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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股权转让协议(3篇)代表股权转让协议(通用3篇)代表股权转让协议篇1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一年—月一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o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O法定代表人O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鉴于,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一年一月一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一万美元,经营期限为一年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5.0登记过户
5.1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
1.1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6.
1.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
1.3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A、B二公司共同向第
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保证
6.2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
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
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
7.0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签署、生效及其他
8.1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签字页,本页无正文)A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B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年—月—H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一年—月—日在订立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o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o法定代表人O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序言鉴于,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年—月一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一万美元,经营期限为一年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定义
1.1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
2.2条规定的含义
1.3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
7.1条规定的含义
1.4审批机关指o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
2.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一万(—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第三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3.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一万(—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日期满后一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一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一万(—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受
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4.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
1.1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
1.2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
1.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
1.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
2.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第五条费用
5.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
3.1条或
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6.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第七条效力
7.1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第八条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一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报送审批机关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转让方公司授权代表受让方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股权转让协议⑵本协议于一年一月一日由下列双方在—市签署转让方A_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下简称“A公司”)受让方B_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下简称“B公司”鉴于
1.A公司为C_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一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第一条定义
1.1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
2.2条规定的含义
1.3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
7.1条规定的含义
1.4审批机关指o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
2.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万(—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第三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3.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一万(—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协议内容如下:
1.0转让标的
1.1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O
1.2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1协议履行
2.2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一年—月—日起开始履行
2.3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1转让价款及支付
3.1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3.2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万元
3.3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3.4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5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0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0登记过户
5.1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
1.1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6.
1.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
1.3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A、B二公司共同向第
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保证
7.1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
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7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
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
7.0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签署、生效及其他
8.1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4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续用(签字页,本页无正文)A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B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年一月—日代表股权转让协议篇2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电子邮件乙方(实际受让方隐名股东)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电子邮件丙方(乙方股权代持人显名股东):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电子邮件丁方(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各方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1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1.1丁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丁方拟从事业务并正在办理(资质证照名称)
1.2甲方系丁方控股股东,合法持有持有丁方%的股权
1.3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丁方%股权,成为丁方股东,通过丁方经营业务第2条标的股权及价款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丁方%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2标的股权的转让的价格为万元
2.3本次股权转让前,丁方股权结构如下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计100%
2.4本次股权转让后,丁方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计100%第3条股权转让步骤及价款支付时间
1.1乙方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即成为丁方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甲方作为丁方股东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上述约定不受工商变更手续进程的影响
1.2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丁方发生对外应付款项以及发生的其他可能遭受的第三方追索,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无论该款项实际支付日或追索主张提出日在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之前或之后第4条特殊约定
4.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丁方的股东之一,乙方不要求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乙方作为隐名股东,相应的股权由代持丙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因股代持所发生的合理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丙方双方按照双方实际持有的丁方的股权比例对丁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3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随意处分属于乙方的股权(转让或者质押等)第5条保证
5.1甲方保证
5.
1.1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在丁方的实际出资,并对此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设定质押、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任何事由;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责任,除甲方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1.2甲方保证,丁方资产权属清晰,所有土地使用权、厂房、土地、附属配套设施、办公设备不存在设定的权利负担,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改变权属的合同
5.
1.3甲方保证并确保丁方保证,乙方自其依照本合同第
3.1条的约定支付履约定金之日起,即可进驻丁方目前空余的车间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协助乙方办妥所有涉及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撤出丁方丁方承诺毫不迟延地办理股权转让所涉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5.2乙方保证
5.
2.1乙方保证其经用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6.
2.2乙方保证其经根据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第6条盈余分派禁止
6.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已经充分考虑了丁方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发展预期丁方现有的以及未来产生的盈余,即使作出盈余分派决议,可归入甲方名下的盈余,亦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应毫不迟延地将相应盈余转交乙方所有
6.2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实际出资比例享受丁方的盈余分配但是如果乙方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仅有退回出资款的权力,无享受利益分配的权力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日期满后一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0,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一万(—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受
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4.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第7条税费负担
7.1各方同意,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程序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股权转让所涉税款,按照国家及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税款由甲方承担,应当由受让方承担的税款由乙方承担第8条违约责任
8.1标的股权存在与本合同
5.
1.1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除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丁方补足出资外,还应向乙方支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设定质押涉及金额的30%o
8.2丁方资产存在与本合同
5.
1.2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应当在日内涤除所有权利负担否则,甲方除应涤除权利负担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前述权利负担所涉金额的30%o
8.3除前款规定外,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给乙方的股权造成其他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的,不视为各方违约,各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第9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丁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0条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最终效力,取代所有之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双方之间口头或书面的约定除非各方指明修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否则任何往来文件或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存在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0.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丙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代表股权转让协议篇3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丁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转让方甲乙丙三方将其在市有限公司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其中甲方为人民币元,乙方为人民币元,丙方为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yc o
3、甲乙丙丁四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完价款同时,甲乙丙三方将股权证或者公司财务出具的收购买股份证明等凭证转交给丁方
4、甲乙丙三方保证向丁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丁方即享受相应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乙丙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乙丙方应对该集团及丁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丙方(签字或盖章)丁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
1.2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
1.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
2.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第五条费用
5.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
3.1条或
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6.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第七条效力
7.1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第八条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14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一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报送审批机关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转让方公司授权代表受让方有限公司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协议2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市签署转让方A_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下简称“A公司”受让方B_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下简称“B公司”鉴于
1.A公司为C_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一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0转让标的
1.1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o
1.2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1协议履行
2.2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一年—月—日起开始履行
2.3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1转让价款及支付
1.11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1.2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一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万元
1.3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1.4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一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1.5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1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