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合作社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到帐务日清月结
(三)严格控制合作社现金支出数量,合作社一次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理事长直接审批;2000元至5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理事长签字后支付;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经合作社成员或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理事长签字后办理支付业务
(四)支出的会计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执行监事审核、审批人签字、手续齐全,才能报销入帐
(五)合作社理事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通讯、交通、订阅书刊、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六)合作社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严格实行账、款收支分开管理的原则一切现金收付业务由合作社出纳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存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八)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合作社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行确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者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九)合作社会计、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及时记帐
(十)合作社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结业务,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十一)合作社出纳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每月与支取会计核对现金帐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做到帐帐、帐款、帐物相符
(十二)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情况,每季要向合作社社员公布一次,对大的经济活动要在业务办结后随机公布,充分接受社员的监督年度做出财务公开总结
(十三)财务人员自觉接受县乡业务部门的财务审计及业务指导,配合合作社执行监事做好内部审计监督
(十四)按照财会档案管理要求,严格财会档案管理
(十五)本制度经2007年9月24日设立大会讨论通过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