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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1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
11.安全事故发生场地金工车间
2.事故发生时间:20—年2月17日1400到
14153.事故类别一般安全事故
4.事故级别—级
5.事故详细经过(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冲床操作工泮雪琴在进行机壳钢板下料作业时,由于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嫌安全夹使用影响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夹,在左手取料未及时收回的瞬间被冲压,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造成左手食指软组织缺损的伤害
6.事故原因分析这是一起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伤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1)员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口其它
三、事故责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防止再次发生的建议口增加培训口修改程序□维修口调整设备口增加防护或安全装置口厂房管理口修理设备口监督口个人防护用品口改进照明,通风等设施口其它行动计划详述不知妥否,请领导斟酌,批示为盼!附事故结案归档材料报告人审核批准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5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一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俣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2)安全意识不强,不使用安全辅助工具操作冲压设备;3)未对泮某的行为进行制止,监护不到位;4)该车间对安全工作监管不严、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
7.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这次安全事故后,于当天上午11时在金工车间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针对我们公司的工人的.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力度不够的现状,现要求生产部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2)整改各车间各项安全防护设施;3)加强车间安全防护巡查工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8、处理意见1)对车间副主任王杰,罚款50元;2)对违反操作规程员工泮雪琴,罚款20元
9.参加调查人员事故责任人负责人签名制表人签名制表日期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2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人单位性质
三、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发生事故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发生事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事故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伤(亡)人员情况:
八、事故经过年月日点分工作时间内,在公司车间地点工作时发生事故(要详细叙述发生事故的过程),致使申请人部位受伤申请人受伤后,于年月日时分(与初诊病历时间相同),到医院治疗,诊断为(与医院诊断证明书完全一样)
九、事故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
十、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调查人员签字公章年月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3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石责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20—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磕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磺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磕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磕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硝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
0.8m、宽
0.3m、厚度
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磕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石干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磕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0._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篇4公司领导为了了解事故具体情况,防止工伤事故再次发生,经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受伤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进厂时间在相关项目前打事故类别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伤害原因口机械伤害□物品伤害□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伤害状况口划伤口烫伤口扭伤口压伤口骨折口断指口截肢口永久伤残口死亡口其他伤害部位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中毒口其他伤害程度□轻微口轻口重口其他医疗费用—元医疗部门诊断意见提供的治疗口缝合口吃药口其它工伤假:天(具体时间一年—月—日时至一年—月—日时止)员工的正常工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口1-5月口5月-5年口5-20年口〉20年事故时从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口每天口每周口每月口每月不到一次口以前口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否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口是口不是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口有口没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口是口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J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状态口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口员工没有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口机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
2、不安全行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口员工没有遵守工作程序;口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口手代替工具操作;口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口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口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口不安全装束;口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口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口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口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口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口安全装置失效;口机器或工具的质量导致危险状况;口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口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或预测潜在的危险状况;口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来纠正已知的危险状况;口主管没有发现或纠正违反工作程序的行为;口没有明确主管对安全的责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责任;口其它
3、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口照明光线不良口通风不良□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口作业场所杂乱口作业场所狭窄口地面滑口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口贮存方法不安全口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口其它
(二)间接原因口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口劳动组织不合理;口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I,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口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