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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容积率的计算建筑系数A.1建筑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建筑系数=(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用地面积+露天堆场及操作场用地面积):厂区用地面积()xlOO%A.
1.1建筑物、构筑物、室外罐区等占(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应按其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12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应按其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圆3形构筑物用地面积,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储罐区用地面积,设防火堤或围堰时,应按防火堤轴线或围堰最外边计算;未设防火4堤或围堰时,应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球罐用地面积,周围有围堰时,应按围堰面积计算;周围无围堰时,应按球罐投影面5积计算;天桥、栈桥用地面积,应按其外壁投影面积计算;6外管廊用地面积,架空敷设可按管架支柱间的轴线宽度加乘以管架长度计算;沿
71.5m地敷设应按其宽度加乘以管线带长度计算
1.0m露天生产装置用地面积,应按生产装置的界区范围内面积计算;露天设备用地面积,独立设备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成组设备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但当铺砌场地超出设备基础外缘时,计算至设备基础外缘处
1.2m
1.2m露天堆场用地面积,应按堆场场地边缘或实际地坪计算露天操作场地用地面积,应按操作场场地边缘或实际地坪计算厂区利用系数A.2厂区利用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铁路和道路用地面积,工程管线用地面积的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厂区利用系数=建筑系数+[(铁路用地面积+道路用地面积+工程管线用地面积厂区用地面H积]()xlOO%A.
2.1管线用地面积应按管线长度乘以管线计算宽度计算,管线计算宽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地下管线及沟渠计算宽度,应按管线外径或沟渠外缘宽度加计算;
11.0m电缆计算宽度,电缆与管道相邻时,应按电缆敷设宽度加计算;当电力电缆与电
21.0m信电缆相邻敷设时,应按电缆敷设宽度加计算;
0.75m敷设在管廊及道路下面的管线不得重复计算其用地面积3道路用地面积,应为道路长度乘以道路用地宽度城市型道路用地宽度,应按路面宽度计算;公路型道路用地宽度,应计算到道路路肩边缘车间引道、人行道、停车场、回车场用地面积,均应按设计用地面积计算挡土墙、护坡、护墙等用地面积,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铁路用地面积,应为铁路线路长度乘以路基用地宽度厂内铁路线路长度计算,应以厂区围墙为界路基用地宽度应按计算5m工厂容积率A.3食品工厂容积率应为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面积+构筑物面积工厂容积率=x100%A.
3.1厂区用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圆形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1露天储罐区计算面积,应按防火堤轴线或围堰最外边计算,未设防火堤的储罐区,应2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天桥、栈桥计算面积,应按外壁投影面积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3外管廊计算面积,架空敷设可按管架支柱间的轴线宽度加乘以管架长度计算,沿
41.5m地敷设应按宽度加乘以管线带长度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
1.0m室外工艺装置、露天设备、化学反应装置、容器装置等,应按设备或装置铺砌界线面5积计入容积率;高度超过的,按两层面积计入容积率,高出以上部分按每层计8m8m4m—算面积计入容积率;露天堆场计算面积,应按堆场实际地坪面积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6工业厂房、仓库层高超过按两层面积计入容积率,高出以上部分按层高每增加78m,8m计算面积计入容积率;4m食品生产厂房因生产清洁环境等需求设置的技术夹层,当技术夹层高度不小于米时,
82.2该技术夹层的面积应计入计容建筑面积;食品生产企业采用新鲜且有时限性要求的原辅料的货运车辆,必须设置待检停车场地9时,该停车场按一半面积计入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