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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合同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一」发包方身份证号码(负责人)地址电话承包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按照村小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地,共块,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五、支付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出租金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六、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确保本合同内地块不发生权属界至纠纷,因此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的约定交付时间之前,按乙方要求清除合同地块内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地上附着物,确保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权乙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4.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6.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
7.出租期限内,因乙方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按上级政策可获取各类补贴、补助等惠农资金,如需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占用惠农补贴资金,应当及时支付乙方
8.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9.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11.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貉权
12.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出租土地的,乙方应服从国家需要出租期内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处理,甲方不得侵害乙方利益
1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5.出租期内如承租人发生意外,其继承人可以在出租期间继续承租
16.其他约定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承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7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18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19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20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21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一、解决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证日期年月日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四」发包方:承包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同意将XX村西(窑南)XX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第二条:承包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如果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1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2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获取青苗补偿
5、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自行决定流转方式,取得流转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七、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播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形式将承包地流转给本社农户,必须经发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八、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发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2、承包方全部农业人口迁入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农业人口死亡;
4、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十、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村(居)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份(本页无正文)发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农户代表)发包方负责人(盖章)合同签订时间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因乙方发展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甲方全户同意将本村位于的土地租让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甲方将位于,总面积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作农业生产使用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满后乙方立即将承包土地交回甲方,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租期要与甲方协商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四个月,延长租期按合同规定租金折算交附甲方
三、租金和缴款方式
1、承包租金为每亩每年元
2、双方签下合同后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该保证金暂由村长保管,待乙方五年租期完毕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及滞纳金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功能属性,若因乙方处置失当而造成该土地的农业用地属性被改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或是进行赔偿
五、甲方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除青苗补偿费归乙方享有外,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进行倍偿⑴乙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甲方和其他村民的经济利益的;⑵承租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的;
(四)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农作产品
(二)乙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甲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三)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
(四)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搭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另租给第三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⑴乙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⑵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⑶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⑷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八、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九、其他
1、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求村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江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由甲方村民代表(代表由全村全户三分之二以上户主代表)和甲方法人签名,签订后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甲方每户村民各执一份复印件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甲方(甲方村民代表)签章乙方(乙方)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三」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出租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三、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出租金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公斤(大写)作为出租金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出租金元(大写)作为出租金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出租金,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