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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模板篇6担保合同模板1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第七条借款担保
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7.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第八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8.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F、发生第
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G、在经营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H、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及时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担保方追偿
8.3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间方式处理
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第九条共同借款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和保证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提供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条保证方式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10.2超出丙方的俣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第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费用第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第十三条丙方的代位求偿权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4.
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
(一)担保费
(二)违约保证金
14.
2、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14.
3、3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
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4.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
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如改变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承担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15.2如乙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质押抵押反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六条反担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纳元(小写¥元)反担保保证金,并提供丙方认可的质押抵押物保证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三天内向丙方清偿履行担保责任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第十七条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二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
20.1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质押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质押抵押物清单》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抵押、出租等情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减少,应在5天内向丙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押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用担保合同模板4贷款方(甲方)借款方(乙方)担保方(丙方)
一、借款种类
二、借款币别
三、借款额(大写)元整,(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H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俣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模板2合同编号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O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O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担保合同模板5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乙方丙方第一条贷款
1.1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九条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二年利率/
360.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
29、
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第二条贷款的发放
2.1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第三条还款
3.1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利率_(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K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_借款金额(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每期还款金额二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一月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5其他还款方式
3.2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5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第四条抵押与保险
4.1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第五条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一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一个月,即自—年—月_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次提取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3发生保险事故的;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第六条违约条款
6.1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
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第七条附则
7.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相关法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模板6借款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由「编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o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贷款本金总额一月利率_(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二-------------------------------------------------------------(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贷款月数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年月0,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首期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六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八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第九条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承担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一年一月一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O
2.制造厂家—o
3.型号―o
4.件数—o
5.单件—o
6.置放地点—o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o
8.抵押期限一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方一(章)乙方(章)代表人_(签字)代表人_(签字)地址地址银行及帐号—银行及帐号―订立时间一年—月—日订立地点—.本文列出了担保合同的范文格式,在使用时可根据范文进行修改一旦合同订立,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起草个人担保合同时,建议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可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欢迎咨询借款的情况中,常常需要写个人担保合同个人担保合同是对个人信用的一种担保,担保人需要起到一定的监督责任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则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个人担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担保合同模板3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与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服务费元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所有支出费用或其他约定的相关费用第五条提前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第六条罚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