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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集锦篇)15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林木资源,加快土地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等组面积千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H-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发包方(甲方)—市—区行政村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承包方(乙方)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乙方将对河道局部拓宽,进行堤岸整路,提高该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河岸部分水塘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研究同意,将公路东侧沿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东范围内约亩鱼塘、水塘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附实测图)
二、承包期二十年,自20__年月日至202年月日承包期届满,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所有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无偿交付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三、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现有设施,在甲乙双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现场测量评估后,商定补偿价格;在乙方补偿款划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负责在20日内拆除上述设施;20日届满,视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设施
五、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协调处理好周边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经营及建设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经营需要修建基础设施,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乙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扰、干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如未按时支付承包金,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赔偿损失;如逾期六个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设施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由甲方报镇政府批准后生效甲方乙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日期200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64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10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元到20_年1月1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赛金额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六、其他事项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为振兴马厂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甲乙双方就土地租赁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
2.2亩,租赁费用每亩每年1500元整,总计一年3300元
二、租期暂定为年,租赁费用两年交一次,每次交6600元,提前预交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涨价,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乙方不准起土挖坑(只能垫不能挖)
四、甲方保证该地界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府土地政策变更或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均应该积极配合,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与政府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租期到期时,乙方愿意继续延租,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如果乙方不再租赁,乙方必须把土地上附属物清除干净,退耕还田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者后果自负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一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一县一乡一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20—年9月20日起到20一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1、土地用途为观兴休闲农业和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公司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乙方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可作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乙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甲方负责协调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言十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一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甲方村九组乙方—村十二组村民李—―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
27、3米,南北长
38、5米,面积为
1、57亩,现有破瓦房H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00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20—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甲方村九组乙方村十二组村民李代表人年—月—日发包方(甲方)发包方代表职务承包方(乙方):家庭住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支两委协商,并经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和位置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大张村村口路北、面积平方米工业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西长米,南北长米(以附图纸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推广、生产、服务,仓库等等
2、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日至年日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有自主经营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纳当年承包费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地杂树补偿费及原有附属设施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为乙方投资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包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保障乙方正常经营,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需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修建安装相关手续
4、按村民价格收取乙方水、暖、电、气费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5乙方经营需要扩大时,甲方应及时协调土地给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经营上不受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权,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合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摊派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乙方在用工方面,有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七、合同的转包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转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干涉转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受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而变更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赔偿费用和乙方所承包用地上建筑物、树木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乙方征用土地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乙方完成征地手续甲方不得对乙方征地行为设置阻碍乙方征用土地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征地款,但地上物补偿及其地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规定应当予以返还
5、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气、断暖、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继续承包,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地上的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乙方在处置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上述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此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必须按市场评估价格支付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期限支付承包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国家范围内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建筑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4、因为乙方为提高工业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建设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补偿,同时对乙方承包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按当前市场价进行计算,并按当前市场价格一次性赔付乙方
十、本合同纠纷的解约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依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案一份,甲乙双方各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经营的位于三道桥镇林场亩土地的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块,名称,坐落在
二、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承包价格为每亩每年币,总计币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支付,时间为双方签约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必须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甲方在承包期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在承包期内,如有国家征用土地或占用土地,乙方无偿将承包的土地归还给甲方,所得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转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证明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0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0一年一月起至二0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0一年—月_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1甲方(流转方)乙方(承转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日止由于年月年月的地租已由甲方支付完了,故乙方须将年—〜月年—月的地租12640元和新塑料1元,合计24640元如数退还给〜甲方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用为每年12640元,每年的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的土地流转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甲方依法获得相应的地上附着物赔偿,如房屋,水井,电路,大棚,温室及地上苗木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的一切相关事情均有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乙方应服从,有权获得自有种植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
6、继续转包(出租)的,应于转包(出租)期满前三个月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转包(出租)到期时,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林竹等地面附着物以及其他设施,如果缺失,则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国家行政征收或征用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损毁甲方原来的地面附着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十、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为土地附着物清单)甲方(流转方)签字年月日乙方(承转方)签字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年不变,即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一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O
八、乙方将—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一元整、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3甲方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齐9—10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村1组吴家沟为界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零一三年1月1日起至二零二柒年12月31日终止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年租金为两万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三万七千五百元整,20_年至20_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滩后应积极治理,可用于养殖和种植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二年月日乡人民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4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00年月日起至二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甲方(转让方)乙方(接收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曰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曰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曰,由乙方向支付,每2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度)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H■•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村委会(盖章)监证机关(盖章)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区,集体土地证号为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地类(用途),该宗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注该宗土地是由转让给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_____________所有)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
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
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每日计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执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田•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