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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1甲方学校乙方走读学生性别出生年月班级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搭伙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接送时间为小学部早上820—840(上学),中午1145—1200(放学),下午1300(上学),1700(放学)初中部早上700上学、中午1200放学、1230上学、下午1750开始晚餐、1820上学;晚上2100放学;星期五下午全校学生1700放学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第五条次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甲方一年—月—日乙方学生一年—月—日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5为更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据有关文件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处与班主任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贵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家长经常给孩子传授安全防范意识的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识
二、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路上的安全责任和学校无关
三、凡走读的学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至U、早退或无故旷课
四、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
五、严禁走读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七、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八、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九、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在本责任书上签字,按手印;
十、不签订本责任书者,不可参加晚间活动本责任书经家长、学生签字带回学校后即可生效学生签字(手印)家长签字(手印)时间联系电话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摩的.等违规车船,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8.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甲方学校(章)乙方签字班主任签字走读学生家长签字年月日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2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30—750中午1320—1340o离校时间分别为中午1210—1220下午1700前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手机、锋利物品等进入校园
6、放学途中不准私自到河涌边玩耍;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8、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9、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0、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监护人签字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学校盖章年月日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3甲方(学院)乙方(学生)为维护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申请校外住宿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针对有特殊情况要求校外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院与经申请同意的走读学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责任、遵章守纪等问题签定承诺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饮食等环节上的安全走读在外住宿期间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3、认真遵守学校、学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修满规定学分
4、自觉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承担学院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注意保持与班主任和同学的经常联系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联系电话有变动,将及时到学院登记,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一月一次),保证有事能联系到本人,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二、违反承诺的处罚乙方如不认真履行本承诺协议内容,违反“承诺协议书”,甲方将按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的处分,同时甲方将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走读资格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申请走读之日起至学生毕业如学生恢复集体住宿,协议有效期为申请走读之日起至学生恢复集体住宿之日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乙方家长(签名)年月日走读生安全承诺书怎么写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走读生上晚自习校外安全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学生为我校走读生,其家长是该生校外安全的监护人、责任人第二条非该校住校生不统一要求上晚自习,必须提出申请并签订本安全协议书非住校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要对学生上晚自习定时定点接送要对往返途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上晚自习而转移给学校非住校生因上晚自习的往返途中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全部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责任因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在校内滞留、玩耍打闹等,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告知家长下列内容,请遵照执行
1、确实自愿要求上晚自习的同学,必须坚持每天晚上按时到学校,并遵守晚自习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必须请假
2、学生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识
3、学生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应掌握消防、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社会生活安全等常识
4、学生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第四条学生或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②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③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④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⑤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