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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锦集篇15个人借款合同1出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借款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借款用途O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借款本息总额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4、借款到期后五日内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利息、且未向甲方申请甲方申请续借/展期并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约定处理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5、甲、乙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利息,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利息,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索本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并根据延期天数,按未支付借款部分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的天数不得超过20天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签订及履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组成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条款或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担保而与甲方签订的与本借款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或文件、凭证,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3、本条前两款所述合同/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应当及时返还已占用的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第十五条补充条款个人借款合同5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电话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________联系电话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o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开户行________开户名账号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第五条借款展期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第六条贷款的担保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si],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签订地点个人借款合同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保证条款
3、违约条款
4、其他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7、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年,即从一年—月一日至一年—月一日止
8、还款方式甲方乙方个人借款合同7借入方:(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了在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元(大写美金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一年;
3、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5、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四、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全部产权房及全部产权房,共计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呈外管局存按份,律师楼存证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签订地点个人借款合同8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乙方(借款方)公司丙方(担保方)公司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保证人个人借款合同2甲方(出借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该借款乙方已经收到,其中现金—万元,转账万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一户名帐号—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经营需要乙方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四条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第五条、担保条款丙方同意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偿付完毕后两年第六条、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日期个人借款合同9借款人贷款人借贷条款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c、个人自建房贷款d、经济适用房贷款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f、其他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利率
1.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二年利率/
360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
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
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第五条放款
4.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4.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4.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第六条还款
5.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二贷款本金一月利率_(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二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一月利率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二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一日利率一本期实际天数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5.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5.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o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1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2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
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第八条贷款展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O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
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h、发生第
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
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H■■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n.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第十二条费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第十三条共同借款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抵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
四、借款期间借款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借款人用户名上海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一日个人借款合同3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
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第十五条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第
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第十九条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1.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第二H条质物的处分
2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
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
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第二十五条扣收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n.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其他条款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7.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8.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第二十八条保险
27.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7.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
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第二十九条公证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十条通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保密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独立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4.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第三十四条其他
33.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5.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6.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个人借款合同10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款项,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制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出借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0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应追回款项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出借方的违约责任
(1)出借方未按期提供款项,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耨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个人借款合同11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住址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签约日期—年—月一日签约日期一年—月一日个人借款合同12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O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大写)(个月、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O
3.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甲方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借款项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乙方承诺如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三条贷款利率、计息、结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在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计息贷款利息从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二月利率/
303.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四条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无须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如乙方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2罚息;3逾期管理费;4拖欠的利息;5拖欠的本金;6正常的利息;7正常的本金;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罚息总额二逾期本息总额一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逾期天数1—30天的,罚息利率为%,31天及以上的,罚息利率为%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第六条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o
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第七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2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o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一月一日个人借款合同4编号甲方(出借人)地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丙方(保证人)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借款合同13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证人)工商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各方经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具体约定
(一)借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金额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甲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违法活动
(三)借款利率:一月
(四)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在借款时付清
二、保证条款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丙方做为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保证人代甲方偿还乙方到期资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项下资金的罚息;
3、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5、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内,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不得变更、出售、减少自己的股权特殊情况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三、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保证人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和股权;
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或保证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甲方逾期还款,除应付利息外,延期—日按借款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四、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市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一日个人借款合同1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⑶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个人借款合同15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_支付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公章):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一日_年—月一日一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借款限用于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以乙方实际收款日计算起算日期,到期日相应顺延);如甲方续借/展期,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展期手续,本合同自动延续本合同截止日期凭续借/展期凭证上所标明的日期为准第四条计息方式(在□方式一月息,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口内打)□方式二按中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第五条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户名第六条甲方回款账户信息(在□不指定回款账号乙方还款时甲方另行指定;□指定回款账户开户行账号户名第七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乙方一切可以用来还款的所有资金;
2、还款方式乙方到期偿还全部借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措施第八条是否公证(在口内打)□公证口内打)本合同双方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当乙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不公证第九条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落实甲方要求的全部担保措施、且甲方取得相应权利证明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各项活动等情况;
5、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第十条连带保证
1、丙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等);
3、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或做相关的陈述,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所做相关陈述的合法性、真实性,丙方需服从甲方的借后管理和风险监控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丙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丙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保证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8、保证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保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违约使用金额20%(百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按借款本息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又不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