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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出租合同篇7个人汽车出租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个人汽车出租合同4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一年—月—日起到一年一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H、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年—月—日个人汽车出租合同5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93号汽油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年月日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收回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o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第四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第五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1000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第六条车辆保险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
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
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第八条合同解除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山东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第九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个人汽车出租合同6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乙方有偿租赁甲方客运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份甲方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号、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乙方出租汽车名称、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含);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为乙方提供顶灯、计价器、座套、灭火器等设施,费用由承担;
3.负责办理车辆全部营运手续,费用由承担;
4.负责缴纳第一年的车辆保险,费用由承担;
5.有权依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8.乙方不遵循职业道德,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个人汽车出租合同2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行车;
3.按时交纳租金及各种代收代缴税费
4.从年月日开始,由乙方交付各项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五座的座位险及交强险()、年损险()、火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交付方式甲方代交O,乙方自行交付O
5.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可雇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需报经甲方批准、并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6.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提出改进意见
7.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保养并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应接受行业利用车辆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8.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税费增减可随时进行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正常向甲方缴纳租金和税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问,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检车、检表、交暴力保险等事项,如不按规定办理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无特殊情况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日内将营运手续交还甲方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情况出现时,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办解除合同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书面催告天仍不缴纳的!■
92.乙方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或拆改车辆,至使车辆无法继续从事出租汽年运营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
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触犯刑律被判刑入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约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自逾期交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3.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经营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终止出租汽车标书使用权,在日内归还甲方一切营运手续,超出期限按规定补交租金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口双方协商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法院判决第九条其它约定O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个人汽车出租合同7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
2、甲方按每天一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一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一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发车SI年月日时分还车SI年月日时—分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超时(分)汽车名称及型号起始公里终止公里超公里租出归还租出归还租出归还证件行驶证牌照(前后)附加费证保险卡(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使用维修说明书车况左前大灯右前大灯左前小灯右前小灯左前转向灯右前转向灯左反光镜右反光镜左后转向灯右后转向灯牌照灯防雾灯仪表盘室内反光镜雨刮器天线前后保险杠收放机座套脚垫点烟器烟灰缸发动机工况空调工况底盘外观清洁度磁带油盖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底盘完好没有更换部件前保险框完好没有撞击修理面罩商标完好工具千斤顶一只轮胎扳手灭火器一只螺丝刀一把备胎一只呆板手一把钥匙一把故障警告牌签字承租人还车人出租方经办人出租方经办人注有、工况好打J,无、工况差打(租赁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担保方_____电话_______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_签约日期签订时间一年—月—日出租方(甲方)出租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或出租车主身份证号出租车辆行使证号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第二条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2、租金结算每月的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第五条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完好⑸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争议的处理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车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承租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个人汽车出租合同3甲方(车主)身份证号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个人出租车冀租给乙方使用,特立合同为凭,条款如下
一、租车合同为期年,即从一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
二、租金每月元,以上打租方式交付,乙方每月曰前将租金交付甲方无故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同生效之前,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大写),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甲乙双方交接时要保持车况良好,乙方负责日常的车辆维修和保养,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如零件老化造成该零件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车的各种证件和手续乙方所持本车手续不得转借或丢失,如丢失乙方赔偿一切补证费用并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由乙方发生刮、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由乙方发生的被盗、被抢、自残、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由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维修期间租金照付
七、乙方如发生肇事,应立即通知甲方,当损失不足壹仟元(1000元)时,甲方不提供保险,由乙方负责,超过壹仟元(1000元)时,甲方负责提供保险,但保险以外费用及保险公司限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八、车辆租赁期间,甲方只负责交纳保险费,其余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承包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车辆基本保险,其他如车辆营运证年检、车辆车检、季检、养路费、车辆维修等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服务费、地税和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承包期间车辆如发生盗抢、丢失或交通事故死亡,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乙方赔偿甲方车辆(按年限计算)和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承包期间如因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后果(如扣分、罚款等)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一、以上协议如乙方不遵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押金万元甲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将车辆转让,退还乙方押金和当月的剩余租金
一二、油补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