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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出资承诺书范文(五篇)2023年出资承诺书1本人拟出资入股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出资万元,入股公司,占股份总额的%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入股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是合法经营所得不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虚假出资、不抽逃注册资本
2.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弓1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3.承诺成为公司股东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和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签名(加按手印)日期致随县农业局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不出借公司资质,若我方有违反此承诺,业主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2012年2月29日承诺人,拟成立协会的股东
一、认真学习和带头遵守国家、省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
二、认真遵守协会章程,按章程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并按规定承担风险
三、主动接受上级金融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守法经营,不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四、本人保证自己入股的资金属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入股资金中没有向任何金融单位和个人借贷的资金
五、本人与其他股东为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的入股完全属于本人自愿
六、本人决心与投资人和协会全体员工,在上级金融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下,守法经营,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促进担保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承诺人年月日
一、出资额人民币25万元;并于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缴清
二、在十年经营期内(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绝不无故拆资
三、本公司愿以出资额为限,对—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经济责任承诺人四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00八年八月十日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
(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
(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
(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
(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本人(单位)以股权认缴出资,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股东(发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以中小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
三、不虚假出资,不抽逃资本金,不超比例进行对外投资
四、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对外发放贷款,不受投资人委托对外发放贷款
五、不将资本金存入股东及关联账户,或运用股东资金进行理财,不超担保业务包办股东的投资行为
六、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七、不挪用客户保证金或用于向银行缴纳保证金,担保责任解除后及时将客户保证金退还客户
八、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和财务报表,不编报虚假数字,不造假账
九、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融资性担保市场正常秩序,同业间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1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2023年出资承诺书2致(有限合伙)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出资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本人签署本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元人民币为限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依照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合伙企业权益的出资,以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出资承诺在未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出资承诺不可撤销出资人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入伙书面通知后,应按时缴纳承诺的出资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出资合伙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由资金且来源合法
二、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出资合伙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出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出资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以为构成抵触或冲突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合伙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合伙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四、本公司/本人就本次出资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五、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特此承诺【出资人名称或姓名】组织机构/自然人名称证件名称及编号住所年月日2023年出资承诺书3致(有限合伙)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出资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本人签署本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元人民币为限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依照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合伙企业权益的出资,以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出资承诺在未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出资承诺不可撤销出资人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入伙书面通知后,应按时缴纳承诺的出资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出资合伙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由资金且来源合法
二、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出资合伙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出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出资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以为构成抵触或冲突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合伙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合伙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四、本公司/本人就本次出资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五、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特此承诺【出资人名称或姓名】组织机构/自然人名称:证件名称及编号住所2023年出资承诺书4
一、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真实合合法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徽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省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三、承诺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投资资金没有借贷资金入股,没有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承诺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从事发放—活动和不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五、承诺承担县(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年月日2023年出资承诺书5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增资)1000万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份总额的20%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莒县昶曦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个人)严格按照《—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实施方案》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设立(变更)手续,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口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监督莒县昶曦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不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偏离业主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出资人(法人)承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