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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市水利局XX年月XX XX情况变化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备案,及时做好辖区内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参与辖区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指挥部
2.2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成立xx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政府副秘书长、民防局长、消防局长、公安局长、水利局长为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发改委、鞍钢集团公司、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局、民防局、环保局、公用局、城建局、交通局、气象局、广电局、XX日报社、民政局、辽宁水文局XX分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成立“应急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和“应急处理组”,并根据其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XX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水利局,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系统保障和组织特种救援职能主要职责是1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组织应急监测、应急处理工作;在接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总指挥部指挥保障2负责全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早期预防督促和检查全市各县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及应急准备工作,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全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开展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演练;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省、国家水利部提出援助请求,同时加强对外交流,争取其他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各种援助4利用媒体,对群众进行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应急专家组
2.4应急专家组由水文局监测、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供水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是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组织,负责对水污染事故的危害进行预测,对应急处理进行指导,为指挥部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应急监测组
2.5应急监测组由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XX分局、XX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水污染变化趋势和污染扩散分析等技术工作,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进行和终止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检查各县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应急处理组
2.6应急处理组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初步认定,开展应急现场处置、事件现场调查,并上报指挥部,拟订报告方案,制定水资源调度应急处理方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有关部门责任
2.71市水利局负责应急专家组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提供水污染应急的专业技术支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及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支援负责城镇集中供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遭受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的协调工作;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报告中有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工作;水污染应急事件的监督管理以及遭受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水资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备用水源或采用应急措施,确保用水安全2市监察局负责监察有关行政机关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调查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期间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3市民防局负责水污染应急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4市公安局负责水污染应急救援秩序的治安维护、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调查和侦破等工作5市消防局负责水污染应急的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6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水污染应急体系建设经费、运行经费7市卫生局负责水污染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援等工作8市环保局和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xx分局负责对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测和污染扩散趋势分析9市公用局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在水源遭受污染时强化供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及时向指挥部通报自来水厂水质情况10市城建局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在水污染事件中对污染水体进行及时的处理11市交通局负责水污染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12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水污染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13市广电局和xx日报社负责水污染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14市民政局负责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等工作15市发改委负责预防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的具体规划工作,将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情况16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水污染应急期间新闻报道规范管理工作17鞍钢负责制定本集团内的应急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应急监测3信息监测
3.1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水功能区水量、水质常规监测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常规监测,加强主要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常规监测工作,收集与传报有可能对市界河以及市内各水域造成水污染影响事件的信息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2实施xx市主要水功能区水量、水质通报,xx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通报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3监测部门在日常监测工作中,如果发现水质某项指标发生异常突发时,应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时展开发生突变成因调查,对该功能区段内入河排污口水质、上下游断面水质进行应急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预警信息包括突法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现场采取措施等各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水利局应急指挥部应急监测
3.21开展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加强水污染应急科研和软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并建立水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开发研制水污染应急管理系统软件3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监测单位应配备专门应急监测设施,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监测能力,监测单位接到应急监测命令后1小时内赶赴事件现场4针对不同地区的河道、水库、湖泊、地下水水源等,制定具体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测方案5根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6指挥部及时组织专家咨询组,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确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级别.应急响应4分级响应
4.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I级)由国家水利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水污染事件(II级)由省水利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水污染事件(III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IV级)由市政府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当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县(市)区和事发单位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4.
1.1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单位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污染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方案组织监测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经确认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1级)、重大(H级)水污染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重大(I级)水污染事件立即报告国家水利部;较大水污染事件和一般水污染事件报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指导市相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妥善处理后,所在县(市)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市水利局备案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I级和n级水污染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4.
1.2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水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河道流量、水质状况(水库水质和蓄水量、地下水水质和取水工程取水状况等)、人员受害情况等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出具有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制定应急对策5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水污染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部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同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经指挥部领导决策后向同级政府报告,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水污染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水污染影响评估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水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对策
5.1发现水库库区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水库管理部门应在1小时之内立即报告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同时申请指挥部开展应急监测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认定事故等级、研究制定报告方案,同时提出协助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方案特别是有城市生活供水任务的水库,应立即通知城市供水单位,并关闭水闸、阀,以免造成更大危害河道、湖泊发生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对策
5.2发现河道湖泊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发现部门应在1小时内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首先报告具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认定事故等级、研究制定报告方案,同时提出协助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方案并向市政府提出沿河道取水的取水户的取水方案和利用河道工程进行截流、导流、或在保证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上游水库泄流等方法来配合相关部门控制污染物的传播或稀释污染物,减少污染程度重要地下水水源地发生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对策
5.3发现重要地下水水源地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发现部门应在1小时内按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报告具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由市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认定事故等级、研究制定报告方案,同时提出协助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保障6资金保障
6.1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应对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具体情况按照《财政应急保障与预案》执行装备保障
6.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应急监测、快速机动和自身保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能力,保证在发生水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范污染和扩散通信保障
6.3各级水污染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水污染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水污染应急处理联动系统和水污染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预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监测、水资源调度等之间的联络畅通人力资源保障
6.4要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队伍;各县、区要加强各级水污染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性水污染的能力;在重点水库、重点保护的供水水源工程管理单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水污染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形成由市县组成的水污染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性水污染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监测、处理等现场处置工作技术保障
6.5建立水污染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水污染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水污染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水污染应急队伍加强常规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积累相关技术资料,为应对突发性水污染提供基础资料宣传、培训与演练
6.6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污染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
6.
6.1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水污染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污染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
6.
6.2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水污染应急处置、检查、监测等专门人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实战演练,提高
6.
6.3防范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XX组长XX副组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编写人员XX XXXX XX参加人员XX应急能力评价
6.7为保障水污染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水污染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水污染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后期处置7善后处置
7.1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报告,提出对遭受污染的水生态进行恢复的建议保险
7.2应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水污染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附则8名词术语定义
8.1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且由于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水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水污染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发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应急监测水污染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水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水污染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水利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流域沟通与协作
8.3在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统一协调下,建立市际水污染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市际救援活动,开展市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奖励与责任追究
8.4奖励
8.
4.1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水污染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责任追究
8.
4.2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水污染事件的;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水污染事件事实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预案实施时间
21.
3.
31.
3.
104.
2.
168.
4.
168.
4.
1.1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水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振兴XX老工业基地创造优良安全的水环境编制依据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分级
1.3根据《国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I级)、重大水污染事件(n级)、较大水污染事件(in级)和一般水污染(w级)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级131I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1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水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因突发性水污染造成国际界河、跨省界河及国际间联合管理的水库、湖泊发生大面积污染,或者省辖市城市主要水源地污染造成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重大水污染事件级n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1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因突发性水污染造成省管主要河流、湖泊、大型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主要供水水源地污染造成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较大水污染事件in级13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水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因突发性水污染造成市管重要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库大面积污染,或重点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污染造成取水中断的水污染事件一般水污染事件W级L
3.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1发生3人以上死亡;2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因突发性水污染造成县级管理重大河流、湖泊、大型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镇以下集中供水水源地污染造成取水中断的水污染事件适用范围
1.4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突发性水污染141全市范围内河流、湖泊、水库以及集中供水的重要地下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对跨市界河道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重点水功能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与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水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水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现有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能力,实现一专多能、一机多用、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工作的有机结合.组织指挥与职责2机构体系
2.1XX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构体系由XX市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下属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各县市、区政府和危险重点污染源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构,开展本辖区、单位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根据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