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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银行企业质押反担保合同》甲方(质权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出质人/反担保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债务人名称](以下简称债务人〃)与[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主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主合同编号]的[主合同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主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为确保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反担保的主债权及范围本合同反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主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对债务人1享.有的担保债权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为实现反担保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质押财产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为[详细描述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
1.质押财产的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整(小写2¥[.具体金额数字])但质押财产的最终价值以实现质权时实际处理所得价款为准
三、质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具体时间]内与甲方共同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质1押.登记手续办理质押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四、质押财产的保管与处分质押期间,质押财产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确保质押财产
1.的安全和完整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或者甲方按照担保2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甲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占有和保管质押财产
1.在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依法处置质押财
2.产并优先受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不得擅自处分质押财产
3.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妥善保管质押财产
1.在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且甲方的担保责任解除后,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质押2财.产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押财产,并确保质押财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分质押财产4六.、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押财产或提供的质押财产存在权利瑕疵,甲方
2.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质押财产,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
3.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具体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