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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规借款合同【合集篇】10正规借款合同篇1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出借人)联系地址丙方(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五、借款违约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借款人约定的存款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卡号
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
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支付借款第五条还款方式
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1)种还款方式
(1)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一次性还清本金
(2)按月还息,分批结清本金
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账户(见还款计划书)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或转账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凭证
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取款项及利息担保条款第六条保证
1、保证人自愿就保证范围内所有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第七条物的担保
1、应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财产办理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2、物的担保须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登记
3、出借人在确认实际取得抵押权或者质押权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第八条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缴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咨询费、中介费等其他应付费用承诺与确认第九条出借方承诺与确认
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2、在约定的期限或者担保措施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第十条借款方、保证人承诺与确认
3、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第三方审查机构的资料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资料不实、故意欺诈等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必要时依照要求提供动态经营数据信息
5、借款人按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材料,并确认数据的真实性
6、借款人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违约后通过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产生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咨询费、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
7、借款人、保证人未经出借方同意,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8、借款人未经出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9、借款人、保证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借款人、保证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出借人支付应付所有款项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出借人的责任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资金,给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出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以及相关机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延误付款的,或者出借人虽然未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据的,视为对借款期限重新约定,出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借款人、保证人的责任
1、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借人、保证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利息的补偿金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约定的利率的2倍计收
3、借款人、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门催收或通过律师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费用及差旅费;经催收后借款人、保证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还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向出借人支付应付金额30%的违约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补偿金,逾期期间利息依照双方约定利息的2倍计算
4、在合同期间,借款人、保证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出借人采取相关追偿措施的,债务人及保证人应依法支付债权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其中律师费依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分阶段(即一审、二审、执行、或者再审等)收取,每一阶段约定律师费为(¥);如果依照公证机关强制执行证书申请法院执行的,律师费以一个阶段标准收取其他费用以相关机构提供的票据为准
5、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还款或者支付利息,导致保证人、其他担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为偿还的,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相应担保责任不免除,代偿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偿,追偿的范围包括本条款项下所有违约责任内容其他约定第十四条转让
1、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并书面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担保人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第十五条委托
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资料审核、项目评估、资产评估、借款后监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时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具体的公证、评估、转让等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项和利息第十六条独立性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担保人审查书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各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变化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补充条款郑重承诺如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利息及所有应付款项,自愿接受有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不为法院强制执行设置任何障碍合同各方在协议签订时已经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知悉各条款的含义及各方法律责任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保证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正规借款合同篇6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曰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日/每季度末月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第五条借款展期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第六条贷款的担保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一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日届满视为送达甲方乙方:连带保证人: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公证事宜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正规借款合同篇7甲方(出借人)住所乙方(借款人)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
二、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个月内,从年月日起至年05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借款人用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曰正规借款合同篇8编号借款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2.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3.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借款用途
4.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
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计划提款金额年季月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5.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6.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5.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6.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7.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
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
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期序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
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
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o
8.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
5.2条款签订约日期月日签订地址正规借款合同篇2借款单位贷款银行地址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借款单位(简称甲方)立合同单位贷款银行(简称乙方)甲方为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正规借款合同篇3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签订日期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第六条担保
9.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
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
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9.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10.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11.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
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10.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2对第
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耨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3对第
9.
13、
9.
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人公章)(法人公章)签字人签字人职务职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正规借款合同篇9贷款方借款方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一一元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一-%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一-%O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一-年一月起至一-年一-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保证条款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民间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借款方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o收利率机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借款人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甲方乙方保证人年月日正规借款合同篇4抵押权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地址邮码电话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合同签订日期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篇10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你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1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较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定地点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曰正规借款合同篇5出借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借款人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保证人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借款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0在上述借款总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出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肆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借据显示的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与、到期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第二条借款利率和利息借款利率为月息%(实际借款利率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实际付款日期早于或者迟于上述约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实际占有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违法活动第四条支付方式
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现金交付给借款人或转账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