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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出租合同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甲方陈国亚谭继敏乙方李德品张雪春甲方于20—年1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年1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3、乙方承诺于年2月3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20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9甲方(出租入)身份证乙方(承租入)身份证甲乙双方于年一月一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给乙方作—居住—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因—自身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_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0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于一年一月一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
二、从一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一年—月—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1甲方乙方甲方于—年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在场人: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2原告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被告—,男,汉族,一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56,000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2,000元(暂计至—年4月—年0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4月—年4月—年5月3日止,其中,—年4月—年5月3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8、、
2、5月份的.—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3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一层、二层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
26977.
74.9元(第一年租金
565.2元、第二年租金
70862.62元,暂计至—年7月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
547.44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
07.44元,暂计至—年7月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64493.4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年7月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4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年4月日起至—年3月30日止”;“年租金为
255.2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0%,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
565.2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年4月0日、5月3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__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14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小区栋号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元,租金元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解除协议且结清费用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在场人20_年10月23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2甲方乙方甲方于—年月3日将其座落于县镇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在场人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3甲方乙方甲方于20—年1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_年1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4甲方—与乙方—原于一年—月—日签订的合字第—号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方造成损失计—元,由一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分一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一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年—月一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5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区街(路)号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并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o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三、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6出租人(甲方)授权代表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A座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年月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3、乙方承诺于—年2月3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20年月曰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7原告易辉清,男,生于1946年03月04日,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71,联系电话被告石楚军,男,生于1987年01月15日,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371,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
3、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
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年6月29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二路236—238号2至8层住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租赁期共5年,自20__年8月1日起至20_年8月1日止,年租金为28万整(大写贰拾捌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交租金、拖欠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只向原告支付了1200元租金,剩余160000元租金至今未向原告支付20—年9月初,被告在未经原告的同意下擅自将2—4层承租房转租给第三人,并向第三人收取高额租金原告知其后,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解除合同并向其支付拖欠的160000元租金,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辞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6条、第8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致巫山县人民法院具状人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篇8出租人(甲方)授权代表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0H0A座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年月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