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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媒体购物经营要求》行业标准通过专家审定,预料该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为解决我国媒体购物行业管理存在的部分问题,供应规范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规范行业企业管理行为、爱护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供应基础性支撑些自我爱护意识较弱,过分信任电视台的消费者如中老年人,仅凭广告片段就临时产生冲动因此,提示广阔消费者,确定要留意电视购物中的宣扬词,防止被商家的文字嬉戏“忽悠”电视购物异地维权难长沙的周先生在二月初的时候通过电视购物频道购买了一部手机,才用了一个晚上手机就坏了向位于深圳的商家交涉后商家给周先生换了一部手机没想到新换的手机才用了三四天就又都出现了故障周先生根据电视广告上承诺的“10天包退,15天包换”的承诺要求商家退货,但却遭到商家的拒绝提示由于电视购物节目在全国各地滚动播放,因此很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往往都是异地厂家所生产,而工商部门遵循的又是属地管辖的原则,为异地消费维权带来诸多不便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要尽量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企业最好选择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点的商品此外,由于很多电视购物是异地消费,很多消费者认为为了几百元或者几千元的物品,耗费不起人力、物力、财力面对正值权益被侵扰,无奈选择“忍气吞声”亟待法律规范目前,一些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普遍存在着煽情渲染、夸张虚构乃至有意造假宣扬的倾向在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的前提下,很多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都遭受上当受骗,所以,加快立法,规范电视购物行业发展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