目的要求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考核,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四)商品标示管理商品及商品包装中进行适当的标示,可以让消费者知晓该产品的危险性并正确地使用、保管商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为了保证产品和服务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性地对有关产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安全、卫生方面的检查
(六)安全消费宣传教育为了防止商品、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大力加强安全消费宣传工作,国家应当组织、支持、促进各种消费教育活动,并通过法律使这种消费教育制度化
4、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以发生产品责任的产品应具备哪些条件?答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以发生产品责任的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这里要明确产品的缺陷的确定、产品缺陷的类型、产品缺陷的存在时间、产品缺陷的存在形式等问题
(二)有损害事实发生这里的损害是指因为产品缺陷而使人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产品缺陷而导致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损害因产品缺陷而造成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必须是因为产品缺陷而引起的,即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近因关系,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近因关系,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以上产品责任的三方面构成要件必须同时具备,产品提供人才能承担产品责任,对于受害方当事人来说,在产品责任诉讼过程中,它必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确有损害事故发生,并且,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近因关系,其所受到的损害才能得到赔偿
5、消费者安全保障法律规范的范围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答消费者安全保障法律规范的范围就一般而言,凡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以及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保护功能的法律规范,都属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法律规范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消费者安全保障管理法律规范,属于经济行政性规范;
(二)产品责任法律规范,属民事性规范;
(三)由于商品服务的安全是商品服务质量的一个方面,因此,有关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律规定大多具有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作用,这些法律规范无疑是消费者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四)除此以外,国家对特殊危险性商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问题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范,由于这些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安全的密切关系,因而,在消费者安全保护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目前,我国消费者安全保障的特别法律规范包括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法律规范、药品管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生活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生活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生活用气安全管理规范、服务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其他消费品的安全管理规范,
6、简述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的主要内容?答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具有双重法律地位,对生产者而言,它是用户,其用户的合法地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对消费者而言,它是产品质量责任的潜在承担者因此,消费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这就决定了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
(二)保护销售产品原有的质量产品质量从根本上训,取决于生产者,但是,在销售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产品原有质量的损害因此,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其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如果销售者销售这类产品,轻则对消费者不起作用,重则有损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因此,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必须制止这种行为
(四)其他义务除以上所列义务外,,销售者销售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要求;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销售者不得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7、简述产品缺陷的类型?答产品缺陷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儿种一是设计上的缺陷即产品的设计不合理,设计时对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没有周全的考虑二是原材料上的缺陷即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当或质量不合要求三是制造上的缺陷主要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技术水平差而造成的各种缺陷四是指示上的瑕疵即产品具有特殊的性质和使用方法要求而制造人对此未给予指示、说明和警告
四、论述题
1、试述我国商品和服务质量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法律制度和担保责任制度,其中商品服务质量管理法律制度起到哪些主要作用?答我国商品和服务质量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质量宏观管理法律制度和经营者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制度其中商品服务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普遍水平,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及服务提供进行宏观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商品服务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对企业商品服务质量提出一般性的要求,提高一国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一般水平;
(2)通过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对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约束、规范,督促经营者采取各种措施、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3)通过各种管理措施,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通过各种奖励、惩罚措施、奖优罚劣,鞭策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服务质量
2、试论述品质责任与产品责任的主要区别?答品质责任主要是指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默示担保或其所作的明示担保的质量而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产品责任是产品提供人(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保管者)因提供有缺陷产品致消费者或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品质担保责任与产品责任具有不同的性质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而品质担保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责任;
(2)产品责任以产品存在缺陷为承担责任的前提,而品质担保责任则是以商品服务存在瑕疵为责任之基本要件有瑕疵的产品故然可能引起产品责任,无瑕疵的产品亦可能引起产品责任同样,有缺陷的产品可以是有瑕疵商品,但无缺陷产品(无不合理危险)亦可能会因不符合经营者担保的品质而成为有瑕疵的产品;
(3)产品责任的发生以对他人造成损害为要件,而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则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担保为要件,在瑕疵担保责任中,不要求有损害事实,即因瑕疵而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标的物以外的财产损失的事实的发生
(4)产品责任的承担由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请求,而品质担保责任则一般由瑕疵商品、服务接受方当事人提出请求
(5)产品责任的责任形式为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是缺陷产品致人损害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它不包括有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而品质担保责任的形式包括解除合同、提交无瑕疵商品、瑕疵修补、赔偿损失,责任范围限于瑕疵商品本身以及与此有直接关系的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消费者争议消费者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争议消费者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消费者,而另一方则是经营者消费者争议是有关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是具有民事纠纷性质的争议
2、欺诈行为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以为了获得有利的交易结果而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行为消费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
3、明令淘汰商品明令淘汰商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禁止这类产品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5、行政申诉所谓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
6、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由消费者协会作为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勾通调和,以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的活动
二、多项选择题
1、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特点有(ABC)A、综合性B、经营者责任C、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责任D、品质担保责任
2、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争议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ABD)A、消费者协会调解B、行政申诉C、赔偿损失D、诉讼
3、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犯有欺诈行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其消费交易中欺诈行为常见的有(ABC)A、虚列修理项目B、故意短斤少两C、偷换原材料D、拒绝补足商品数量
4、消费者争议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根据争议涉及的消费者利益不同,可将消费者争议分为(B C)A、侵权争议B、消费者财产利益争议C、消费者人身权争议D、消费者合同争议
5、诉讼是解决消费者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在诉讼程序中,消费者可以利用的诉讼程序主要有(ABCD)A、一审普通程序B、简易程序C、督促程序D、第二审程序
三、简答题
1、何谓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保护法中责任条款一般应适用哪些规则?答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规定的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而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保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措施,是保护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保护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消费者保护法中责任条款一般应适用以下规则
(1)依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高低依次适用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一般适用法律),但这里有一个例外,在法律规范本身明确规定优先适用效力较低的法律规范时,则低级规范优先适用;
(2)新法优于旧法就同一法律关系而言,新法颁布后,与此相应的旧法自然废止;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是针对其特定的社会关系的特点而于一般法之外制定法律规范,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是相对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仅在特别法与一般法为同一效力层次上的法律规范时才能适用,但一般法中明确规定不受此限者除外;
(4)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在同一法律或同一法条中,一般规定之外又设例外规定的,在具体案件属于例外情形时,适用例外规定
2、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经营者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应符合哪些条件?答;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经营者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之存在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以为了获得有利的交易结果而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行为消费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
(2)消费者受到损害首先,要有消费者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即对经营者提供的虚假信息消费者信以为真并因此而蒙受财产损失;其次,受损害者只能是消费者,即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双倍赔偿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的最高限度,在此范围内,消费者的要求受法律支持,在消费者提出后,经营者应当双倍赔偿,否则,消费者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性经营者赔偿在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除向消费者退还商品价款或服务收费外,经营者还应增加赔偿消费者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3、常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有哪几类?其中与消费者利益最密切的有哪几种?答违反法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常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包括五类;一类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型犯罪,其中包括掺杂使假罪,生产制造假药、劣药罪,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器械材料罪,生产、销售有害人身、财产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罪,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罪等二类为扰乱市场秩序型犯罪,其中主要有刑法第三章第八节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罪,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罪,非法经营罪,强买强卖罪,伪造、倒卖票证罪,逃避商品检验罪等三类为侵犯知识产权型犯罪,其中与消费者利益关系密切的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犯罪等四类为危害公共卫生型犯罪,其中包括医疗责任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等五类为渎职犯罪,其中与消费者利益最为密切的有刑法第414条规定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徇私舞弊罪,第413条规定的伪造商品检验结果罪等
4、简述消费者争议的分类?答消费者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争议,消费者争议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争议涉及的消费者利益不同,可将消费者争议分为消费者财产利益争议、消费者人身权益争议、以及同时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的争议
(2)从争议性质来看,消费者争议可分为合同争议与侵权争议,
(3)根据争议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少不同,可将消费者争议分为单一性争议与共同性争议
5、简述经营者服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答侵权责任是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利,依法承担的责任,经营者服务侵权是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因服务方式不当、服务设施不安全、服务环境恶劣或用于服务的商品存在缺陷等而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服务侵权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要件第一,经营者的服务行为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此种损害为消费者期待以外的、或按一般观念不应有的损害第二,损害是在营业过程中造成的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害是其在正常营业活动中发生的,营业外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应按其他法律规定处理,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第三,经营者对其服务侵害存在过失我们认为,对服务侵权不应适用产品责任中的严格责任原则,而应适用过失责任原则,但法律应对经营者为过失推定,以免除消费者举证责任第四,消费者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于经营者存在过失的行为所造成的
四、论述题
1、仲裁是解决消费者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仲裁程序中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答仲裁即第三人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以中间者的身份按照一定的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它是解决消费者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仲裁程序中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1)协议是否开庭审理仲裁案件一般开庭审理,但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由仲裁庭根据有关材料作出裁定)
(2)协议是否公开审理仲裁案件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但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可以公开审理
(3)要求延期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4)要求鉴定对有关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约定由鉴定部门鉴定,并可要求鉴定部门派鉴定人员参加开庭
(5)申请证据保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由仲裁委员会交当地基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6)辩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7)阅读笔录并要求补正
(8)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和解后又反悔的,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9)接受或拒绝调解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可以反悔,此时,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10)要求获得裁决书或调解书
(11)请求补正裁决书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裁决书中的明显错漏
2、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政责任是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行政管理法,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活动而依法受到的行政处理在消费者保护法中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应承担哪些行政责任?答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政责任是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行政管理法,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活动而依法受到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从内容上看包括四种类型即申^罚、财产罚、能力罚和人身罚在消费者保护法中,经营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以下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是指以经营者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此处所指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与产品责任中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安全性要求具有不同的含义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不合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销售,经营者明知不符合安全要求而进行销售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在特别法中还有其他的一些行政责任
(2)掺杂使假的行政责任掺杂使假指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掺杂、掺假指在某些商品中加入其他物质或质量较低的同类商品,使商品的原有纯度降低《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经销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这些行为带有欺诈性,故因此而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
(3)生产销售淘汰、失效、变质商品的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40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淘汰的食品、药品等的行政责任亦作了规定
(4)伪造、冒用产地、厂家和优质标志的行政责任这是指经营者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答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政责任是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行政管理法,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活动而依法受到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从内容上看包括四种类型即申^罚、财产罚、能力罚和人身罚在消费者保护法中,经营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以下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是指以经营者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此处所指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与产品责任中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安全性要求具有不同的含义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不合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销售,经营者明知不符合安全要求而进行销售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在特别法中还有其他的一些行政责任
(2)掺杂使假的行政责任掺杂使假指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掺杂、掺假指在某些商品中加入其他物质或质量较低的同类商品,使商品的原有纯度降低《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经销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这些行为带有欺诈性,故因此而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
(3)生产销售淘汰、失效、变质商品的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40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淘汰的食品、药品等的行政责任亦作了规定
(4)伪造、冒用产地、厂家和优质标志的行政责任这是指经营者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答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政责任是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行政管理法,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活动而依法受到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从内容上看包括四种类型即申^罚、财产罚、能力罚和人身罚在消费者保护法中,经营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以下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的行政责任生产销售不安全商品是指以经营者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此处所指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与产品责任中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安全性要求具有不同的含义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不合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令停止销售,经营者明知不符合安全要求而进行销售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在特别法中还有其他的一些行政责任
(2)掺杂使假的行政责任掺杂使假指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掺杂、掺假指在某些商品中加入其他物质或质量较低的同类商品,使商品的原有纯度降低《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经销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这些行为带有欺诈性,故因此而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
(3)生产销售淘汰、失效、变质商品的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同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40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生产销售失效、变质、淘汰的食品、药品等的行政责任亦作了规定
(4)伪造、冒用产地、厂家和优质标志的行政责任这是指经营者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人格受尊重权正是宪法及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人身保护原则和制度在消费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受尊重权首先意味着消费者的人格权不受侵犯,人格权是公民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必须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其次,消费者受尊重权还意味着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经营者在商品包装、商标及广告中不得使用有损少数民族形象的文字、图画,不得强迫少数民族消费者接受本民族禁忌的食品或其他商品
5、简述消费者选择权的内容?答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的权利消费者的选择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选择商品和服务,其他人不得干涉消费者需要购买何种商品和服务应由消费者自己决定,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他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2)消费者有权自主地选择作为其交易对象的经营者,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服务;
(3)消费者对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挑选,购买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4)消费者有权自主地作出决定,消费者可以在比较鉴别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某种商品或服务,只要在挑选过程中未对经营者的商品造成损害,经营者不得强迫其接受,经营者可以为消费者正确地行使选择权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意见,但不得代替消费者作出决定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消费者作出决定
6、简述消费者的监督权及其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消费者的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权利消费者监督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任何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发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漫天要价、虚假标志、欺骗性广告、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侵犯消费者人格等不法行为时,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二是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保护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保护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的监督在我国还包括对各种消费者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国家工作人中包庇、纵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经营者勾结,让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对消费申诉不予处理或无限期拖延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法处理等等,对这些违法失职行为,消费者都有权予以检举控告此外,对消费者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消费者还有权提出批评建议,以促进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和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改善
四、论述题
1、消费者具有索赔权,请问消费者受到哪些人身及财产损害时,可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答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通常在受到下列人身及财产损害时,可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
(1)由于经营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未提供必要安全设施而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如经营场所房屋塌落而致消费者受伤
(2)由于服务经营者采用的服务方式不当而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如理发师割破消费者耳朵
(3)由于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而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如短斤少两,价格显失公平
(4)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遭受经营者的侮辱、殴打或者其他不公平对待,而致其人身及财产损害
(5)由于商品瑕疵而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如电视机爆炸而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6)在解决因以上原因而发生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过程中作出的必要费用支出,如车旅费、诉讼费等对于这些损害,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
2、试述消费者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价值通过什么途径来实现?答交易公平价值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的交易中能够获得公正、平等的对待,消费者获得的商品和服务与其支付的货币价值相当消费者保护法中公平交易价值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第一,通过各种市场竞争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消费者能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交易环境;第二,通过消费合同等法律制度,直接规定交易条件,使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例如,对某些商品、服务,法律直接规定了其价格,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对某些商品法律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实行“三包”,当这些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包”义务第三,通过各种市场管理制度,取缔各种不诚实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习惯,使经营者依法诚实地进行各种经营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作业2
一、名词解释题
1、经营者在消费者保护法中,经营者是指与消费者相对应的一方主体,是通过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人
2、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的概念共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指一切具有消费者保护功能的组织,这也是广义的解释°第二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具有消费保护功能的民间团体第三种解释认为消费者组织是指消费者自己组织起来的,以保护其自身利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这种解释我们是比较科学的
3、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同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后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它旨在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
二、选择题
1、国家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般形式是(A BD)A、立法保护B、行政保护C、社会监督D、司法保护
2、经营者对部分商品实行“三包”义务,其“三包”具体是指(ABC)A、包修B、包换C、包退D、包服务
3、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通常表现为(A C D)A、发票B、支票C、收据D、保修单
4、经营者义务的特征具体有(A BC D)A、法定性B、基础性C、直接约束性D、强制性和补充性
三、简答题
1、简述经营者商品、服务安全保证义务的主要内容?答消费者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汉,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从这一规定当中可以看出,经营者商品、服务安全保证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确保商品服务符合安全要求
(2)对危险商品和服务进行警示和说明
(3)在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时采取必要措施
2、简述经营者发现所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时,应采取哪些补救措施?答针对一些在投放市场前或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经营者自身尚未意识到存在危险的商品和服务,对于这些商品和服务,若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和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时,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争取国家行政机关协同处理;
(2)将危险告知消费者,以便引起消费者注意;
(3)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具体采取何种措施根据防止危害发生的需要需决定如危害可以通过消费者正确的使用而避免,可告知消费者适当的使用方法,如不能通过消费者自身克服,可派遣专门技术人员对消费者进行登门修理或进行技术指导,以消除不安全隐患,职严重危及消费者安全,应采取措施追加已经售出的商品,或停止正在进行的服务应当注意的是,若经营者采取这些措施,仍未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在消费者无重大过失时,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4、简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负哪十项义务?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负以下义务
(1)履行法律义务的义务履行法律义务首先要求经营者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其次还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首先要求经营者应当允许消费者对其商品和服务提出不同的看法其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反映自己的要求提供便利的渠道,以便消费者的要求能够顺利达到经营者的决策阶层,对经营者的行为发生影响再次,经营者应当正确对待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对消费者要求进行鉴别的基础上,分别情况认真地进行处理,最后,对经营者带有违法性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及时予以制止
(3)商品、服务安全保证义务
(4)信息提供义务
(5)身份标明义务
(6)出具凭证、单据义务
(7)品质担保义务
(8)售后服务义务
(9)不得不当免责的义务
(10)尊重消费者人格义务
5、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我国消费者组织有哪几种类型?答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消费者组织进行分类,通常对消费者组织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根据消费者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会员制消费者组织与非会员制消费者组织
(2)根据消费者组织职责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综合性消费者组织与单一性消费者组织
(3)根据消费者组织保护的消费者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保护一般消费者的组织和保护特殊消费者的组织
(4)根据消费者组织地域活动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国内消费者组织与国际消费者组织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国消费者组织有两种类型一是消费者协会,二是其他消费者组织
四、论述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应履行哪些职能?同时也受到哪些限制?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消费者协会的这一职能不仅要求在当某一消费者向它提出要求时它有义务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该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而且还要求它必须把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作为其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协会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宗旨,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对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消费者协会监督除了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进行社会监督外,还可以参与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这种参与活动,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协会更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情况,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可以督促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3)就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为争取国家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支持开辟一条有效的通道
(4)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5)对投诉事项中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提请鉴定部门鉴定为了保障消费者协会客观、公允地处理投诉事项,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对于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对消费者协会提请鉴定的事项,鉴定部门应当予以鉴定,并将鉴定结论及时、如实的告知消费者协会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消费者协会支持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是国家支持起诉原则在消费者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消费者协会作为一种社会团体,它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宗旨,在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时,首先应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地予以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可以告知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为其诉讼提供支持和帮助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消费者协会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披露有关事实,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作出评价对消费者协会的限制
(1)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消费者协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是由其性质所决定的,消费者协会具的社会团体的性质,其次,禁止消费者协会从事经营活动,也是消费者协会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要求
(2)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如果允许消费者协会以牟利为目的从事产品、服务的推荐工作,消费者协会就会受利益驱动而丧失原则,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就必然受到破坏,同时,也会助长经营者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五、案例分析题1994年春夏,湖南省某县19户农民在县农技站买了“威优46杂交稻种”o共插了
71.4亩大田,由于种子掺有劣质的“威优64”种子,性能不同,成熟时间、分孽多少、栽培技术不同,到8月上旬第一次中耕时,就出现禾苗分孽多少相差悬殊,株茎高矮参差不齐,致使每亩减产150公斤,
71.4亩大田共减产10710公斤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试分析
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协会是否可以受理此案?答
1、种子质量问题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具有两层含义,首先,它肯定了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民,不属于消费者;其次,农民在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时,如消费者一样,享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2、消费者协会可以受理此案由于上问所答,该案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既然适用,消费者协会就可以受理此案因为根据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规定,消费者协会有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的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考作业3
一、名词解释题
1、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指认证机构确认某种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通过颁布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予以证明的活动
2、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概念通常有三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解释可称为核心主义的产品责任理论,认为产品责任是产品提供人(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保管者)因提供有缺陷产品致消费者或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第二种解释可称之为中和主义的产品责任理论(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第三种解释可称为扩张主义产品责任理论我们所说的产品责任的概念是第一种解释
3、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4、不合理危险我国产品质量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通常认为不合理危险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采取了谨慎措施之后可以避免的危险
5、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商品、服务品质担保责任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默示担保或其所作的明示担保的质量而依法承担的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经营者对商品服务的品质担保主要有(ABC)A、法定担保B、默示担保C、明示担保D、抵押担保
2、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品质担保责任形式主要包括(A BC D)A、瑕疵消除B、解除合同C、赔偿损失D、更换无瑕疵商品
3、产品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BD)A、产品存在缺陷B、有损害事实发生C、产品存在瑕疵D、损害因产品缺陷而造成
4、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有以下类型(AD)A、安全认证B、标准认证C、名优认证D、合格认证
5、产品责任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A BCD)A、生产人B、使用人C、销售人D、产品买受人
三、简答题
1、经营者品质担保责任的承担一般应具备哪些要件?答经营者品质担保责任的承担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存在瑕疵这里所谓的瑕疵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具备担保的品质
(二)瑕疵于标的物转移消费者或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业已存在标的物虽有瑕疵,但于交付前业经修复者,不视为存在瑕疵,瑕疵若于消费者获得商品后形成,亦不视为有瑕疵存在
(三)消费者善意且无重大过失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知道有瑕疵存在°若消费者明知商品、服务存在瑕疵,则经营者可不承担品质担保责任消费者不知商品服务存在瑕疵,但此项不知是其重大过失所致,经营者亦可免除责任
(四)消费者及时履行了瑕疵通知义务消费者应于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的适当时间内将商品、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况通知经营者
2、简述生产者、服务提供者质量义务的主要内容?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义务劳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生产经营者已对产品或服务的瑕疵作出了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的瑕疵除外;以实物样品、广告、产品说明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二)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产品质量表示制度是指产品生产者用文字、符号、标志、标记、数字、图案及其组合等形式,对用户和消费者必须知道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的活动
(三)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
(四)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质量标志是产品质量的证明,只能用在取得质量标志的产品上,因此,国家禁止非法制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优质产品标志、国际荣誉奖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欺骗行为
(五)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产品的产地、厂名、厂址往往与商品质量是联系在一起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产地、厂名、厂址有质量证明的作用
(六)生产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掺杂、掺假”是指生产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使得产品有关物质成份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甲产品冒充与其特征不同的乙产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或者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及高档次商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安全而实施的管理手段主要有哪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