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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法律对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的限定,了解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了解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的含教学义和特点目标掌握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重占/、、、教学难点教学手理论讲授小组讨论段教学学时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设计注释单元3幼儿园的开办与管理幼儿园作为特殊的经营单位,在开办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杜绝隐患和事故第一课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登记注册制度
一、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在我国境内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必须具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我国目前学前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是以一日活动为主,以五大领域的游戏活动为具体内容,以游戏为基本形式
1.园址环境方面的要求幼儿园整体环境的好坏也对幼儿能否健康成长和教学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总则第四条,从环境创设对教育效果的角度,提出了对园址环境的要求“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七条从幼儿园设立的条件角度,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以上的种种要求不仅适用于新设立的幼儿园,已合法设立的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原有达标的环境变得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了,其负责人也应着手进行解决,排除相关的环境污染,而不能放任其威胁幼儿的健康
2.幼儿园建筑设计方面的要求《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就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问题,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建设部于1998年联合发布了《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O就建筑设计要求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颁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o《设计规范》主要分为总则、术语、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六章
3.设备方面的要求幼儿教师开展各种教学活动需要传统教具和电子设备等,幼儿进行室内外游戏活动需要学具、玩具、运动器材和大型游乐设备等,幼儿午间或晚上休息需要床、枕头、被褥等,幼儿园运作需要很多很多的设备,对于这些设备国家都有哪些规定呢这些规定是建议性的,还是强制性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幼儿园具体如何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实际操作,可参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指导性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2000年以来,城市和农村地区都在广泛实施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2016年11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还规定,凡“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必须具有合格的教师、保育、医务人员《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九条对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医务、保育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第
三十八、三十九条明确要求“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幼儿园要有合格的园长,在园长负责制中,园长是幼儿园的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要有合格的教师,教师是幼儿园组织中最重要的成员,是幼儿园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力”保障《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拟申请设立的幼儿教育机构除了保证聘请的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外,还要有健康证和卫生证,并且数量足够,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要合理,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幼儿教育机构设立条件
(三)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ookll
8.commax.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是幼儿教育机构进行正常的保育、教育活动的物质保档障,一致下载高清无水印也是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物质基础《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条对开办幼儿园的经费提出了要求“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章对幼儿园的经费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经费的筹集和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1.筹措资金我国幼儿园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它们经费的来源都比较多元化公办幼儿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政府或单位拨款,家长交纳的保教费和伙食费,以及社会捐助及幼儿园自创收入等而民办幼儿园和国有公办幼儿园的经费则主要来源于开办者投入、家长交纳的保教费和伙食费、社会捐助及幼儿园自创收入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的经费由开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目前我国幼儿园主要有三大经费来源1开办者资金投入2家长交纳的保教费用3接受社会捐助
2.经费分配幼儿园各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不平衡,幼儿园管理者要做好财务工作,在支配资金时应本着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幼儿园能够稳步、有序和全面发展为了做好经费分配工作,幼儿园要把好预算关,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一般在上年度末和本年度初,园长应主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费预算,合理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幼儿园开办者筹措的经费,应当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教职工培训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幼儿园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园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是保证幼儿园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条件,也可以使幼儿园实现整体的优化四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是幼儿园工作得以运行的保证幼儿园的组织机构一般包括园长、保健室、办公室、财务室、教代会等幼儿园的章程是指为促进机构正常运行,就办园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互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的基本文件,它是幼儿园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幼儿园名称、开办宗旨和办学模式、保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园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以及产生、幼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章程变更程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二、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制度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出资开办幼儿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合法地位,除了需要满足前述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执行相应的设立审批程序一登记注册制度概述登记注册制度是指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设立教育机构的报告进行审核,如未发现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只要拟办的教育机构符合地区教育发展的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置标准,都必须予以登记注册,使其获得合法地位,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予以拒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对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幼儿园管理条例》还指出,由于学前班在幼教事业发展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今后开办和管理学前班,同样要建立学前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不得开办学前班
(二)幼儿园登记注册的一般程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
十一、十二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到十八条的规定,幼儿园登记注册的一般程序如下I
1.开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相关申办材料I
(1)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开办者应当同审批I机关提交下列材料max.I COm致下载高清无水印
①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开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②开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开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①筹设批准书
②筹设情况报告
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
(三)、
(四)、
(五)项规定的材料根据上述规定,幼儿园开办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般包括
①筹设批准报告
②幼儿园管理章程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③幼儿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材料,资产属租赁或转让的必须提交公正的租赁或转让合同书
④园长、幼师、保育、保健等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书(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卫生保健证、健康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⑤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2.审批机关对开办幼儿园的申请进行审核
3.审批机关经审核后对幼儿园的申请做出答复
4.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第二课幼儿园招生、新生入园与编班《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招生、新生入园与编班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管理体制上,《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在入园时间上,《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明确规定“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在招收对象上,《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第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在入园检查上,《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条明确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在招生规模上,《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此外,第十一条还对幼儿园的编班进行了如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第三课幼儿园的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
一、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一)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实质作为生命体的自然人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进而具有从事某项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法学上借用“人格”一词,将社会组织人格化,从法律上赋予组织机构以“人”的意义,即赋予它们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使它们能够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进而具有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法律依据幼儿园的性质和条件而赋予幼儿园一种与自然人相似的人格
(二)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内容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和特点,从民法意义上,社会组织的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取决于成立该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法人无权进行违背其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具体权利,体现了学校等教育机构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宗旨但学校等教育机构又分为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每一具体类型和层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又是不完全相同的,是各具特点的
(三)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形式幼儿园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学制系统内保育、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其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那么,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成为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取得法人资格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四)幼儿园法律地位的特点幼儿园是对幼儿实施保育、教育的社会组织,同其他法人相比,由于其宗旨和性质不同,其法律地位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公共性
2.公益性
3.多重性
二、幼儿园的法律责任在幼儿园进行的各式各样的教学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幼儿的身体受到伤害之事经常发生,由此引发的法律诉讼会耗费幼儿园很大的精力,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法律责任的三种主要承担方式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幼儿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法律责任力文档
(一)幼儿园伤害事故ook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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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伤害事故的法律特征max.档幼儿在园期间的活动中,造成身体伤害的原因很多,民事侵权的主体是学校或者教一致下载高清无水印师源文侵权的对象是幼儿的人身权这里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它是一种绝对权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幼儿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它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有时侵权行为虽在表面上有阻止违法事由,但因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仍不得免除责任
2.幼儿园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思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标准和归责,它直接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责任方式以及赔偿范围等诸多因素,是确定侵权责任的根据之一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1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在过错责任中,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和最终要件,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2无过错责任原则,又指无过失责任原则,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幼儿园事故伤害中,即使幼儿园一方并无明显的过错,幼儿园也应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民事法律责任
3.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及特征民事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指的是民事主体违反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民事责任具有法律责任的共性,但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征1民事责任是以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故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无义务即无责任,义务人违反义务时才应承担责任2民事责任不仅表现为财产责任,也包括某些非财产责任形式,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失的范围相一致,一般也不超出损失的范围,只是使受害人恢复到原来的财产或精神状况
4.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1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3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民事责任第四课幼儿园的权利与义务
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凡经合法手续设立的幼儿园,具有以下基本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幼儿园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幼儿园权的内容主要是,幼儿园根据章程确立办园宗旨、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有权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做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己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不必事无巨细地向主管部门或开办者请示主管部门或开办者对幼儿园符合其章程规定的管理行为无权干涉幼儿园之所以有这样的权利,是因为它作为法人在依法批准设立时即被赋予教育法人本身是一个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运转活动必须有自身内部的管理章程,这是设立教育机构所必须具备的四个基本条件中的第一个
(二)组织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权组织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权的内容主要是,幼儿园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园宗旨和任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和实施自己的保育教育计划,决定具体课程模式和教学方法,决定选用何种教材,决定具体一日活动安排,组织保教活动评比、检查评议等
(三)招收新生权招收新生权是幼儿园的基本权利,是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标志其含义是幼儿园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及办学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法规、规章和直接主管部门的具体管理规定,可以自行制定详细的招生办法,并对外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宣传、确定招生范围与来源,最终决定招生总人数与具体人员
(四)学籍管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
(四)项规定了幼儿园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编订学籍档案是任何教育机构完成招生工作后的重要环节,是全面统一管理在校学生的基础,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五)人事聘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
(六)项规定了幼儿园有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
(六)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
(七)项规定了幼儿园有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的含义是指幼儿园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园舍、保教设备等设施和办园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七)拒绝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
(八)项规定了幼儿园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干涉的权利
(八)其他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
(九)项规定了幼儿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幼儿园的基本义务幼儿园的义务是幼儿园在保育教育活动中所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即幼儿园在保育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根据法律产生,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履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幼儿园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
(一)项规定了幼儿园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幼儿园是育人的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是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幼儿园在整个保育教育活动中,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确立的国家教育方针,按国家规定的保育教育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实施全面发展教育;要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标准,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育人环节,保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
(三)项规定了幼儿园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四)使幼儿监护人及时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使幼儿监护人及时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的义务的实质,是幼儿园保障幼儿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情况的知情权,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系和沟通,进而为监护人了解幼儿“提供便利”
(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
(五)项规定了幼儿园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的义务
(六)依法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
(六)项规定了幼儿园有依法接受监督的义务依法接受监督的义务是指幼儿园对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的监督,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更不得妨碍检查、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这是幼儿园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独立法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特别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确立的“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幼儿园自觉地把保育、教育和管理活动置于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办园任务原创力文档max.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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