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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3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特制订《台山市中小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加大力度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
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一)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
120、H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L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4.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5.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43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1.3工作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部门协调、各方联动;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尊重科学,有效应对
1.4适用范围临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1.5响应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H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n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W级)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校长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应工作组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2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
2.
12.1现场处置组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
2.2救治协调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等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指导相关学校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
2.3后勤保障组,由计划基建财务科牵头负责,由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育处等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2.
2.4新闻信息组,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食安办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2.3学校的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之内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3监测、预警、报告
3.1监测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3.2预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
3.1报告范围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3.
3.2报告时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
3.3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各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二)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负责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并主动接受联系镇校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快速反应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小卖部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教职工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街以上学校(幼儿园)的,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I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街以上学校(幼儿园)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II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an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an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1个镇街内2个以上学校(幼儿园)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ni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W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1个学校(幼儿园)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相关部门认定的其它IV级食品安全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2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小卖部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4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市疾控中心电话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台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体卫艺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组成应急处置组,组织开展工作
1.现场处置指导组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2.综合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3.稳定安抚指导组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