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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3篇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1婚姻登记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对登记处工作人员的领导和思想教育、业务指导;
二、负责制定婚姻登记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的落实,总结年度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负责宣传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
四、负责检查和评比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和完成情况
五、负责婚姻登记规范,负责登记处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好完全保卫、清洁卫生等项工作;强化建设和行风建设
六、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参加局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登记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岗,持证上岗,热情服务;
二、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督;婚姻登记员职责
一、负责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明的条件
三、签发婚姻证婚姻登记员监督台服务电话举报电话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2无锡市区婚姻登记在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集中办理,分别为惠山区婚姻登记处(地点堰桥文惠路到底,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崇安区婚姻登记处(地点上马墩路靖海公园1号,工作时可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南长区婚姻登记处(地点健康路206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北塘区婚姻登记处(地点小三里桥街23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滨湖区婚姻登记处(地点鸿桥路881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新区婚姻登记处(地点长江北路78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锡山区婚姻登记处(地点锡沪中路85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电话、)宜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点宜兴市宜城解放西路23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30电话)江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地点江阴市南街200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30电话)办理婚姻登记在男女双方当中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部门结婚注册登记结婚最重要的是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是否重婚等等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你们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人出具⑵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⑶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行风建设先进事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行风建设先进事迹高—同志为省一级婚姻登记员,现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十几年来,高—同志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省市关于婚姻登记工作法规,并结合—区实际情况,建立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婚姻管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树立婚姻工作在民政窗口中的形象区婚姻登记处先后被评为区、市文明单位、省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高—同志先后被评为区优秀共产党员,市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主要事迹如下
一、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勇于创新,成为婚姻行业排头兵1992年我区开始实行婚姻登记集中管理,但限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婚姻登记还只是手工操作,只能为当事人提供一些简单的服务1995年高—调入婚姻登记处后工业滤布,通过深入调查积极探索,在我区开始建立了集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计算机打印婚姻证件,完善了婚姻工作管理,使婚姻登记工作提高了一新层次,使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肯定1996年获全国民政系统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新婚姻法修定后,高—同志率先提出变管理为服务的执法理念,工作中采取依法办理、高效办理、透明办理、礼仪办理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措施,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使—区婚姻行风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行,体现了政府亲民的作风,人性化、亲情化的规定,方便了群众,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如婚姻状况的虚假声明,离婚时暴力倾向,婚姻当事人心理健康问题增多等结合工作实际,高—同志撰写了《婚姻登记声明制利弊分析》《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等研讨文章,滤布针对婚姻状况虚假声明问题,他及时提出向上级反映情况,呼吁制定宣誓法,让虚假声明者承担法律责任针对离婚时的暴力倾向,他又制定防暴预案,提出了热情接待不激化矛盾,认真观察危及安全时及时报警,设置离婚咨询区等三项措施高一同志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又体现人文关怀,在结婚登记中,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父母干涉子女结婚难题在离婚登记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对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进行善意提示,防止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对感情尚未破裂进行离婚调解,化解了婚姻家庭方面的许多热点问题201_年—区婚姻登记处获得国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贡献奖单位1996年—区率先举办独具特色的结婚颁证仪式,场面感人,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后来在全国部分城市得以推广规范的管理,不断的创新,使—区婚姻登记处成为辽宁省乃全国婚姻战线的排头兵
二、倡导三个公开、三个分离、三个承诺,增加行政执法与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以人为本,情系群众,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在实践中倡导三个公开、三个分离、三个承诺费与服务性收费相分离,各有独立银行帐号,分开管理在工作场所上,将行政执法室与婚姻服务室相分离,各有自己的工作区域在人员上,婚姻登记人员与婚姻服务人员相分离,各有自己的职责权限要对当事人尽心、尽力、尽情、尽意、尽职、尽责12年来,高—带领婚姻登记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改革和创新,婚姻登记处先后被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评为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窗口单位、省一级婚姻登记机关、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市一级婚姻登记机关高—同志凭着对婚姻工作的满腔热情和扎实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也得到了民政系统同行的称赞附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材料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先进事迹材料200—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落实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将政务公开、行风建设、规范服务有机结合,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制定了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行风建设制度,婚姻登记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7项制度和规范独具沈河特色的三公开三分离三承诺措施,庄严喜庆的结婚证颁证仪式受到广泛的好评通过艰苦工作,化解了婚姻家庭方面的许多热点问题发挥了民政婚姻部门稳定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先后被评为区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市文明窗口单位、市文明单位、省一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一、婚姻登记机构自身建设情况—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配备工作人员10名,其中婚姻登记员5名,婚姻服务员5名有省一级婚姻登记员三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10年以上的占80%,全体工作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43岁婚姻登记员经过省婚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为改善婚姻登记办公环境,于201_年9月投资40多万元,改建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配置了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了一站式办公,零距离受理,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的通透式办公格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分设行政执法区与婚姻服务区两大部分内设六室两厅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声明室、档案室、照像室、办公室及婚姻服务大厅、发证仪式大厅总面积达821平方米等候区设置坐椅、报刊栏、饮水机,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二、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行风建设要求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婚姻登记规范—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婚姻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民政部要求制定了—婚姻登记规范,公示了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的程序,收费标准简化程序合理配置人员,努力提高效率,实现婚姻登记即来即办,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拿到婚姻证书201_年10月1日区政府领导亲临婚姻登记处,为新人颁发结婚证书201_年9月23日辽宁省民政厅公布了辽宁省婚姻登记暂行规程,—即按规程要求制作婚姻登记告知板,提供给每位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阅知,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201—年又设置了婚姻登记补办证书所需材料复印件样本展示,同时增加了善意提示,从而完善了登记程序既体现了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受到当事人的称赞201_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533对滤布,离婚登记1对,经检查合格率达100吼201—年3月获—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1—年6月获区人民满意窗口,9月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2、坚持从严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婚姻登记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工作稍有失误就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细管理为此婚姻登记处在总结以前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制规定对明显违反婚姻法规,予以办理婚姻登记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主观原因对应审而未审、应核实而未核实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给予警示教育调离现岗201—年追究过错责任两起,通报批评了相关责任人201_年将发生服务质量事故的服务员通报批评并调离婚姻登记处通过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为依法行政和文明服务提供措施上的保证
3、工业滤布坚持不断探索,研究婚姻登记新问题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行,婚姻登记由过去的管理变为现在的服务,由事先的全面预防转为事后的违法追究,这种意识自治,责任自负的立法思想,体现了政府亲民的作风人性化,亲情化的规定,方便了群众,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如婚姻状况的虚假声明,离婚时暴力倾向,婚姻当事人心理健康问题增多等结合工作实际,—婚姻登记处登记员撰写了《婚姻登记声明制利弊分析》《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等研讨文章,针对婚姻状况虚假声明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呼吁制定宣誓法,让虚假声明者承担法律责任针对离婚时的暴力倾向,制定防暴预案,提出了热情接待不激化矛盾,认真观察危及安全时及时报警,设置离婚咨询区等三项措施针对特别日子登记量激增的情况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4、坚持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行风建设工作为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早在201一年民政局领导对婚姻登记处行风建设提出了,提高服务质量树民政新风的要求几年来—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行风建设责任制婚姻登记处主任与局长签定行风责任状各科室负责人与主任签定行风责任状,保证行风建设落到实处201—年—婚姻登记处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各登记员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还向当事人发放行风评议卡,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在离婚室设党员先锋岗起表率作用真正通过行风评议达到促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目的特别是在群众反映收费的热点问题上,
三、依法审查有关证件和办理婚姻登记;
四、办理登记要证件齐全、手续具备、重点审查结婚年龄、户口和身份证
五、要依法办理,不徇私情,不接收礼物和
六、婚姻证件、婚姻档案的登记时,姓名、性别、年龄、证号相符,字迹工整,一律用钢笔编写或打印
七、对婚姻当事人员提出或咨询的问题,要耐心解答,解答不了的请求领导,不得拒绝;
八、按时参加学习,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九、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服务承诺
(一)一级工作以婚姻当事人为中心,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合格率100%
(三)婚姻当事人登记手续齐全,必须在审查后30分钟内发给结(离)婚证;
(四)不乱收费;
(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群众对婚姻登记服务满意率达100沆行风建设目标秉公执法坚持原则秩序规范政务公开道德良好工作高效耐心热情方便群众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告知制度201_年4月份,由省民政厅转来一份关于—婚姻登记处乱收费的情况反映,市区民政局领导非常重视,我们认真自查,做好反馈经查投拆不实当事人在选购服务用品时,没有看到收费公示板上自愿选择的提示,表示要退掉结婚证盒,在当事人发票丢失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了结婚证盒费用,兑现了当事人不满意全额退款的承诺,虽然投诉不实,―婚姻登记处认真查找不足,开展行风检查,进一步提高服务平为防止当事人没时间看收费公示板,又在婚姻服务项目申请表中加印了以下项目自愿选择的字样其目的是让群众满意,当事人称赞—婚姻登记处不愧是明码标价示范单位
三、加强行风建设侧重做好三项工作
1、争取领导支持,促进机关行风建设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涉及到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设备经费等诸多方面,取得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保障区民政局领导将婚姻登记处作为民政窗口,摆上工作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同登记处主任签定目标责任状局领导还舍得投入,10年来投入资金过百万通过三次装修,使婚姻登记处硬件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协调解决了婚姻登记处编制问题,使工作人员工作更加积极所有这些都为做好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2、建立规章制度,为落实行风建设工作提供保证几年来,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的要求,制定和完善17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确定了婚姻登记流程,落实三公开三分离三承诺完善了社会监督制度,设置了群众意见评议箱,倾听当事人的投诉意见,实施了婚姻登记员过错责任追究制,针对有时纪念日结婚登记人较多情况,制定了工作预案有效的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完善了婚姻证书管理制度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做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保证
3、实行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提出了起立迎宾、相见问候、微笑致意,一米线外等候等行为礼仪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标志牌上岗,不断增强婚姻登记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开展人性化服务,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此制定了行风工作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和依法办理、透明办理、礼仪办理、高效办理为主要内容的四项保证措施在结婚登记高峰时,工作人员提前上班,中午换班吃饭,晚上延时下班全力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满足当事人的特殊需要,201_年8月8日一天办理结婚登记126对,比平日登记量的五倍还多201—年情人节那天结婚登记176对,达到历史最高201_年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中,对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了登门服务40余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在区行风建设软环境工作检查中受到好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设专门的档案室用于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档案室必须做到防潮、防火、防虫、防盗
三、婚姻登记设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查阅和移交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每个登记员各自负责规定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后交档案管理员
五、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出与组织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
六、档案管理员遵守档案利用制度,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档案管理员失职造成婚姻登记档案丢失、霉烂、密或不按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婚姻登记证书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确定,制定本制度
一、婚姻登记证书由区民政局统一到上级民政部门购买,不得购买产、使用伪造婚姻登记证书
二、档案管理员兼仓库保管员负责婚姻登记证书的保管和报废证件的集中上缴,做到进出库有记载,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无损害
三、婚姻登记员应认真仔细填写和打印婚姻登记证书,避免和减少报废证件
四、婚姻登记处任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购买、使用非上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婚姻证件,应当予以没收并交仓库保管员
五、婚姻登记处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婚姻证件有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区民政局,不得将有质量问题的婚姻证件发放给婚姻当事人
六、报废证件由区民政局集中统一销毁
七、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婚姻登记证书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印章管理工作制度
一、区民政局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刻制印章,婚姻登记处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二、婚姻登记业务专用章由登记的主任负责保管和使用,销印由登记处主任确定一名婚姻登记员保管,印章含业务专用印章和销印,必存放在安全的铁柜或保险柜内
三、印章管理者不得委托分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外出办事,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不得在空白纸上签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四、印章管理者应当审阅,了解盖印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章
五、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可失控,如印章丢失,除报上级机关外,还应向当地公安局登记,并声明作废,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凡是印章使用中的问题由区民政局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本婚姻登记处管辖权及依据
一、本婚姻登记处管辖权本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登记证、补发离婚登记证等有关婚姻管理业务
二、依据甘民复2012106号《甘肃民政厅关于康县设立婚姻登记处的批复》文件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婚姻法》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权利、义务
一、《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权利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的权利;
(三)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义务
(一)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结婚登记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
(一)双方均无配偶;
(二)双方自愿结婚;
(三)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的疾病;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四)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结婚登记的程序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登记一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2、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登记一发证的程序办理补领婚姻证的条件与程序
一、补领婚姻证、离婚证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持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程序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登记一发证的程序办理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一、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撤销婚姻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一年
(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撤销婚姻的程序撤销婚姻的应当按照初审一受理一审查一报批一公告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