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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一」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跑近医院治疗,井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xx年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四」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政教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七、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八、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九、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空余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十、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五」
一、为严肃财经法纪,通过专业部门的业务监督及开展定期自查,纠正违纪现象确保教育经费及专向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违纪自查范围和部门
1.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学院经费拨款或补贴
2.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或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
3.隐瞒截留应上缴的税金或创收收入等
4.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的
5.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和减免各项收费的
6.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现金管理,控购商品管理等
7.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
8.按规定未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擅自实施的
9.学院财务处、伙食科、财产物资部门、校办工厂、液化气站、XX护理杂志社、服务公司等为法定违纪自查报告单位
三、违纪自查报告
1.凡有违纪自查报告责任义务部门,每季有组织有领导的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并向审计处报告自查情况上报时间不超过季末一个月
2.对自查发现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的,不再按违纪处罚
3.审计部门对自查违纪款额无论数额大小,应分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收缴非法所得归还原渠道
(二)补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帐目,应作出冲转说明学院审计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违纪自查报告执行情况重大违纪事项谁时报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六」
(一)第一时间报告与处置学校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处室饮水机(保温桶)等所有食品、饮料的销售
2、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概况、人数、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
4、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抢救工作
5、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饮品、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
6、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
7、应实事求是的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法院判决、调解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及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内容结案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七」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八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是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是件,无论学校有无过错,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电话报告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7、各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八」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育局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村小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小学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部门报告,井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二」
(一)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预防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制度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发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二)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三)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制度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中心学校;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四)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少年保护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制度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校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中心学校,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