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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司考资料下载之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司考资料下载之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是众多想参与法律行业的朋友最最重要的事情,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为此,小编也想为大家的备考尽绵薄之力,在这里准备司法考试的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学习参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仅在以下两类案件中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首先,该类刑事案件起因子民间纠纷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关于民间纠纷的范围,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从反面的角度列举了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的范围这些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3)涉及寻衅滋事的;
(4)涉及聚众斗殴的;
(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6)其他不宜和解的其次,涉嫌案由必须是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最后,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也就是说,即便法定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只要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其有可能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首先,前已述及刑事和解的适用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一般认为过多犯罪之于故意犯罪而言其主观恶性较小,虽然这类犯罪造成了相对严重的犯罪后果,但是考虑到其并非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而为,其较容易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应当允许此类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其次,之所以将渎职犯罪排除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之外,主要是由其较为特殊的犯罪客体所决定的渎职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其侵害的直接对象是国家利益而非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财产权利,仅获得被害人谅解这一条件就无法满足,因此刑事和解无从适用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一一4月份开始备考一一5月份公布大纲一一6月份网上报名一一7月份现场确认一一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一一9月考试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