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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上海站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源本食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SNF/ZD-156-2013
一、范围本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所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仪,在有检定效期之间进行期间核查,以确定上述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二、目的利用分析试剂对仪器的重复性和仪器的校正因子进行检测、评价
三、核查项目、重复性
1、仪器的校准因子2
四、核查步骤、用的重铭酸钾溶液连续测定次,记录次其吸光度,按式计算相对偏
10.0002mol/L66差RSD%「君tx1RSD定量=1上--------------x=xlOO\n-l X式中第次测得吸光度;Xi——i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X——n均值;一一测量序号;i测量次数n——、仪器的校正因子2f试齐的重锚酸钾溶液、空白参比
2.1J
0.0001mol/L
0.0002mol/L
0.0004mol/L---
0.05%硫酸溶液仪器条件波长比色皿
2.2=350nm1cm结果计算
2.3E=A/m f=3160/M—重铭酸钾溶液的摩尔消光系数E重铭酸钾溶液的吸光度A=重铭酸钾溶液的摩尔浓度m--测得、的重铭酸钾的个浓度摩尔消M--
0.0001mol/L
0.0002mol/L
0.0004mol/L3光系数的平均值;重铭酸钾的摩尔消光系数值3160—
五、核查结果的判定按本核查方法,得到相关数据,并于计量建标进行比较原子荧光光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重复性W
3.0%校正因子f判定方法项核查项目要全部通过为符合,否则不符合2
六、核查周期在两次检定周期内至少安排次,如使用频率较高,则应按照实际情况增加核查次数1编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