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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买卖合同(汇编篇)6供用电合同篇1供电方用电方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1.用电地址
2.用电类别(大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
3.行业分类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电源,单回路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电源
(1)供电方由辜鸟v变电所[开关站],以kv线公用线向用电方配电房供电
十二、供电时间用电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方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合同向用电方供电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法律、政策执行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但是合同期满前半个月一方应当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按约终止,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延期三年每下次合同期满半个月都依次办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原《供用电合同(协议)》自行失效
4.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均等;副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页无正文)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县工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签约地签约时间:20_年月日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买卖合同篇2甲方(卖方)合同编号乙方(买方)签订地点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红木家具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家具名称树种名称树种产地规格型号商标辅材/五金边材状况油漆数量单价总价验收说明□验收合格口问题及解决方案□货款两清□拒收及原因买方送货时间送货员年月日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_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培训合同•审计鉴定合同•委托投资合同•委托书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用电合同书篇3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生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主要部位,整改内容工程总预算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其中
(1)材料费元,
(2)人工及运输费元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并确定一名工程负责人协调配合施工具体事宜
二、付款方式甲方分别按,余额工程款等完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并预留质量保证金万元,时间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月
三、在施工中,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发现乙方不按施工要求施工时,应给予指出,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意见进行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视工程情况建议财务部门折扣工程款
四、材料要求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安装前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不能使用;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五、乙方做好施工记录,保证有关资料完整,手续齐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动工,年月日完工交付使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监护,对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最终总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各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第三方监证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曰用电买卖合同篇4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本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出售给乙方下列物品,并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2.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与—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相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任何款项时应在一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付款方式为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家具总额⑵预付款人民币元于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元于提货或送货时一次性付清3定金人民币元,即合同家具总额的20%,于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元于提货或送货时一次性付清
4.违约责任⑴采用预付款方式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按合同家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⑵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如果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⑶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
5.乙方自提货物,提货日期为年月曰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现场验收,缴清全款后提货和填写签收单,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6.甲方送货的,由甲方负责将家具于年月曰送至乙方指点地址,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即时对家具进行验收,并缴清货款和填写签收单
7.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结构、颜色及款式等外观和质量,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并且在签订单上填写验货结果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8.质量“三包”规定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乙方签收之日起算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9.非质量问题的换货乙方对已购家具不满意,在签收之日起7日内在包装和家具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但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争议之外的其他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在年月日于(填写甲方的地址)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可另行协商,经协商一致,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完成;补充协议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13.本合同的附件一签收单(如果有附件的列举附件名称)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日期年月曰日期年月日买卖合同实用篇5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装载和运输土石方工程,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运土石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以下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土方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仙湖大桥(桥头)邕宁区政府新建地址
三、工程内容运输土方
四、工程总量约1000万立方米
五、工程取费标准与计量方法
(1)按目前的运输路程为方的车子前二后八工程车带盖板,按单价为元人民币计算每车次计,包挖包运(税后价)
(2)结算方式按实际运输车数一天一结,结算时间为次日的上午1000收单算账,当日17时前付清运费,乙方进场施工后每台车每天扣除400元,每台车共扣4000元作为履约金,完工一次性返还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车辆的进场手续和乙方施工的一切条件,确保乙方进场第二天车辆正常运输在正常的情况下甲方确保乙方车辆一个月25个工作日以上
(2)甲方配合乙方妥善安排车辆的正常停放,确保车辆的正常施工,乙方的住宿由甲方提供场地和水电使用,乙方的吃住和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指定的账号付款结帐,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作业区内道路路况具备运输条件及道路维修并办理南宁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发的通行证,以上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2用电容量为kvao3双方的资产分界点在跌落熔断器下桩头资产分界点的设备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14用电方装置不并网自备发电机台,容量焦w,作为备用1发电机安装地点在发电机房采用低压电缆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联接自备发电机具有独立的接地系统2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的切换方式采用手动先断后通为防止用电方自备电源向供电方电网倒送电或误并列,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采用低压四极双投闸刀加机械程序锁作为联锁,安装在下列设备上计量柜闸刀手柄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的四极双投闸刀手柄间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3用电方内部的配电线路以电缆或绝缘导线敷设用电方不采用架空裸导线15用电方的正常运行方式进线开关运行、发电机冷备用16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私自增加自备电源17供电方依据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原则调整供电方式时,用电方应予以配合方负责
(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工,超过24小时的,由甲方补贴乙方每辆车每天500元人民币,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当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对政治管辖区域内统一下达整改令等和道路需要停工维修除外)凡乙方运输车辆如因超载、环保、噪音和城管、交警、治安等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阻拦、干扰被扣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6)扣留车辆给甲方48小时时间与相关部门处理协调取回车辆并承担所有的发生费用,超过48小时则每一辆车每天按元赔偿;甲方保证路面正常通行(如乙方违反交规运输,车辆手续不合法,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办理运输费用的结算,如甲方不能按时期支付乙方运输款时,从逾期付款的第2天起,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间按每天每辆车500元人民币补贴给乙方,因甲方问题停工超过5天的,乙方将有权终止承运合同
(8)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运输车数量
(9)如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重大会议,节日期间要求停工的双方免责,不计赔偿,工期顺延
(10)严禁酒后驾车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土方到卸土点后采取自卸形式把泥土卸在甲方指定点
(2)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5日内调运输车辆进入场内投入运输作业,首次进场车辆为50台,预计七天内要达到100台车施工,并随工程开工情况增加运输车辆甲方应提前2-3天与乙方商议
(3)在施工合同期间乙方确保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服从统一指挥调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按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施工场所进行施工作业做到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乙方的任务
(4)乙方驾驶员,作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5)乙方车辆正常行驶后,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下雨,战争等)造成停工误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工程量加大,需增加车辆,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尽量增加车辆;甲方另外增加车辆,必须与乙方协商并同意后方可增加,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增加
(7)施工期间乙方不能随意退场、必须每天保证按甲方要求车辆数量施工,车辆正常维修保养除外,如乙方车辆无故退场,乙方必须补足车辆8甲方提供住宿场地,车辆及私人财务由乙方自行看管甲方提供乙方作业车辆停车地点工地现场9为了顺利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中途无故退场或故意停工,中途无故退场或者中途无故停工需赔偿违约金五十万元给甲方如中途甲方无故要求乙方退场或无故要求停工需赔偿违约金五十万元给乙方第四条合同纠纷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当地法院处理第五条附则1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2同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方案执行如双方争执不清,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3此项工程完工前,乙方愿意,可与甲方签订两年的劳务运输合约,保证两年长期有土方运输工程其他如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凡进场的车辆人员由乙方进行保险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义,补充协义及双方业务往来的相关票据和文件资料与本协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法律机构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乙方车辆到场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双方结算运输帐款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此合同附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7用电脑买卖合同范本篇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书,协议如下
一、甲方维护乙方公司内的电脑、网络及周边设备;(其中电脑为台;打印机为台;其它)甲方确保乙方电脑系统的稳定性,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甲方为乙方维护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付给甲方代维费元整,共计元,大写计人民币此代修费不含乙方电脑硬件坏时的维修费乙方电脑系统出现问题,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反应情况,征求乙方意见,如若乙方硬件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协商维修费用另外计算
三、维护程序为乙方电脑软、硬件及网络出现故障的时候,致电甲方工程师,甲方将在当天工作日作出响应(40¥/台)5小时作出响应(60¥/台)3小时作出响应(100¥/台)(¥/台)如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赶到,应向乙方商妥,如若在商妥期间内不能到达现场,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当月的电脑代维费的10%
四、乙方应及时交纳代维费,逾期将收取10%滞纳金乙方中途中断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签约期限内的所有代维费,即人民币
五、本合同如有涂改则无效,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用电方在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否则供电方无义务保证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供电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以受电点为计费单元按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是供电方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点及安装情况如下计量点装置情况计量方式
3.设在用电方的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在新装、换表及现场校验后,供电方应对该用电计量装置加封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并对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校验、更换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量装置不准时,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并交付校验费后,供电方在七天内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告知用电方如计量装置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校验费不退;误差超出允许范围,供电方除退还校验费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向用电方退还或补收电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供电方校验结果后15天内,向供电方的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逾期视同用电方对校验结果无异议,供电方不再保留该计量装置原状
5.因用电计量点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按国家标准,由用电方负担其变压器损耗电量,并分摊到用电方各类用电量中计算电费
6.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时,退补电量按《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计量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后处理供电方设在用电方变电所的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时,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并填写《计量装置非正常运行情况报告单》,供电方应尽快处理
五、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用电方应根据无功就地平衡的原则,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和随机补偿电容用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用电方的高峰、低谷功率因数应达到电网规定的要求
3.在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日期,用电方应根据电网安全运行要求,无条件做好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工作
六、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1供电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及分摊的变压器损耗电量,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附加价、费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2用电方的电费按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考核标准为结算
2.电费结算方式用电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前向供电方交纳电费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
4.用电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付清电费违约金
七、调度管理用电方因线路检修等原因,需要停役供电方设备,应在七天前向供电方提出停役申请(事故情况除外)
八、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双方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如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九、约定事项
1.用电方应按国家规定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
2.当电网负荷紧张时,供电方对用电方负荷实行计划管理,用电方应予以配合
3.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用电方应按期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时,应及时向供电方用电检查部门报告供电方应及时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协助用电方制订防范措施
5.用电方在受电装置及自备电源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6.用电方需增加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组时,必须向供电方提出申请
7.用电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和改类时,应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8.一方改变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等,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违约责任
1.供电方违约责任1供电方的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方造成损害的,供电方应按《电力法》第六十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电方不承担赔偿责任a.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的;b.有自备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的;c.由于用电方原因,致使备用电源无法投入的2供电方未能依法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电方停电,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第1款承担赔偿责任3供电方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九十七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用电方违约责任1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2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用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供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用电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以本合同第六节第2条确定的3个期限日为准,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b.跨公历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用电方欠付电费超过30天(从分次结算日起计算),供电方即可通过负荷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中止对用电方部分容量或全部容量的供电,由此给用电方带来的损失(包括限荷跳闸损失),由用电方自行负责,供电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电方欠付电费超过30天,用电方在欠费交清后(含违约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按《担保法》有关规定,向供电方就电费缴纳提供担保
3.用电方若私自启封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解除工作电源、变更控制定值及回路等,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用电方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4.其他违约责任按电力法规相关条款处理H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