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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锦集篇】1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篇1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一、法条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⑷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篇2
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30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并不是一段劳动关系的结束而已,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手续办理的不齐全,只会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案情回放】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法律解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篇3甲方(公司)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年月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曰年月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发脑溢血,甲方予以积极协助根据规定,乙方3个月的医疗期截止年月日结束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上述
1、
2、
3、4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帐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画押)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乙方家属(签字画押)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篇4签订时间年月曰协议双方甲方(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用工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甲方-用人单位(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篇5甲方(用人单位)安徽天大长运塑业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热门篇6甲方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部门),从事岗位本期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现因原因(主动/被动)离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日期20年月日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及薪酬等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公司年月日劳动者签字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通用篇7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J):口
1、劳动合同期满;口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口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口
4、用人单位破产;口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员工签名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曰年月曰解除劳动合同篇8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有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产假期间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向专业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法律咨询劳动保险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相关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侵害职工的这种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篇9甲方公司乙方(员工工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篇10甲方证件号码乙方甲乙双方于20—年10月0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20—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即日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同意并放弃就其他劳动关系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等的权利,彼此不再追究双方责任
二、因是甲乙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根据离职前12个月所得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共计3000元人民币工资结算至20年10月31日,结清应得所有工资共计3529元人民币,合计:6529元,大写陆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方式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_年10月31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双方无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3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七、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对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与乙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劳动合同解除篇n文档编号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地址联系方式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第条)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主动申请辞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5.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6.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7.其它
8.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2)存档费用由方负担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转出)
9.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所有的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全部终结,今后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关系解除争议、工资待遇争议和经济追究权利
10.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保守在甲方处工作时所获悉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资料、客户信息、个人资料等全部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告知任何第三方
11.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维护甲方及其相关方的声誉、形象、利益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及其相关方声誉、形象、利益的行为
12.本协议内容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露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案情回放】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法律解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俣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_】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损失还有: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⑵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⑵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