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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转让协议范文六篇第一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甲方(原采矿权人)乙方(现采矿权人)按照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晋煤组办发
[20]30号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矿权转让整合事宜,经襄垣县向家庄联营煤矿与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县地方国营襄垣煤矿),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资产处置甲方同意将该拥有的采矿权转让给乙方拥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二、安全生产责任用方所属煤矿为2021年度省确定关闭矿井,不存在安全生产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输好矿井关闭的善后工作
三、社会责任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担的社会责任,乙方将按照省煤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素材小编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2若单纯因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而不能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给予甲方2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相关股权仍未能转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本约定乙方相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即时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
8.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方第九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9.1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十条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权转受让之工商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按登记机关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其他
11.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这些第三方接触
11.2本协议的条款和已签定本协议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已签定了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存在,或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11.3目标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先生自目标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为目标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和税务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标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若因此而给目标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先生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n.4先生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其对甲乙双方的股权转受让的商务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弃其作为目标公司原股东在本次股权转受让协议中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n.5本协议壹式伍份,由甲方位股东、—公司及目标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素材小编第三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位于,矿区面积为平方米,矿区范围由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第五条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第七条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八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第九条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条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第十四条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第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第十K条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第十七条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甲方乙方法定名称法定名称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传真传真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二十条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第四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第
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第
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第
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第
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一第
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
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合同后生效第
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万元人民币第
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万元人民币第三条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面积为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第四条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
4.1条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第
4.2条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第
4.3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第
4.4条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合同约定外费用;第
4.5条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第
5.1条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第
5.3条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第
5.3条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第二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鉴于1甲方为—公司下称目标公司位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其中先生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目标公司另外5%的股权为先生持有2目标公司合法享有一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情况如下采矿许可证证号米矿权人:一有限公司有效期限—年,自一年一月至一年—月开采矿种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第
5.4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第
5.5条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此合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合同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以后由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素材小编第五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第一章总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人民币0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O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章不可抗力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第六章通知第二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甲方乙方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传电传传真传真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第六篇矿山开采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第
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第
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第
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第
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第
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第
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第
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
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第
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价款为元人民币第
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第
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第
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
2.6条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第三条不可抗力第
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
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四条违约责任第
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第
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第五条通知第
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传电传传真传真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
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
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则第
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第
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
7.3条本合同于年—月一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
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一平方公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点号—坐标Y坐标开采深度由一米至—米标高,共有一个拐点圈定发证机关一省国土资源厅3甲方历年投资及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5%股权及目标公司所合法享有的一平方公里的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甲方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比例为⑴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⑵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3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2.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
1.1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未对目标公司中的股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贷款;
3.
1.2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4.
1.3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目标公司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2.2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
2.1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2.
2.2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且该资金来源是合法的;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承担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及法律责任
2.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自愿的第三条转让价款与款项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合计股权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一万元),其中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一万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一万元整(人民币一万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一万元整(人民币一万元)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一万元整(人民币一元)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目标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
3.2于下列事项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整(人民币—万元)
3.
2.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为依据着手规范和完善目标公司的账务处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目标公司进行前述账务处理的财务顾问,在所有账务处理完成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后由上述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诺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目标公司的各项负债实际应为零甲乙双方确认前述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方承担,方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税费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3.3在乙方完成本协议
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续,在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整(人民币一元)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目标公司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4.4余款人民币一元整(人民币一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第四条债务的承担甲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5.1目标公司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使目标公
6.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应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
4.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第五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目标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目标公司承担
5.2在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款中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并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
3.2款中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的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目标公司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甲方保证已通过必要的行政申报和审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6.2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目标公司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目标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6.3本协议项下股权之转让,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可以依法转让;在股权转让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4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标公司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股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6.5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目标公司一平方公里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7.1乙方保证其已通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完全具有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第八条本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8.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于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视为违约行为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守约方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