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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18篇)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通用18篇)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核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_年n月8日至20_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正(元)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一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5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的桂树树林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20—年11月27日至20_年12月1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
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
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
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甲方乙方日期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6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转让年限年,即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支付时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日期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7甲方(出让方)负责人乙方(受让方)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cmo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甲方村民代表年月日在场人附件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一元(—元),余下的一万元(—元)在20—年—月—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甲方乙方日期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2甲方乙方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8订立合同双方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O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o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年月日乙方(公章或签名)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9甲方乙方今有甲方将自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东沟两块林地转让给乙方第一块林地承包林场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积13公顷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二.第二块林地大同村全德屯东沟林地面积12亩转让给乙方(有林权证,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一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三.转让金额两块林地金额为大写小写备注
四、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法律生效甲方乙方中间人年月曰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0立协议双方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该林地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一、林地转让范围及界边
1、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毕租村民李鹏成同意将杨家坟箸(林权证为杨家坟菁)林地(果园)依法转让给彭志荣经营使用
2、转让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总面积为地界边范围以林权证上的为准东至箸,南至界,西至交界北至箸,
3、转让范围包括林地的经营使用和林地内现有的林木、果树、建设设施,水电设施以及林地脚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养殖、种植业,乙方在开发使用土地时应遵守国家林业部门、土地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2、在林地转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围内的一切权益归乙方享有
三、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期限以林权证上的期限(62年)为准,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
9.5亩林地转让费每年为人民币
8421.00元,总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转让款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国家政策允许林权转让时甲方将林权证转让过户到彭志荣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办理或处理有关事宜的甲方必须出面处理解决(包括出具或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柒万伍仟元给甲方
2、甲方需确保所转让的林地、道路、水、电等的产权清晰、四至明确没有权属纠纷,甲方还需办理完善、县、乡镇、村委会、村组到村民的签认会议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发生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转让期内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在转让期内该林地内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若国家或企业单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赔偿费属甲方的份额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补偿、赔偿费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组名义赔付的,由甲方出面办理代领给乙方享有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使用或转租、转让经营,并享有继承权
4、乙方享有林地内及周边道路、水利、电力等资源的使用权不承担前期任何费用,需要另外接水、接电、修路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占地、接点等相关工作
5、甲方应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转让的林地内任意开挖、种、殖、砍伐树木或破坏堵塞道路、破坏水电设施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有发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协调解决
6、本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在办理林类变更、林权证转让过户、流转等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条款,若一方违约,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给守约方支付总转让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条款及后附文件资料复印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村小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1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所有权((以下简称丙方)鉴证方(以下简称丁方〕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的所属山地,面积为亩,实测为亩;
2、林权证编号的所属山地,面积为亩,实测为亩;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长期
三、转让价格该宗地面积,每亩元,转让金额合计为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方协商价格为(
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
5.00元借土养木费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一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3甲方乙方丙方(土地所有权方)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
3.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
2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
26.7万元整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见证单位(签字章)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3甲方乙方丙方(土地所有权方)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转让的林地位于,总面积约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年月至年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
1.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1.
1.
11.3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
1.4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貉
4.
1.5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
1.6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乙方权利义务
4.
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
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
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
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
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
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5.
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6.
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
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8.
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租金/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转让的林地位于,总面积约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年月至年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6.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貉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11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丙方(林地所有权方)代表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受让方(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的桂树树林―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转让期限为一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转让金额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
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
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
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5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日期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6甲方乙方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第一条林地流转地块面积
(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村组的林地亩流转给甲方具体林地和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体位置坐落在组山坡,总面积亩四个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0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内的牧草、林木、杂树及附着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净,如有坟墓、人行路、公路、田边、田沟、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碍以上的几点要求,避免发生纠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才发手续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期限满药林和其他经济作物和林地归还乙方,如方需要继续承包,可以从新订合同第三条转让交易方式
(一)甲方为带动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药林种苗乙方负责播种、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负责收购按每斤一元收购
(二)林地使用权一经同意流转协商,乙方将原持有的林权证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现场登记并协助甲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药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因此而获得的其他各项权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依法自主经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权合作期满,只要国家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变,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四)有权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在林区设置防火剂安全管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办好林地使用权更变登记手续,变更期限与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权后,若出现林地或熟地使用权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应向甲方的正常经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期间国家所扶持的所有药林项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项目资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设开发
(四)协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财产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制止盗伐林地哄抢药林的行为发生第六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流转的林地使用权必须设有林地权属争议,若有产生林地权属争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药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全面覆行合同义务,承担的应是同等的责任;即赔偿应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响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覆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拒详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此项证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发生的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队覆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合同第八条纠纷处理如产生合同纠纷先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了在起诉到册亨县人民政府法院裁决第九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林业局、林业站各备案一份,合同签证机关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机关(签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7转让人(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林地的基本情况转让林地位于劫满镇曼赛因村委会上中良村民门桑,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人为门桑,面积为400亩,转包给乙方,主要经济林木为橡胶,使用期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日
二、转让林地用途
4.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
1.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4.
1.3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
1.4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貉
4.
1.5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
1、6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乙方权利义务
4.
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
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
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
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收益
2、义务1确认前述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3转让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4转让期内,有权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林地和林木进行再转让,在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5受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转让期内继承经营
2、义务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转让费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20_年11月10日前停割该转让橡胶林地,并不得对该橡胶林木进行破坏性强割,同时应保持橡胶林地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完好无损
2、移交橡胶林地时该橡胶林地的割胶物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等一并无偿移交给乙方
3、乙方自20一年11月30日起,经甲、乙双方清点并确认具体橡胶株数
4、转让期满后,转让林地上的橡胶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归乙方
四、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本合同约定林地价按实际有效株数计算亩数,橡胶树按每有效株
360.00元/株计算,具体株数以双方实际清点并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给甲方定金20(大写贰合万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给甲方,剩余的资金于20一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18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亩,共一宗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责任山;北至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4.
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
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
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
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4.
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
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租金/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5.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5.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辂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5.3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甲方乙方丙方林地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篇4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