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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安全施工合同29篇安全施工合同书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本项工程风险抵押金预收0元整第二条风险抵押金由乙方交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风险抵押金,不得随意挪用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起到监督作用,随时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金额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给乙方施工所需场地、环境条件等相关服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安全施工合同书范_3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4、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8、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9、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
6、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7、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8、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9、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11、本合同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12、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返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1甲方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甲方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租赁乙方挖掘机PC220-7型1台,承包土石方,预期2月
二、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一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一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一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330小时,每天工作时间11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100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乙方签字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淋设施安装合同》(以下简称“安装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规、违章、违约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加装消防喷淋设施
1.2工程内容:消防管线施工、球罐喷淋设施安装、混凝土阀井制作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
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
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
1.3有权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对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甲方不允许其进入施工场地
3.
1.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有权对乙方从甲方租赁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
1.6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
1.8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
1.9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
2.1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
1.
1.
12.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
2.3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
2.4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传递
3.
2.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
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4.
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5.
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6.
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7.
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4乙方的义务
3.
4.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4.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4.
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通告甲方
5.
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事故
6.
4.4应配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
7.
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
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及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不允许无资质及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
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和相关规章制度2乙方应将所有作业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原件、复印件上报基建办,以备查3乙方应根据工程大小自行配备灭火器,放置于施工工地以备用4乙方应在施工工地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以备处理各种应急事件如需夜间施工,应经甲方同意5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做好相关防护,确保安全,并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6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应无接头,电源须加漏电保护器,并在甲方指定部位连接电源、严禁私接线路7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各出入口悬挂施工现场、禁止入内标志牌8现场施工人员应挂牌上岗,配备并使用安全帽、保险带、高空作业安全工具等相关防护措施第五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责任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甲
3.
4.9乙方有义务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向甲方做出必要的承诺
1.
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在维护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维护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后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8为加强乙方的安全环保管理,防止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证人生安全根据乙方此次施工费用在30万元以内,施工人员在20人以下的情况,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3000元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维护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维护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维护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维护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维护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维护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12.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维护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合同专用章)安消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
2.与甲方路的距离
3.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
0.6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第四条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第五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属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_______日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4甲方(已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后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
3.施工长度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
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第四条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第五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甲方乙方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5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有权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并根据责任处理2工程竣工验收后,如乙方不再承接甲方工程且无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剩余风险抵押金一次性退给乙方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并实际损失财产金额超过风险抵押金金额的,除履行本合同外,按实际情况追缴罚金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责1本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再承接甲方其他工程,风险抵押金不再重复收取本施工安全合同对乙方在承接甲方其他工程均有效力,不再重复签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检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a.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b.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c.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甲方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烘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烘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烘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乙方同意严格遵守《鸡西市热力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鸡西市热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开工前没有提供开工报告的
六、其他约定
1、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甲方(章)乙方(章)安全质量处负责人(电话)工程项目经理(电话)安全负责人(电话)安全质量处(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签订时间20_年月日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6甲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乙方保温方负责人
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二、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曰
三、协议内容
1、乙方进入厂区施工,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提交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备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确保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
8、施工过程中如进行特殊作业,如登高、吊装作业等,应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如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不得作业
9、施工车辆进入厂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物品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处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曰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7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安全施工合同书范_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病房楼施工现场安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1.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
1.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各级、各部门、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应承但的安全职责
1.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健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网络,超过30人的二级机构施工队伍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
1.
3.有能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设备,合格的安
2.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俣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8甲方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1号、4号5万立方米燃料油罐大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文明,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施工资质审查,经验审合格,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后方可施工
2、负责组织,安排乙方参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并向乙方交代清楚
3、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安全规程及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
4、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纪作业,有权制止、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单位人员进行经济赴罚
5、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进造成工程延期,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证明,工程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员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保存书面教育记录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特种作业必需持证上岗;施工用电必须规范配置;氧气、乙烘必须间隔七米并有减震圈;高空作此必须有防坠措施;现场动火必级办证监护现场物料摆放整齐;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规范摆放,机容机貌保持整洁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变现场安全技术设施,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图
4、向甲方提供焊工、登高作业人员证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5、乙方在现场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对施工人员负有监督和监护的安全责任,负责为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
7、明火作业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申请办理动火证明
8、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审查,合格后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9、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对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负全责保护好现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损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省市、甲方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爱伤害的,承担责任指标和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并对乙方处以罚款
3、乙方不服从管理,问题整改不力或重复违反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上级有关部门处罚和批评的,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500元一10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解除施工合同
4、乙方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5、甲方对乙方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专款专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违规等行为,由甲方按相关管理规定出具罚款通知单,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乙方应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四责任期限双方的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通过甲方验收之日为至
五、其他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执两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高空安全施工合同篇29甲方乙方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190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_〕387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20)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昆明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施工时间20—年
5.10-
10.31㈡施工地段和内容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规范》要求;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
10002.3-20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冈L-U
3.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冈uU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全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1.4,非凡工种(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等)资质具备且上岗证齐全,证件合格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相符
1.
5.严格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严格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
6.配足、配齐合格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且能正确佩带
1.
7.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应交甲方验证并存档,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外聘临时工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8,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1.
9.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治理制度及文明生产治理等制度
1.
10.接受发包方安全专职人员的安全监督、治理对发包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
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能够及时安排整改
1.
11.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施工场地进入非施工区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造成发包方生产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均由承包方赔偿
1.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2.
1.审核承包方的非凡工种(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等)是否资质具备且上岗证齐全,证件合格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相符
2.
2.向承包方具体交代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3.
4.对承包方施工现场有安全监督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及发包方院区范围内的所有违章有权制止、纠章、对严重违章有权对其停止工作令其整顿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贰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违约金按工程造价的3%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对死亡人员家属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预留保证金,违约金按工程造价的
0.5%从工程款中扣除,承担对伤者的救治费用、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治理制度规定时,将按有关制度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安全、文明奖惩细则
4.1承包人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50500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整改
1.2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佩带工作卡的;
4.
4.
1.3现场随意高空抛物;
4.2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一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整改:
4.
2.1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影响场容场貌的;
4.
2.2食堂、宿舍、厕所等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未制定、落实或现场卫生情况差的;
4.
2.3现场(含办公区)有未成年人进出的;
4.
2.4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或未予真正实施的
4.3承包人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改正
4.
1.1现场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4.
5.2施工用电不规范,乱接乱拉电缆线,安全保护装置形同虚设;
4.
5.3现场安全措施未到位,有严重安全隐患的
6.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病人休息,如在工程施工中因环保、噪声等产生的问题,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耽误工期,因此致使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综合治理不力,有打架、盗窃、赌博、嫖娼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赔偿,第二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赔偿,以此类推若有管理人员参与,罚款加倍,且清退该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监理、发包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已用书面通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仍然整改不及时,或未能从根本上予以改正,同样或类似问题一再发生,项目总监有权下达停工令进行整改,因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9.本合同作为—市东方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0本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各两份,共四份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