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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9篇)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精选19篇)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H■■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5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6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_____________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风险告知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尽量避免合同的实质内容不明确一是标的不明确如土地、果园、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设施、架设电路等权利义务关系未予明确二是承包基数及交款办法掌握不好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的粗浅体会,或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确定的基数往往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眼病”,总想提高基数或提前终止合同三是违约条款约定不合法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合法,常常为了避免风险强调责任,把它确定得高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倍甚至几十倍,使此种违约金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7甲方(出租方)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财产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年12月30日.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第十条补充协议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荒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一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8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的约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桅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桅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桅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整,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桅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桅子成本费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风险告知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尽量避免合同的实质内容不明确一是标的不明确如土地、果园、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设施、架设电路等权利义务关系未予明确二是承包基数及交款办法掌握不好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的粗浅体会,或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确定的基数往往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眼病”,总想提高基数或提前终止合同三是违约条款约定不合法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合法,常常为了避免风险强调责任,把它确定得高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倍甚至几十倍,使此种违约金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字)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9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0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_年1月30日起至2035年1月29日止
三、流转价款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每年12月—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貉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盖章)乙方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0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承包方)(受让方)地址地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tudi)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一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一年,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一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元/亩,(或实物一公斤/亩),合计一元(或实物一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承包方)(受让方)年月日年月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_年_月一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1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支两委协商,并经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和位置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大张村村口路北、面积平方米工业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西长米,南北长米(以附图纸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推广、生产、服务,仓库等等
2、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日至年日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纳当年承包费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地杂树补偿费及原有附属设施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为乙方投资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包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保障乙方正常经营,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需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修建安装相关手续
4、按村民价格收取乙方水、暖、电、气费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5乙方经营需要扩大时,甲方应及时协调土地给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经营上不受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权,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合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摊派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乙方在用工方面,有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七、合同的转包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转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干涉转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乙方年一月―日年一月―日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受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而变更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赔偿费用和乙方所承包用地上建筑物、树木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乙方征用土地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乙方完成征地手续甲方不得对乙方征地行为设置阻碍乙方征用土地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征地款,但地上物补偿及其地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规定应当予以返还
5、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气、断暖、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继续承包,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地上的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乙方在处置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上述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此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必须按市场评估价格支付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期限支付承包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国家范围内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建筑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4、因为乙方为提高工业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建设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补偿,同时对乙方承包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按当前市场价进行计算,并按当前市场价格一次性赔付乙方
十、本合同纠纷的解约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依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案一份,甲乙双方各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苗木种植,古树、造型树、名贵树种等绿化苗木的假移植,苗木收购,公司办公等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一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一元
2、第一次三年一交,以后一年一交,在合同承包期间租金不变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H-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3发包方―—县(市、区、旗)___乡(镇、街道)――村-组发包方负责人_____承包方代表_____承包方地址___县(市、区、旗)____乡(镇、街道)____村―组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地块名称地块编码坐落面积(亩)质量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2发包方(甲方)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备注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总计
二、承包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1.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L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4.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发包方(章):负责人(签章)承包方代表(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的约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桅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桅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桅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_年11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桅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桅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5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协议内容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亩,地宽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证明人(签字盖章)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
3、
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年10月20日起至20年12月30日止联系方式o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年(20—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币600元(田
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
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3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__________年月H乙方(签字)__________年月0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发包方(甲方)(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承包方(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8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一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元,共计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B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19为发展工付养殖业,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甲方现将平方米合亩发包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村南面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东长米,西长米,南长米,北长米第二条承包期限第三条土地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亩每年150元交纳,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150元每年递增10%的承包金交纳
2、承包金应先交款后使用,每年交纳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接时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权召集承包人参加正常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3、甲方有义务解决所承包土地周边与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规定的承包金
2、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有权抵制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济摊派
4、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继续再承包的权力第六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总承包金额十倍以上违约金第七条其它本合同系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点
二、承包面积
三、承包期限甲方将土地自20—年1月30日起至20__年1月30日止,承包给乙方经营
四、承包价格每年,乙方采用每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五、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费由乙方负责
六、经甲乙双方办理手续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至合同结束如有纠纷乙方负责处理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篇4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