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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的合同篇15关于借款的合同1()农银借合同字第号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第二条保证责任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H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字)(签字)签订时间年—月一日关于借款的合同5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字第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第一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贷款期限,从日至,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第三条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第四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抵押物的保险第九条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第十条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第十一条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第十三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续抵押物的处分第十四条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第十七条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第十八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第十九条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违约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关于借款的合同6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
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大写)利率用途日期本金第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o第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第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第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
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第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第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第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借款方贷款方公证单位借款单位(章)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负责人(章)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经办人(章)信贷员(章)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关于借款的合同7借款人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甲方因生意需求资金周转,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借款期限年,时间从年一月日至年一月日止,借款月利息为,若逾期还款甲方愿支付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截止年一月日,甲方已支付乙方年利息计元整,但因资金确有困难,无法按时全部归还本金整,为更好明确双方权责,就借款延期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本延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内提早还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数计取若再次逾期还款甲方愿双倍支付乙方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之日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主动一次性偿还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还款后将原借据及本合同原件交还甲方
三、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共同确认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曰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甲方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四、第三方担保本合同由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责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年内有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担保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约定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连带保证人(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签订约日期年月日签订约日期:年—月一日关于借款的合同8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贷款种类合同编号借款人电话住址邮政编码贷款银行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关于借款的合同9工程借款合同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借款用于,保证专款专用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
1.利率不变;
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第九条其他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借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开户银行及帐号贷款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关于借款的合同10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及账号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Ho第三条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一日每季度末月—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第五条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第六条贷款展期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第七条贷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担保合同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至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⑺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十三条公证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第十七条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九条其他、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地点省(市)市县(区)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盖章—日期—日期关于借款的合同11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用款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
1、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以下简称贷款人)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一万元;
3、甲乙双方分别提供相应财产对上述贷款进行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经办人章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1)
(2)
(3)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借款的合同2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贷款人的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人所签合同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以甲方名义向贷款人贷款万元,其中—万元归甲方实际使用,剩余—万元归乙方实际使用
三、借款利率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甲方在收到贷款人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归乙方使用的万元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__O
五、借款期限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贷款人指定账户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
4、若甲方在收到贷款人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未将应归乙方使用部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后,乙方实际收到贷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日期关于借款的合同12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关于借款的合同13借款人(简称甲方)贷款人(简称乙方)根据号文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万美元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按一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从年—月一日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一%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第九条其他约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份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贷款人(公章)签字人(签章)年—月一日借款人(公章)签字人:(签章)年—月一日签订于关于借款的合同14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1.甲方拟与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万股股份;
3.乙方因资金紧张、拟向甲方借款以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拟向乙方提供相应借款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下简称“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等借款
1.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双方同意,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_____,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1.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1.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1.
5.1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消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1.
5.2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
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L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生效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O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有限公司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简称贷款方)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O预计用款为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O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年一月起至一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年一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一年—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付给借款方违约金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报送、、等部门各执一份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关于借款的合同15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一日关于借款的合同3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贷款银行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用于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一日至年—月—日,共一月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的逾期利息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年—月一日签订于关于借款的合同4甲方(担保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联系电话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