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至年0月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行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变故,甲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或个人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或经济收入证明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
1.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2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