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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村规民约集合篇6第一篇新农村村规民约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贝I
(一)社会公德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风易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倘,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毒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第二章村风民俗规范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第三章传统孝道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第四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第五章违约处理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篇新农村村规民约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自觉维护留旗营村声誉,严禁违纪上访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放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内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思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第六篇新农村村规民约
1.建房服从规划起房盖屋必须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自然村理事会实地踏勘,报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建盖,不得擅自动工,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2.保持卫生清洁农户庭院实行一日一清扫,村组环境卫生实行至少一周一清扫;各连负责自己的环境卫生,对保持清洁的表杨,不清洁的批评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一经发现必处罚
3.兴办公益事业村内兴办公益建设所需筹资劳,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每天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5.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6.倡导节俭办客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不准大操大力、;办客原则不超3天,送礼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个
7.维护社会治安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传播邪教,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严守为人品德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孝敬、赡养老人,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9.妥善处置纠纷邻里有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自然村理事会或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国有林、公益林、集体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乱砍乱伐,禁止采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违反者一律交执法部门处理新农村村规民约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志愿者服务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封建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教育,利用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相关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艺方面的培养
五、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六、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宅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村级防火设施建设,村集体应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七、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反对家庭暴力第二篇新农村村规民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第三章征兵和义务教育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第四章用电管理和改造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第五章婚姻和计划生育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第三篇新农村村规民约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村庄事务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集体资源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第八条当年1月1日一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一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男女平等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o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村风村貌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执行修订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第四篇新农村村规民约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第一章社会道德规范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