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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编号房产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襄阳代理策划、销售甲方所开发之天润未来城(现推广名)部分房产项目房产策划销售代理一事达成如以下合作内容,双方自愿自觉遵守
一、合同标的与委托内容
1、合同标的
1.1项目所处地理位置
1.2项目名称L3该项目功能规划商住,D地块住宅可售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块规划可售面积约万平方米(以开盘前甲方提供的预测面积为准)商业面积以开盘前甲方提供的预测面积为准,商业部分的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另行协商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合同标的住宅和商业部分提供独家整体策划及代理销售包括且不限于1)项目营销策划报告2)项目整体营销传播策略3)项目销售策略及执行方案4)物业管理的建议5)项目的销售代理6)后期产品建议书上述六项策划及销售方案,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出专业性书面报告,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地块的开盘时间为年月日,如开盘时间变更,双方另行协商或顺延
二、委托代理销售期限及代销率
1、委托代理销售期限一期住宅部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代销率
2.1代理销售期限界满时,乙方完成可售物业的代销率为90%o
2.2剩余10%部分,在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三、正文部分
1、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权利
1.
1.1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及乙方营销执行方案计划安排,确定项目开盘时间及各阶段的销售目标,并有权根据市场动态适时进行调整
1.
1.2审议、确定乙方提出的策划营销执行方案,并对乙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1方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营销工作计划,并安排策划主管、销售主管参加月度营销联席工作例会;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营销工作总结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月度营销工作计划与总结,每延迟一日按每天1000元处罚
2.
1.3对有损甲方形象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3.
1.4若乙方有意违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阶段销售任务达成率不足50%,可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国家政策及其它因素导致甲方不能开发,甲方有权无条件随时终止合同L2甲方义务
1.
2.1根据销售进度及市场动态,采纳乙方合理性建议,及时调整相关策略,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1.
2.2安排专门对接人员核查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的协调与沟通
1.
2.3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1.
2.4保证预售时承诺的交楼标准及其他条件与入伙时一致
1.
2.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赛,如有拖欠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1.
2.6及时完成销售合同的审核工作、收款工作
1.
2.7在发售前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物业的工程图纸及各项土地使用、规划批准、预售许可证等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并将盖公章的复印件给乙方存档,以确保楼宇销售的顺利开展
1.
2.8须保证本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
1.
2.9审批乙方制定的整体销售策略及广告发布计划,并在项目营销各阶段及时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同意D地块和三期ABC地块营销推广费用各不低于项目销售额的1%
1.
2.10负责工程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及户外广告发布等手续,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房地部门预测的户型图和销售面积、交房的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及按揭银行的落实等事宜
1.
2.11承担营销中心的电话初装费、水电费
1.
1.112甲方有义务在三期ABC地块做样板房配合营销
1.
1.2权利
1.
3.1主理该项目的销售及管理等工作L
3.2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用
1.
3.3若甲方有意违约,乙方结算完应得的代理费和溢价部分后,可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L
3.4如遇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国家政策及其它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既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甲方不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
1.3义务
1.
1.4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向客户作出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增减销售合同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销售合同样本及合同条款解释由甲方在项目开盘前提供
1.
4.2本合同所定房产的销售款必须由甲方财务统一收取或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统一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自行收取任何定金或房款,如果出现乙方自行收款的行为,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收款或开票手续甲方财务人员必须充分配合乙方销售工作
1.
4.3乙方制定的销售价格表必须甲方书面确认方可销售若遇特殊情况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涨价,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低于底价的折扣,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
4.4乙方承担代理佣金及其它收入的税费,对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应出具正式发票
1.
4.5代理甲方与客户直接签署认购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有义务加强力量,安排专人协助银行为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所有客户的按揭、交房/两证办理等资料由乙方收集、整理,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按揭银行,直至达到银行放款为止乙方必须协助客户在甲方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1.
4.6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
4.7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策划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L
4.8乙方须依据《项目营销执行报告》和《阶段性营销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策划方案组织好楼盘的策划、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商处理
1.
4.9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
4.10乙方需提交周(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报甲方核准
1.
4.H乙方不得转让策划和销售代理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
4.12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每天以销售日报表的形式(电子版和书面形式各一份)向甲方报告销售进度(含当日客户来访明细、签定合同客户明细、下定客户明细、成交明细、次日成交预测明细等内容),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1.
5.13乙方承担负责该项目策划、销售团队所有人员的管理和费用(包括策划及销售人员的录用、考核、薪酬、培训、晋升等,并严格现场管理)及日常办公费用
1.
6.14乙方保证每天在岗置业顾问人数不少于15人,并按月度及时发放置业顾问销售提成,以免影响甲方公司品牌形象
1.
7.15乙方负责电动看房车的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如有人为损坏需原价赔偿
1.
8.16乙方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客户按揭合同填写的准确性如甲方或按揭银行审核发现错误,每处错误处罚500元
2、销售任务指标
3、代理取费标准、销售价格及结算方式
3.1代理取费标准特别说明A、代理费;销售提成+销售溢价分成B、如乙方不能完成阶段任务的50%,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15万元整在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代理费,乙方退场在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并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约定结算代理费,乙方退场若甲方未在一个月以内书面形式向乙方递交终止合同函件,视同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C、若乙方超额完成阶段销售任务,超额部分可计入下一阶段完成任务量
3.
1.2佣金的支付A、甲方根据乙方每一销售阶段实际完成任务量按
3.
1.1条款向乙方据实结算代理费B、甲方每月在核对乙方提交的销售业绩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应得佣金的95%,余下5%作为乙方合作保证金,保证乙方合作过程中不违反双方约定的细节条款,在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第三部分
1.4条约定的相关义务后的一个月后返还销售溢价提成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单价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基价部分,乙方按套计提超价部分的20机计算方式溢价提成=(销售执行总价-销售基价总价)X20%溢价提成部分在项目整体销o售目标达成后计提,且需扣减溢价部分的销售代理佣金
3.
1.4销售溢价提成结算D地块销售达到90%时进行D地块溢价提成结算;剩余房源销售不再计提溢价三期ABC地块在每个组团销售周期结束时进行溢价提成结算
3.2销售价格
3.
3.1双方每销售阶段结算一次佣金,甲方核对上阶段销售回款报表无误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
3.
4.4若客户退房,如甲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收取客户违约金,客户退房违约金甲、乙双方按55分成乙方在下一阶段结算中将已收取的此项代理费退还给甲方
3.4销售佣金提取的界定任务达成率以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为准,销售佣金的提取以银行回款为准
4、相关界定
4.1成功销售的界定
4.
1.1客户签订认购协议,视为成功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4.
1.2乙方销售佣金结算标准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客户全款到账;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客户的按揭合同通过银行审核并已放款
4.2正式开盘销售的界定
4.
2.1在委托合同标的开盘销售前,甲方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同时确保项目达到一定的工程形象
4.
2.2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该项目正式对外销售的日期
5、违约责任
4.1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进行本合同所约定标的范围的策划及销售乙方不得承接天润未来城项目5公里范围之内的其他楼盘的营销策划代理业务
4.2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绝对禁止乙方将本项目客户资料(来电、来访、成交客户)、媒体反馈数据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其他项目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并扣押所有保证金及未结佣金,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4.3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须由违约方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4.4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对方的声誉,否则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4.5甲方如未按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支付给乙方当期代理费或策划费用,乙方可按所欠代理费用的每日万分之一计收滞纳金
4.6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必需的销售条件,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正常公开发售,合同期顺延
4.7甲方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之物业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以客户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的代理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8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本项目内住宅或商铺产权不清或证照手续不全引起客户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6、其他事宜
6.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权利
6.2在本合同到期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本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若同意继续合作,另行签定合作协议
6.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由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甲方湖北天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武汉市中科辉创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签约地: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