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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1校园食品安全自查项目清单(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实时增加自查项目)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实际经营地址、许可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在就餐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者评价和退出制度、加工操作规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园)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
5.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未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7.具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随货证明文件、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具有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
8.采购畜禽肉类应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9.有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记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1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包括从事清洁操作区内加工制作、切菜、配菜、烹饪、面点、饮料调配、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1.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
12.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3.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15.冷冻(藏)设施正常运转,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设施内部温度符合规定
16.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位),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有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内容,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17.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止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料
18.原料质量检查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超过保质期、无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形
19.原料质量检查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20.食品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加工制作用水的管道系统应引自生活饮用水主管道,与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完全分离,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21.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2.粗加工场所内无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
23.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24.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25.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
26.不得在辅助区(如卫生间、更衣区等)内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饮具
27.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得反复解冻、冷冻
28.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8摄氏度
29.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清洗后的禽蛋立即使用
30.各专间有标明用途的明显标识
31.专间的门能自动闭合,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及时关闭
32.专间内设有空气消毒、冷冻(藏)、独立的空调等设施,专间内温度不高于25摄氏度
33.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并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后进入专间
34.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35.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的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6.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预包装食品的拆封、装盘、调味等加工制作
37.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备餐操作区
38.在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加工制作规范
39.专用操作区加工制作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按规定佩戴口罩,加工制作前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40.烹饪区盛放调味料的容器表面清洁,加盖存放
41.烹饪区用于加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容器、工用具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42.烹饪区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有有害生物消杀记录
43.烹饪区配备通风、排烟、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定期清洁,光源不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
44.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45.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的用水,应为预包装饮用水、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46.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47.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当餐用完,确需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48.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860摄氏度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应按要求再加热后方可供餐
49.食品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摄氏度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按照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摄氏度并冷藏保存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按要求对食品进行再加热
50.未在餐饮加工场所贮存和添加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发布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1.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52.未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准确称量和记录有“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53.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和散装食盐
54.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有留样记录
55.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56.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57.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58.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未溢出存放容器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设有盖子
5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60.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61.从业人员未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62.根据就餐区布局、面积合理使用防虫、防鼠等设施,场所无苍蝇、老鼠、螳螂等
63.就餐区或就餐区附近设有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64.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65.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66.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
67.洗涤剂、消毒剂的包装上标识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餐饮具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备能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配有含氯等消毒剂和水池等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68.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采取防护措施
69.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按照防止食品受到病原菌污染、控制病原菌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避免污染、控制温度、控制时间、清洗和消毒、控制加工制作量等主要措施
70.采取预防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措施使用流水反复涮洗蔬菜(油菜等叶菜类蔬菜应掰开后逐片涮洗),次数不少于3次,且先洗后切接触农药的容器、工具等做到物品专用,有醒目的区分标识,避免与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等混用;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和散装食盐
71.采取预防常见真菌性食物中毒的措施严把采购关,防止霉变食品入库;控制存放库房的温度、湿度,尽量缩短贮存时间,定期通风,防止食品在贮存过程中霉变;定期检查食品,及时清除霉变食品;加工制作前,认真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不得加工制作霉变食品
72.采取预防常见动物性食物中毒的措施禁止采购、加工制作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鲤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住屯采购新鲜的蛤鱼;在冷冻(藏)条件下贮存蛤鱼,并缩短贮存时间;加工制作前,检查蛤鱼的感官性状,不得加工制作腐败变质的鲍鱼
73.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加工处理区和储存食材库房受灾严重的学校,在恢复正常的食堂供餐前,要切实做好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和食材加工各环节设备的消毒清洗,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7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和霉变的食材不得加工并及时销毁;要对餐饮食品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严格注意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
75.严格对食堂食材加工用水的管理严禁使用受污染的水用于食材加工,对生活饮用水受污染严重的学校,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桶装水进行食材加工,必要时提请辖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援助
76.在汛期内,有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高校职校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冷食类、生食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