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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足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发明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行使董事长负责制同步,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权力和作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董事会领导,贯彻执行董事会经营战略、工作任务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董事长执行和实行企业决定和行使董事长对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毕和超额完毕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汇报,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提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派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企业福利费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级领导组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奖惩提出提议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问题有不一样意见时,可以向董事长提出提议,也可以汇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十条职工代表产生
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票数需为小组组员半数以上,选举成果报企业工会同意
2.企业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与各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销,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部室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占企业职工总人数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根据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工会委员会同意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关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毕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亲密联络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应职工群众对意见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与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和提案贯彻状况检查,有权参与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质询
3、因参与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有应得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停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2、亲密联络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应职工群众意见和规定,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六个月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策,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组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增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派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重要问题确定议题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与,凡参与会议组员均享表决权第二十一条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完毕职工代表大会交办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意见和提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意见和提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贯彻,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任务是
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贯彻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应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意见和提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任务是
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贯彻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状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坂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提出提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应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规定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处理,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一时无法处理或不合理,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有应得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状况每六个月活动1次以上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献执行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建一局二企业工会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于?月?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