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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产置业有限公司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X关于建立项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XXXX监控制度
一、本项目全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方必需按规定向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出具《保函》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
二、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开工之日起日内开30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每月按时按约定比例将人工费划拨至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总承包单位依法接受分包单位的委托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所有农民工工资
三、本项目分包单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分我单位的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工资支付日期不得超过次月最后日1
四、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依法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形应立即整改、完善
五、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列表发放及公示制度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
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向农民工说明原由,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个工作3日之内实现支付
七、本项目为农民工办理的工资卡,农民工向分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信息是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唯一途径,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扣押或变向扣押其工资卡、社保卡和银行卡,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以涉嫌侵占他人财产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农民工本人也不得将工资卡、银行卡、社保卡转借给他人,如转借他人后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对以讨要工资为由趁机欺诈、聚众闹事实际讨要工程款、材料款、承包利润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历打击
九、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劳动者应及时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举报电话(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监0813-8208527察大队)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X X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