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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扬尘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审核:批准: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
(2018)5号))
5、《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
(2018)10号)
6、《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及居民住宅小区建筑垃圾现场管理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昌建发
(2018)96号
7、《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昌建发
(2018)100号)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二、工程概况水库位于治理河道上游,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供水和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小⑴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为
42.7km2,2005年除险加固后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总库容为
500.4万n,调节库容
446.8万相,调洪库容为
137.1万小水库下游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主要承担水库排水任务,河道属于山区季节性排洪河道,河道过林地段,且现有河道地段无沟形影响排水,无法按照20年一遇洪水设计治理范围位于二道坝和李流路下游段之间,是北沙河上游支沟的一部分,本工程位于王家园水库下游,起点为二道坝位置,终点为李流路下游位置处,桩号K0+000桩号K0+656段,河段长度656m,设计流量63m3/s〜o本工程位于水库下游,起点为二道坝位置,终点为下游位置处,桩号K0+000~桩号K0+656段,河段长度656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开挖、护坡工程、新建涵洞1座,新建防冲坎1座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工程管理目标
1、文明管理目标符合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2、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机械和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无扰乱社会治安和污染环境事故一般伤亡事故控制在3%以内
3、环境目标监理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则,合理处理,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本工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对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等
4、扬尘管理目标
①、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②、无市民重大投诉、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③、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四、扬尘及垃圾来源
(一)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过路方涵拆除外弃及新建、现场材料加工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预拌砂浆、沙子等)未覆盖,卸货时抛散
3、混凝土浇筑车辆等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二)垃圾来源
1、生活垃圾厨房垃圾及日常生活垃圾
2、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五、组织机构建立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垃圾处理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融入到整个施工全过程控制管理中扬尘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以组长为首,由副组长及其组员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环保及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对工程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检查、考核组长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副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组员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
六、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1.施工现场采用专用
2.5米高钢制围挡进行封闭,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定期派专人进行维护,保证坚固、严密,表面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
2.围挡基础坚实牢固,每隔3米安装立柱保证围挡固定结实
3.过路涵施工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铺设150厚级配砂石层
5.材料存放区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采用C20混凝土进行浇筑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7.水泥、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用塑料布进行覆盖
8.对于土方工程,开挖过程中应采用湿法作业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覆盖等
9.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洗轮设施,确保出工地车辆有效清洗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洗轮机等冲洗设施有效使用率达到100%,不得带土上路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清水循环使用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三包”及洒水降尘工作
1.对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配备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2.现场沿道路边设置排水沟,要做到排水畅通,保证现场无积水
3.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和渣土及河道施工作业时,派专人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4.风力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空气重污染、风力四级以上等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三)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在土方施工阶段,必须安装高效洗轮机,优先选用滚轴式洗轮机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及生活垃圾桶,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和清运生活垃圾每两天清运一次,建筑垃圾定期派专车清运,所有垃圾清运至制定填埋场进行消纳,在施工现场暂存或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做好登记,登记事项按照《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认真填写,加盖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印章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运输车辆驶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应当扫描准运证的二维码查验准运证真实与否,无准运证或持无效准运证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入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应当检查运输车辆号牌是否污损、车箱密闭装置是否闭合、车轮车身是否带泥等情况,并对驶出车辆进行车轮冲洗,未达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出施工现场对不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运输车辆,经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劝阻拒不及时改正,仍然强行驶入或驶出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将车辆牌号和违法违规情况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同时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
(四)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优先使用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或电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七、责任制考核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