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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作协议甲方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负责人范茂伟34210H97810161310乙方罗杰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六局集团已中标,临泉苏果财富广场项目中城建六局集团在阜阳工商局成立了阜阳分公司,负责人为范茂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承建项目名称临泉苏果财富广场项目工程二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包括其中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以后该项目工程双方各出资如果投资需要增加双100050%,方在按追加,双方按出资数额分担风险,享有利润50%双方出资均应以现金方式出资,存入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根据工程需要双方每次出资万,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50—100收取出资方的现金应出具书面收条双方投资的资金均按月3%计息,计息时间为书面收条时间开始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均有甲乙双方协商后派遣,乙方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四所有材料款支出、外部开支和财务处理均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由乙方负责办理万元以下的开支可有乙方自行决1定,事后向甲方通报,并进行账务公开五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如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未履行出资义务,双方同意按到期日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六工程款结算由甲乙负责,建设单位每次付款应直接进入账户,不允许现金支付,工程款首先用于购买材料和人员工资,不允许占有和挪用七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阜阳分公司,另扣除本项目工程管理费为万元,按该工程甲方转款比例分次扣除200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如有补充在另行协商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