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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劳动培训聘用合同(3篇)公司劳动培训聘用合同(精选3篇)公司劳动培训聘用合同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家庭住址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3乙方在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工资为月元,之后按培训进度增加,奖金按甲方的制度发放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励权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第四十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第四十一条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第四十二条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第四十三条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十四条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第四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甲方日期年月日乙方日期年月日公司劳动培训聘用合同篇3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电话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单方面变更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
(三)以下情况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报酬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如有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
(二)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4.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伙食和住宿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以下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
八、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附则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共有一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年一月—日乙方(公章)年月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订日期公司劳动培训聘用合同篇2甲方电话地址乙方电话身份证号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第六条劳动时间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工资支付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第十二条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o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