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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机电仪车间非生产车辆(暂行)管理细则
一、目的为规范车间非生产车辆的管理,加强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依据******集团磷酸盐厂非生产车辆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对车间非生产车辆的管理做进一步的细化
二、范围本细则实施范围适用于******集团磷酸盐厂机电仪车间非生产车辆(云A487YP)
三、工作内容
(一)车辆管理
1.非生产车辆统一由车间办公室负责管理与调派车间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协调等相关工作
2.超出磷酸盐厂生产区域范围用车须于事前向车辆管理人员申请调派,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取得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3.车内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驾驶员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进行核对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可进行不定期或者针对性地抽查,发现记录不实、不全或未记录者,每次考核驾驶员20元
4.车间驾驶员在车辆使用过车中发现与车辆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汇报
(二)车辆使用
1.驾驶员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若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违者视情况给予考核100-200元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3.除车间8名兼职驾驶员以外,其余人员不得驾驶车间非生产车辆,违者对当事人每次考核100元
4.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影响工作将承担相应的考核后果若因公务、特殊情况需要,并取得车间领导特许的情况下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6.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车辆使用后,车钥匙应交至车辆管理人处,其余时间由值班驾驶员保管车钥匙并做好交接手续
7.杜绝车辆私用,违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情况,除扣除理赔额后,其余由使用者本人承担
(三)车辆保养
1.车辆的维护保养按照公司车辆管理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车辆管理人联系,并等待下一步处理措施的执行指令
3.车辆清洁实行周值班制度,值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值班期内必须对车辆至少进行一次车辆清洗,对于当周值勤未达要求的,接班驾驶员有权要求其整改合格,违者每次考核50元
四、其他
1、以上考核以月统计,并在每月工资考核中兑现
2、本细则自20**年7月25日起执行,细则中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公司安全、设备等有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