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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猪场合同(16篇)租赁猪场合同(通用16篇)租赁猪场合同篇1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年,即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一年一月—日前缴纳
5.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注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4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一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一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甲方租赁猪场合同篇5甲方乙方为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养殖场及养殖的猪、牛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1、猪场及猪总价为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元整(元),注所用场地、猪栏、牛栏等
3、猪、的数量母猪头,小猪仔头,公猪头,肉猪头O
4、租期为年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应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农历年月日)
2、到农历年月日应付款给甲方贰万元整
3、到农历年月日付款给甲方贰万伍仟元整
4、其余款在—20—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租赁猪场合同篇6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一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一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年月日租赁猪场合同篇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甲方将位于村的猪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详见附表1)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猪场未能正常经营,则猪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另乙方接收甲方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元整(¥—元)(详见附表2),合计人民币一元整(¥—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方年(即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的租赁费用的90%及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元整,合计支付元)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含员工工资、生产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猪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猪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猪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乙方所需有关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如甲方有特殊关系能申请到有关扶持资金,也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议)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猪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20%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8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梅山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的新化科头马田猪场(以下简称甲方猪场),因资金使用不当,造成周转困难,经甲方猪场全体股东同意并通过甲方董事会表决同意特将甲方猪场租赁给乙方,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把甲方猪场和现猪场库存牲猪(计价约五十万元)租赁给乙方,乙方第一年付租金20万元,自第二年起五年内租金每年递增5万元,五年后租金不再递增,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2、甲方猪场定价320万元,乙方在八年租赁期间,甲方无权变卖猪场,乙方可任何时候购买甲方猪场所有权,八年租赁期过后,乙方无条件按320万元购买猪场,甲方不得另行拍卖,否则,甲方和乙方可依法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3、甲方猪场甲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所造成的纠纷等与乙方无关,乙方租赁期间甲主猪场任何股东无权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租赁期间所造成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购买甲方猪场前不得转租或变卖
5、乙方在租赁期间任何时候务必保持本协议生效时甲方猪场牲猪库存价值,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损失
6、乙方租赁期间甲方猪场所有项目资金和甲方无关,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
7、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等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应保持本协议生效时等价库存牲猪给甲方,否则甲方要求乙方赔偿
8、乙方购买甲方猪场前所办的任何手续、增添猪舍、器械等,甲方无权干涉,不承担任何费用
9、乙方租赁期间无偿提供五十条试验猪场地给甲方,该项目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10、如遇甲方转让,依法拍卖或解散,则乙方和甲方现有五个董事继续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双方不得异议,否则视为有异议方违约,并承担违约损失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每位董事一份,乙方自执一份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租赁猪场合同篇9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现有的三栋猪舍及附属住房租给乙方养猪使用,建筑面积约nV具体事项如下、租用时间定为5年,即20年月至20年月底止,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乙方在使用期内交甲方使用押金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交付的使用押金,合同自动终止
二、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提前付清前一年租金,方可进行第二年的养殖作业租期满另订合同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养殖周边一切果木及建筑设施,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在租用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只有猪场的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如遇特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此地,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生猪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应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在租用的前两年内,如遇环保、工商等上级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及押金如乙方租凭期间想终止合同,甲方已收租金不得退还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8.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
八、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者一切后果自负,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0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栋,甲方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包括猪圈、空地和场内土地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一年,自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供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和押金缴纳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押金—元,租赁期满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第四条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包括高压清洗机、抽水泵)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丢失需要赔偿,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新设备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空地上乱搭乱建,如有需要,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乙方应配合
6、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无条件执行,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个月内做好搬迁工作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水电费、水费免交,电费乙方自行交缴第六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如有此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退回押金第八条还租条件
1、租赁期满,乙方将猪场交还给甲方时,应保证猪圈的瓦、窗户、圈门、墙面、饮水器、蓄水池、饮水管、电路、高压清洗机、抽水泵和其它设备工具,完整无损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损耗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维修或赔偿,甲方验收合格,终止合同时,甲方将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违反此条,甲方将扣取押金维修
2、在租赁期满,如甲方要收回猪场,改变用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搬迁准备,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上述约定,有甲、乙双方违反,均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1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一种猪场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一种猪养猪场(基地高台以上部分)出租给乙方,用于种生猪饲养及销售
2、租赁期限为3年,即一年一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附属养殖设施设备包括—;年租金总计一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
4、租赁期间整个猪场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技术自主负责,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但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在养猪场报批的项目资金及项目建设,由甲方支配,乙方应积极全面地支持配合若遇政府征用土地,合同自动作废,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
7、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严禁沿水饲喂
8、在租用期内,如遇环保、农业等上级管理部门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
9、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商定执行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2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7组的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清扬养猪
二、租期共三年甲方自一年—月一日起将猪场坑支付给乙方杨清扬使用(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猪场
1、擅自转租、转让或出借生猪养殖场的;
2、利用租赁网站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
3、房租拖欠了10天
4、如果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四、甲乙双方约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万元分三年支付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年租金人民币5万元,每年提前10天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场地及设备维护费5000元,仅支付45000元
5、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作为租赁养猪场的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返回养猪场,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
6、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改变猪舍内的任何设备或场地乙方在变更施工前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条件为一个母猪舍、一个母猪产房、一个中型猪舍、一个大型猪舍
八、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停电,甲方将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要管理好现场周围的环境卫生,经常清理污水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应负责周边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居民及污水排放的处理
十、租赁期内,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交易等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经营和生产的安全和经济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出租养猪场,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可随时被政府征用甲方只向乙方保证养殖一年,接下来两年,甲方不保证,承租人无条件将养猪场归还政府土地
十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应负责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果乙方未能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应付金额3%的滞纳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因此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4、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租赁,甲方将不退还当期租金和违约金
5、如因政府征用场地及政府统一处理污水环境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赁甲方场地,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当年剩余月份的租金及违约金、
6、甲方收到政府征地通知后,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房屋移交给甲方验收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恢复原状,并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5、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一佰—拾元整)
2.乙方每一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一万—仟—佰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一万—仟—佰—拾元整)乙方首付(大写一万—仟—佰拾元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一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第四条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貉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第八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4甲方乙方为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养殖场及养殖的猪、牛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1、猪场及猪总价为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元整(元),注所用场地、猪栏、牛栏等
3、猪、的数量母猪头,小猪仔头,公猪头,肉猪头O
4、租期为年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应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农历年月日)
2、到农历年月日应付款给甲方贰万元整
3、到农历年月日付款给甲方贰万伍仟元整
4、其余款在—20—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15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建筑面积为一一平方米)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一一年,即-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一年一-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年一-月一日前缴纳
5.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一一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8.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貉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一-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贝上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年月日租赁猪场合同篇1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乙方首付(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第四条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第八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2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为满足乙方生产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甲方同意将位于乙方境内的养猪场(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于养猪和销售乙方如需改变用途,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租赁物业包括生猪养殖棚、办公室、材料仓库、鱼塘,年租金共计3万元,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同时,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适当的开放空间
4、租金以现金支付;租金每年前支付
5、乙方应在约定的租金日期前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天人民币元的滞纳金,直至租赁合同单方终止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
6、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应在合同终止后乙方付清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7、租金应支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甲方应出具相关的付款收据;
8、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租赁物不得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抵押;
9、乙方在甲方场地的改建和扩建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现有的树苗和植物;同时需要甲方书面授权;
10、乙方的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民众的公关;
11、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产生于本租约;
12、甲方应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
13、乙方租赁期内,甲方统一收取水电费,并开具收款收据;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和供电
14、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地,甲方应出面(乙方无条件配合),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按计划无条件搬迁;仔猪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的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15、本租赁合同为租赁合同,乙方在现场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注意安全如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树木等)是由于乙方生产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同时,乙方应规范随行家庭成员(如老人、儿童等)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双方应共同验收房屋产权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如果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有权使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处置投入的可移动设施,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能在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贝•],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由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生效
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租赁猪场合同篇3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一年一月一日起将养猪场交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年—月一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擅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万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给甲方年租金伍万元,交纳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为场地、设备维修费,实付肆万伍仟元整
五、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作为承租猪场保证违约金合同期满,乙方返还猪场时,甲方应将承租保证违约金贰万元(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担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母猪舍1座,母猪产房1座,中猪舍1座,大猪舍1座
八、乙方要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要管理本场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围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随时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担保饲养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给予担保,承租方无条件把猪场归还给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议定时间,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负责赔偿付违约金每日贰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金额3%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场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给予退还当年租金和违约金
5、甲方场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统一治理排污环境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退还当年余月租金和违约金给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到期日起五日内将所租场舍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并结清由于承租期间所有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场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