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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号第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转到联年月日(贴回执联处),加盖编瓦章一同志(男/女),正岁,族,系中共(预备/,式)党员,身份证号码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月(有效期天)(盖章)年月联系电话:传真: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第号:第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盖章)三年月日璀经办人联系电话麻经办人联系电话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使用说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1.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
2.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3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怪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4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