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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篇15关于借款合同1篇一借款合同担保问题
(一)争取落实借款的担保
1、明白借款担保的必要性借款担保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因此对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担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担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将来受到最小程度的损害
2、借款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
(二)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借款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有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关于借款合同5本协议由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银行(简称“银行)于年月一日订立此证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美元($的定期贷款);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第一条定义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营业日”指位于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银行”指位于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担保人”指银行“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分期付款日”指根据
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利率”指依
2.
4、
2.6和
2.7中的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贷款”指依本协议
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第二条贷款
2.1承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美元)的贷款
2.2释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利率的确定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o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00a.m.,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
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III)分为相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在利率是依
2.4款规定确定时,(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
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
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
2.5个百分点
2.5%o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9收入的利用a贷款收入应用作确定用途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国以外的业务第三条信用证信用证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第四条付款
4.1付款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00o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增加费用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金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为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借款合同2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_借款方为进行项目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人民币—O第二条借款用途等项目的经营活动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关于借款合同6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O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元整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关于借款合同7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第二条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0o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款用于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贷款利息二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2.2借款人在第
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2.3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1借款人是否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第四条还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3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03.4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第五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4.2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6.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第六条债权担保
7.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1由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保字号]2由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抵字__号]3由出质人提供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质字号]第七条违约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4借款人发生第
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第八条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9.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借款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关于借款合同8《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
(1)借款合同违法《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关于借款合同9借款方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代理方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出借行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本借款合同于—年一月—日由借款人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银行和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一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1银行工作日指—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2付款日具有第
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4违约事件具有第
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第三条借款金额_5000000,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_24%/年—o第五条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一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
2、借款方式——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第六条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一年—月—日
2、还款资金来源o
3、还款方式—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8—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n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银行同业拆放率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12利差为1%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14参考银行指―银行、―银行以及—银行在的总行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16终止日指一年一月—日17全部贷款承诺指一万美元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时间上午一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帐号为―-―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
2.2条指定的帐户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一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分之一,但头—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
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
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
4.2条或
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⑴利差,
(2)1%,以及⑶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一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⑴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银行同业拆放率,或
(2)该利息期内的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
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
(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一美元;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一美元第六条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时间下午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5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一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
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第九条声明与保证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
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第十条约定事项
9.1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9.2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9.33财务报表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9.4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关于借款合同10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补充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份,担保方份,公证处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年月0签订地点关于借款合同11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利率—,借款期满后收息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还款金额(返本付息)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每天—的本金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签字):乙方(出借人)(签字)日期日期关于借款合同12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甲方为承包国(地区)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年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单位)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关于借款合同13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关于借款合同14借款人(甲方)地址电话贷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第十条其它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将借款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第四条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初始贷款月利率为%(按基准利率浮盼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月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第五条计、付利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日利率二月利率/
30.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用款用款计划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二)用款计划如下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采用第
(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一%采用第
(二)
(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一%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第七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个银行工作关于借款合同1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以上各方共同出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物权法、担保法规等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借款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出资借款人约定该借款协议是《11111》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双方共同真实意愿表示与主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主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主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甲方实际债权为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拥有,甲方债权为1600W,乙方债权为400W每月利息按主借款合同约定收取再按所出资借款比例分配甲方与乙方对债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共同出资借款额共同出资借款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出资借款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借款利润,分担共同借款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共同出资借款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出资借款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借款合同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可按出资借款比例实现债权,可依法对所出甲方:乙方: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地址:电话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帐户银行帐户保证方(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银行帐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关于借款合同3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贷款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保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第一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一万元,用于—.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o,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0,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一年一月—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为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盖章)代表人贷款方(盖章)代表人担保方(盖章)代表人年—月—日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关于借款合同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