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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参股合作经营运营合同(3篇)参股合作经营运营合同(精选3篇)参股合作经营运营合同篇1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合作经营为保证合作经营正常运营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O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O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O第三章合作经营单位
3、合作单位名称品牌实木家具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
4、专卖店地址市区路10号柏图家具商场三楼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第四章经营目标、范围和规模
5、合作经营的目标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专卖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合作经营范围专卖店主要开展品牌实木家具代理销售等有关业务
7、经营规模专卖店属于贸易企业,以资本和市场决定经营规模随着业务发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专卖店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第五章投资总额
8、专卖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元)甲、乙、丙三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出资万元(¥元),乙方出资十一万元(¥元),丙方出资万元(¥元)如果因经营需要增加投资,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资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经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占有1/3股份,乙方占有1/3股份,丙方占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转让其股权时,须经其他两位合作人同意,其他两位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全体合伙人应按各人所持有股份从新调整职责H、新加入的合伙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按股权比例与原合作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
13、利润分配每月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按月提取工资、奖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留取20%作为发展基金,其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因经营需要产生借款(一万元以上借款需经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因正常经营产生的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职责
14、甲、乙、丙三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乙方职责乙方为合作经营工作具体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经营货品;
④管理专卖店日常经费开支甲方、丙方职责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积极发展业务,配合专卖店日常经营等
15、专卖店的员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16、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订,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17、主持专卖店工作的合伙人必须每个月向其他合伙人通报专卖店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销售、财务等情况
18、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专卖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经营的活动,专卖店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一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19、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三方同意通过第八章劳动报酬和奖金
20、乙方每月从专卖店经费中领取元作为管理劳动报酬(包括聘请职员的工资)
21、顾客主动上门采购家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10%作为乙方及职员的劳动奖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绍的客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20%作为介绍人的奖金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
23、专卖店的会计年度从年月一日起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