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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3篇)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精选3篇)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篇1合同编号甲方(债权人)乙方(保证人)丙方(债务人)为了确保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按期足额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yG o第二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质押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文印费等第三条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保证期间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年第五条乙方提供抵押物为O第六条乙方将积极办理挂靠公司同意对外担保的证明文件及相关登记部门抵押、质押备案手续第七条甲方于债务人不能于—年月日前未清偿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质押物拍卖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曰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篇2债权人(以下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乙方在年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万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年月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型号、数量、所有权证明及编号、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o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协议人甲方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_______________债权按期实现保证合同书篇3()民一终字第号上诉人(一审原告)0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一审被告)O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O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审理上诉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一审被告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对公司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对该公司的上诉,并于年月日申请解除对公司在重庆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到期债权万元及应收利息的保全措施经本院审查,上诉人于年月日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保全公司、公司对重庆建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万元的到期债权一审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高法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对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保证金及保证金利息的到期债权因莫某在二审中未对公司提出上诉,且申请对公司撤回保全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万元保证金及保证金利息到期债权的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_______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年月日书记员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